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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食记 第35节(2 / 2)

本来她并不介意和李泽吃个饭,聊一会儿。但他的留恋,却让她不得不拒绝他。她不想给他无谓的幻想。短短数月,她已经离他的世界很远了。

小伟看出他俩有点不对劲,以为是闹别扭再次和好,就说:“我先下楼了啊,你俩先逛会儿。”

谭丽莎连忙叫住他:“别别别,真的不用了。买衣服一个人比较方便。而且我一会儿还有事,得早点走。你们俩赶紧去吃米线吧。”

李泽点了点头:“行。那你忙你的。”

大家一起进了商场,在扶梯旁边分道扬镳。谭丽莎向几个女装店走去,而李泽和小伟去往地下。那里有很多小吃店,他们的朋友就在那里。

谭丽莎上次逛街,还是和tiffany买健身服。之后她忙于工作,再也没空购物。当时还是春末初夏,此刻已是初秋。夏天好像还没看清楚就过去了。商场里夏装早就被堆到角落打折,热卖的已是秋冬装。

谭丽莎进了一家店,在折扣区随便看着。一个白净秀气的小男生店员自来熟地与她搭讪:“现在买夏装其实特别划算,天气这么热,买了还可以穿一两个月呢。而且我家都是经典款,什么时候穿都不过时。姐你来的正合适,今天刚开始折扣,号码挺全的。”

他指着一片衣服说:“这边都是中号,我们家的衣服都特显身材,你上身一试就知道了。”

谭丽莎说:“我得穿大号的。”

秀气小哥认真端详了她一下,斩钉截铁地说:“姐,你听我的,你就得穿中号的。大号你穿就邋遢了。咱家是欧码的衣服,size比较合适。不是那种日本码的都偏小。”

说着他摘菜一般摘了好几件衣服,又塞给谭丽莎一个试衣服的号码牌:“试衣间就在那边,你就拿这几件过去试,绝对好看。”

谭丽莎看了一眼:“这吊带的就算了吧。还是白色的……”

店员小哥简直是娇嗔了:“这件是我专门为你挑的!剪裁绝对不一样,姐我求你了,这间你必须试!我把话放在这里——穿上不好看你打死我!”

他不由分说地就把她推到了试衣间那边。

谭丽莎试探着先穿了一件体恤衫。有一点点紧绷。或者说,过分合身。而且领口很低,令她不习惯。可是居然不难看,和她今天的紧身弹力牛仔裤搭配起来,显得很精神,也显露了腰肢。她有些意外,这店员小哥推荐得还挺合适。

她又试穿了那条米白色的低胸吊带裙,抬头看一眼镜子,她惊呆了。

如同多数胖女孩一样,谭丽莎一向走可爱风,穿衣服宽袍大袖,尽量藏肉。

这件衣服露胳膊露腿还低胸,把她平时不敢见人的肉全暴露了出来,并且还是显胖的浅色。可镜子里的女孩居然异常顺眼,妩媚又有活力。

真的好看。意外的好看。好看到她忍不住打开更衣室的门,在更衣室的走廊里,远远地转来转去地看。

旁边的一个苗条精致的女生看见了,惊呼:“这条裙子真好看,在哪里?我也要试。”

虽然谭丽莎想不出来她什么时候可以穿这条裙子,但她已经决定立刻就要买下它。

十几分钟后,谭丽莎试衣完毕,拿着所有的衣服出来:“这几件我都要了。”

秀气小哥左手拿着几件衣服,右手拿着手机:“姐咱俩加个微信吧。以后有折扣我第一时间告诉你。我叫chris. 这边的几件我觉得也蛮适合你的,要不要再试试?”

“要。”

结账时,chris已经跟谭丽莎亲如姐妹:“莎莎姐,要我说你就干脆换上这件t恤,跟你现在的裤子和鞋就很搭。这条裙子回头你配个白色漏脚趾的高跟凉鞋,绝对美爆了!再拿卷发棒把头发弄几个大卷,梦露什么样,你就什么样!”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件大领口的体恤衫拿出来:“我这儿有剪子,我帮你把签剪了。听我的,这就穿着它出门。”

谭丽莎已经对chris言听计从。她拿了体恤衫去试衣间换,正看到刚才那女孩穿着那款白裙子出来,问她坐在休息凳上的男友:“好看吗?”

谭丽莎惊讶极了。她穿着很漂亮的裙子,在这苗条女孩身上却毫不出彩。少了那种相得益彰的性感味道,显得十分平庸。

她蓦地想起陈明硕的那句:女人丰满是一种优点。

那女孩的男友敬业而又敷衍地说:“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chris走过去,直言不讳地说:“姐你听我的,这件不太适合你。咱这个身材,那就是要走时尚风。就得穿出老娘我最拽最酷的气势。你等我给你挑几件……”

谭丽莎不禁莞尔。这chris真是个奇才,和那种睁着眼说瞎话的销售不同,他是真心在帮顾客挑选合适的衣服。她曾经在一些店里被忽悠着买过一些不适合自己的衣服,虽然当时店员推销成功,但此后她就再也不会进那家的店门。

这种诚恳专业还带点霸气的服务方式,一定可以提高回头访问率,她觉得回去可以好好培训一下组里的客服。

谭丽莎带着崭新的衣服与着装观念走出了这家店。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身材并不是这么一无是处。原来穿对了衣服,她也可以比瘦女孩更美。

第38章 不存在的荔枝罐头

谭丽莎又逛了几家店,尝试了很多她以前看都不敢看的衣服。虽然并没有第二个店员如chris那般能干,但所有的店员都对她异常热情,是她前所未有的购物体验。

以前谭丽莎进服装店几乎是一种折磨。大部分衣服都与她相看两厌:衣服不喜欢她,总是不肯被她穿进去,卡在不同的部位。勉强穿上,也不好看。她也就不愿意为衣服花钱——买了贵衣服还不好看,感觉更堵心。

衣服对她来说差不多是一种必需品,用完了才买,没事不买。

这种不热衷的态度会不由自主地地反映在脸上,令见多识广的店员一望而知这不是个大买主,故而都对她态度冷漠。

今天她存了要改换风格的心态,又有了穿得进去的底气,气场自然不同。进店她那志在必得的狩猎者目光一扫,店员就接收到了“这人今天不买点什么不会走”的信息。

这是谭丽莎数年来购物斩获最多,感觉最快乐的一次。

然而,很快她还是不得不停止了购物。不仅是钱花得太快,还因为东西太多,实在拎不动了。

难怪有钱人都要有辆车。否则,买多了衣服,拎回去都费劲。

她提着大包小包离开商场时,又在一楼遇到了李泽和小伟。李泽明显楞了一下。他笑了笑,说:“你没少买啊。身上这件也是刚买的?”

“对。”

“挺好看的。”

“谢谢。”

小伟说:“我们俩刚才看人多,也还没吃呢。要不现在一起去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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