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了。”卫时低头看向巫瑾。
小练习生的眼睛睁的溜圆,还因为晋级而一片茫然。
巫瑾的碎发乱成一团,早在几百年前就淘汰掉的发胶被蹭掉不少,戳出来一撮儿一撮儿软乎乎的小卷毛。白白嫩嫩的脸上有两道泥印子,显是在刚才匍匐前进的时候尤其卖力。
卫时看他的眼神,分明是在看案板上的小动物。
巫瑾一呆:“大、大哥……”
卫时命令:“把脸擦干净。”
巫瑾呆呆点头,迅速撸下一块防护布料,翻出内面擦擦蹭蹭。
泥印还淡淡留在脸上,五官却在破晓的天光中好看的发光。巫瑾的瞳孔偏琥珀色,即使此刻抱着枪,也看上去凶狠不起来。
整个人和赛场格格不入,就差没在脸上写一个白嫩乖巧。
有的人,天生就是镜头的宠儿。
卫时终于露出了满意的表情:“行了,组队时限差不多到了。”
巫瑾这才反应过来,依依不舍就要留联系方式,却被卫时无情打断:“把枪拿出来。”
巫瑾举起原本抱得死死的枪,就像是拔出了心爱的胡萝卜,毫无怨言就要还给大佬。
“你留着。”卫时这次开口语速很慢。眼神里里没什么温度,乍一看让人脊背微凉:“记住,这把枪,是你自己捡到的。”
巫瑾一愣。
“你有临时组队的队友,但这不重要。”卫时的左手在枪柄上轻轻摩挲,这似乎是他一个惯有的思考动作:“你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巫瑾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大佬的时候,在山脚下的那片河岸,卫时开枪淘汰两人,自始至终也没有露面。
大哥,似乎并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
巫瑾使命感顿生:“大哥放心!绝对不会说出去——还有大哥住在哪?大哥要不留个手机?大哥回家喂什么猫?田园猫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