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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3)(1 / 2)

“顾氏的证券部长乔恩。”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与你谈判的是我的当事人、和你联系的是顾氏的前证券部长乔恩?”

“是的……”

“你在9月底,和10月中旬,分两次收到我当事人的打款,分别是公告补款额度和承诺差额,是吗?”

“是的。”

“好的,谢谢。”

方律师点了点头,转身看着法官说道:“从对方证人的证词里,我们了解到这样的信息:第一,对方证人并不认识和了解我的当事人。”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证人却有让人意外的决定:同意了我当事人的邀约,目的是为了拿到内部的消息,以减少自己在股市的亏损。”

“由此我可以推断:对方证人若不是在说谎,就是太大胆,将自己的近千万的身家,交给一个并不认识的、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失去企业掌控权的人。而这样的大胆,并不符合一个有五年股市经验、并在全部抛售前还想着会影响市场的谨慎之人。所以对于对方证人的证词,我首先打上疑问?”

“第二,原告证人说到,在7月*日,是第一次见我到的当事人。而当时,谈下这么大的合作,近千万的损失补偿,却没有任何的书面约定,便全然相信了我的当事人,并在中间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不联络的情况下,他仍然没有做出抛售行为。一直等到两个月后,一个没见过面的、只在证券报上见过名字的人通知他可以操作了,他便开始操作。”

“试问,有谁会把自己的全部身家交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更何况,以我当事人在生意场上的风格和口碑,他还没有这样的魅力,让一个陌生人能将全副身家交给他。”

“所以对于原告证人所说的交易约定,我根本就不相信。”方律师转眸看了秦东一眼,冷冷的说道。

“我说的都是事实。在那种情况下,任何的信息都是救命稻草。而玩股票的人都有赌徒心理,方律师是理智之人,自然不会懂得我们这种人在要倾家荡产时的心理。”秦东倒也不生气,只是理所当然的淡淡说道。

方律师从他的态度里,基本能判断出——他的确是被要挟来作证的,所以只负责说出实话,对结果却并不执着。

方律师在心里暗暗点了点头,看着秦东轻挑眉梢继续说道:“人性的本能,是警惕的,更何况是做投资和商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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