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局的速度很快,卧底的人选在周六之前就交接到了翁达晞手中。出于行动的严密性,他和对方只能保持单线联系,最好是私下连面都不要见。
但当他看到那人的资料后,还是忍不住约他见了一次。
“趁行动还没有开始之前,我劝你滚回美国去。”车厢里,翁达晞冷着脸说。他的眼睛并没有看副驾上那人,而是目不斜视的望向挡风玻璃外漆黑的夜空。
他的话语很不客气,甚至带上了隐隐的焦躁怒意。
“不可能,我来都来了。”那人手撑着车窗,歪着头一直看着他,“你需要我。”
“我不需要你。”翁达晞转头与他视线对上,“亚修,你不该这么任性。”
“这话难道不该我对你说吗?我就去东欧执行了个任务,回来你就辞职了。如果不是丹尼告诉我你回了中国,你打算瞒我到什么时候?”小黄毛头发快炸起来了,激动的把口水都喷在了他脸上。
翁达晞皱着眉抽了张纸巾擦脸,没跟这滑孙计较。
“所以呢?你就跟着跑来了?”翁达晞佯装生气的扯了把他头发,“你这满头的颜料是怎么回事?丑死了。”那天开会的时候他就想上去叨他。
“撒,撒手,这是我特意染的。你不觉得很帅吗?”他对着挡板上的小镜子,要紧的把头发理了理,嘴里还嘀咕着,“我要像漩涡鸣人一样当个忍者,我有我的忍道。”
漩涡你爸爸,翁达晞被这中二少年气的血压飙升。
亚修是他刚到美国那年认识的。他是个中国孤儿,后来被一对美国夫妇领养,进了新家没多久养父就出车祸死了。养母觉得他八字命硬,刻死了她丈夫,就把他赶了出来。
为了活下去,亚修被迫成了流浪儿。
翁达晞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被人正堵在小巷里暴揍。那时候他刚到美国没多久,对哪条街道都不是很熟悉。从图书馆出来后阴差阳错的走到了布朗维尔贫民区,那是纽约最贫穷的一个社区。年久失修的破烂房屋,席地而睡的流浪汉,当街揍人抢钱的戏码比比皆是。
遇上这种,翁达晞自觉绕道,不想给自己招惹麻烦。奈何,他的穿着打扮和亚裔面孔成功吸引了小巷里那帮揍人的混混。
小肥羊,哪里跑!
本就迷了路的他根本逃不出去,当时他第一想法是自己要完。哪知,最后居然被另一名受害者给救了。
那个人就是亚修。
翁达晞始终记得那个瘦弱的小男生是怎么带着他突出重围的,他身上破烂不堪,脸上被揍得青一块紫一块,还有闲心对着自己笑。
他是怎么笑的出来的?
异国他乡,出于两人半斤八两的身世,翁达晞对他有了惺惺相惜之感。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翁达晞当晚破天荒的把他带回了家,还给他准备了衣服和吃的。
亚修比他小了整整五岁,但他从小混迹在街面儿上,行事作风反而比翁达晞还成熟。他没怎么上过学,但他的小脑瓜很聪明,拿着翁达晞的书看过一遍就能背出来了。这种天赋不是所有人都有的,哪怕是翁达晞也没他这么厉害。
翁达晞发现了他逆天的智商,问他:“你想过上学吗?”
亚修仰着小脸坐在地板上看他,语气染上了自嘲:“我这种烂泥里长大的人连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上的起学,别逗了。”
“如果你想,我可以拿我的奖学金先垫付你的学费,前提是你不能再当混混。你可以勤工俭学,我不算你利息。”翁达晞坐沙发上很认真的对他说。
“你为什么要帮我?”亚修非常不解得问,这种条件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狠狠的砸中了他,让他感觉不真实起来。
翁达晞说:“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你也帮了我,咱俩算扯平了。”
这算哪门子的扯平?救他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亚修很快明白过来,这人是想拉自己一把。
他最终没有辜负翁达晞的好意,或许是对方带给了他生命里为数不多的希望,他紧紧抓住了这次机会。
翁达晞毕业进入fbi一年后,亚修提前修完了所有课程。他以优异的成绩和高超的编程技术被招进了fbi另一个部门,和他成为了同事关系。虽然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但翁达晞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他感到高兴。
处理暗网犯罪不用担太多人身危险,这是亚修自己选择的路,翁达晞没有干涉的权利。
但这次,他忍不了了。
“抓毒贩用不着你这个电脑高手,如果你还听我话,就赶紧撤销指令,从哪来回哪去。”翁达晞一步都不肯退让。
亚修伸出食指,死乞白赖的拒绝道:“nonono,撤销不了了。你可不要看不起我这个网侦,筛选的时候我体能可是排在第一的。还有,别忘了我以前也算半个混混,重操旧业没有人比我更合适了。”
翁达晞垂在身侧的手捏的嘎吱响,很想一拳揍他脸上。
说的这是叫什么话,欠收拾。
不告诉他回国的事就是怕他追过来,结果,还是被他先斩后奏了。他望着亚修乌黑的大眼睛,心中憋的那口气久久无法顺畅。
“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翁达晞无比严肃的说:“不管什么时候,务必确保你的人生安全,不要逞强。一有事立马通知我,听到没有?”
“听到啦。”亚修不正经的笑着,年轻的小脸上尽是朝气蓬勃。他觉得他的冷脸难看死了,便用两个手指顶着他的嘴角,强行拉出个笑脸。他突然煽情道:“哥哥,亚修很想你。”
他们已经有整整八个月没有见面了,那天开大会为了避嫌,他们甚至连招呼都没打过。
翁达晞轻拥着他,在他后背拍了拍。这个和他萍水相逢的小弟弟,现在都长这么大了,时间过的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