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早就忘记了很多年之前的那条蓬蓬裙,但是我记得。无论世事几多沧海桑田,她在我脑海中的色彩永远那么亮丽。
但她也只能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了。
最终,格子套装完胜蓬蓬裙。
我的公主,卸甲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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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染的生日宴会,我还是穿了那套格子套装。
青灰色的格子,软呢面料,上面是件短款纽扣外套,下面搭配的是过膝的长裙。
这样一套,衬着皮肤白净的我,得到了许多大人的赞美。
端庄,大气。他们说着一些我不太听得懂的词。但是从口气和表情来看,我知道他们是在夸我。
我腼腆地笑笑。
特别是在羊毛衫阿姨面前,我表现地特别的乖巧。只想让她知道我真的痛改前非,再也不会对着她的宝贝儿子胡乱下手。
整个生日宴上,皮夹克叔叔都没有出现。
我环视了一周桌上的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坐在我身旁的陈染之正在乖乖地叫人。
“叔叔,娘娘,舅舅,舅妈……。”
桌上除了我和染染以外,还坐着两个跟我们差不多岁数的小朋友。
饭才吃了没几口,其中一个忽然站起身,看着染染:“陈染之,听说你古诗不错,我们来比试比试?”
哦,来者不善,原来是来踢馆的。
只见陈染之慢慢放下手上的筷子,抬头看他。
”染之,快啊,跟你哥哥试试看!”一旁的大人见陈染之不说话,开始起哄。
“是啊,是啊,听你妈妈说你成绩挺好的,正好让我们开开眼界!”
一个,两个,就连陈染之身旁坐着的羊毛衫阿姨也轻声催促他。
“染染,快点。”
全世界的大人都是一个德行。
这导致我很长时间都不太清楚上学的目的。
后来我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问我们为什么要来学校上学。在一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虚情假意中,我低声极快地回了一个词。
面子。
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大人的。
但是我知道,染染不是这样的人。
但是我还知道一句话。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陈染之终于站起身。他的嘴微微嘟起一点。这是他不开心的时候无意识的表情。
我有段时间一直觉得他这个样子十分可爱,便想方设法地惹他生气。
包括用502胶水粘住他的头发这样的事,我也做了。
丧心病狂吧。
但是看着此刻的染染这副表情,我却有些心疼。
其实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心疼。我只是忽然觉得没有了胃口,跟着他也一起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我想帮他。但我是文盲,一无是处。
不过幸好染染很争气,将对方杀了个片甲不留。
两人轮番上阵,染染还是游刃有余。
饭局结束。大人们带着斗败的两个小公鸡早早告辞。
“染染,你真厉害!”我凑在他的耳边说。
陈染之白皙的笑脸上清楚地飘上了一抹红色。
客人都走的差不多了。羊毛衫阿姨一个人在饭厅的灯下收拾餐桌。
她很厉害,以一己之力就凭空变出了那么一桌丰盛的菜。
每个菜我都尝遍,每个菜也都好吃。
我看时间也不早了,再不回家的话,估计陈兰要找上门来了。
“染染。”我叫他。
陈染之从厨房里拿了把扫帚出来,正准备劳动的模样。
“什么事?”他问,嘴角还残留着一抹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