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从内槽弹出的声音让巫瑾蓦地一顿,乖乖闭嘴。
组队时限结束,选手还没分道扬镳,执法系统会强制开战——巫瑾迅速反应过来:“大哥别戳脸!!我还要靠这个出道……您看小腿肚子行不行?”
卫时漫不经心看了他一眼。
他手中的匕首比巫瑾见过的任何一把都要厚实,锋刃折叠处,棘轮一半裸露在外,无名指按住的地方,竟然是枪械独有的扳机连杆。
“过来,不动你。”卫时开口:“还有七分钟。”
巫瑾再次放下心来,借着光又瞅了一眼,大佬手掌的薄茧分布在好几个指节。看来不仅仅是枪支,大佬所熟悉的武器范畴,应当远远超乎自己想想。
这个人,就像是为战斗而生。
两人穿过齐腰高的草原,熹微晨光中,带着河水湿气的风从耳畔飞过。
匕首一端,银黑色针体忽然弹出。
巫瑾张大了嘴巴。
这竟是一把麻醉枪。
卫时的瞄准点很低,在六十米外的树下。少顷,巫瑾的怀里就被扔了只兔子。
活的,麻醉剂量不大,耳朵耷拉着,四只腿一蹬一蹬。
巫瑾:“……”
卫时慢条斯理道:“养着。”
巫瑾:“啊?!!”
淡色的天光中,卫时回过头来。男人表情懒散,眼神不像初遇时骇人,但瞳孔细看还有煞气。
巫瑾隐隐确信,只要这兔子死了,大佬立刻就能找上门来一枪崩了自己。
想到这里,巫瑾立刻换了个动作,从拎着野兔耳朵变成——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