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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第3章

“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他已经离开机场,一个小时前出现在墨西哥市中心。”

“糟糕,”林肯·莱姆叹了口气,猛地闭上眼睛,“真是太糟了……”

坐在莱姆的红色“暴风箭”牌轮椅旁的阿米莉亚·萨克斯探出身,冲黑色电话扩音器问道:“怎么回事?”她拢了拢长长的红发,在脑后高高地扎了一个马尾。

“等我们收到伦敦来的航班信息时,飞机已经降落了。”扩音器里的女人声音干脆利落,“他好像是躲在运货车上,从工作出口溜出去的。我把墨西哥警察局调来的监控录像给你,有链接。请稍等。”女人转头吩咐助手有关录像的事,声音变得模糊。

时间刚过正午,莱姆和萨克斯正坐在由一楼客厅改建而成的法医实验室里。这是他位于中央公园西面的一栋维多利亚哥特风格的联排别墅,这里以前可能住过一些不修边幅的维多利亚人——莱姆喜欢这么想象。比如狡猾的商人、奸诈的政客以及上流社会的混蛋;当然也可能是一位刚正不阿却四处碰壁的警官。莱姆曾写过一本关于纽约史上重大犯罪案件的经典著作,并动用自己因此累积的资源追查过这栋房子的历代房主,可惜至今尚无结果。

刚才通话的女士工作的地方应该比这里现代得多,而且她的办公室远在三千英里之外:加州调查局蒙特利办公室,简称cbi。cbi探员凯瑟琳·丹斯几年前和他们一起调查过某起案件,而该案件的主要嫌疑人正是他们这次追查的男人。他叫理查德·罗根,至少就他们目前所知是这样,不过林肯·莱姆却更习惯以他的代号来称呼他:钟表匠。

他是个职业罪犯,对待犯罪如对待其个人爱好——组装钟表般态度严谨且充满热情。莱姆曾与这个杀手交过几次手,并成功挫败过他的其中一次计划,可惜却未能及时阻止另外一起。不过,于莱姆而言,他们之间的较量目前还是自己略输一筹,毕竟“钟表匠”依然逍遥法外。

莱姆仰头靠在轮椅上,在脑海中想象着罗根的样子。他曾近距离见过此人。他身材精瘦,一头小男孩般蓬松的深色头发,被警察审讯时眼神中透着一丝戏谑,仿佛这是件有趣的事情;无论怎么质询他都不曾透露有关自己罪行的丝毫线索。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冷静,莱姆认为这正是此人最可怕的特质。情绪会造成错误与疏忽,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能从理查德·罗根身上看出任何情绪波动。

他完全有本事参与任何盗窃、非法武装或其他需要同时具备缜密谋划与大胆执行力的犯罪阴谋,却偏偏选择了雇用杀人的勾当——谋杀目击证人、告密者、政客或者公司高层。最新调查显示,他刚接受了墨西哥某处的暗杀任务,于是莱姆打电话联系了凯瑟琳,后者在国境以南有不少眼线——并且几年前还险些被钟表匠的同伙杀掉。因为这一层关系,凯瑟琳被指派为美国方面的代表参与追捕引渡钟表匠的行动,与她合作的是墨西哥联邦警察局的高级调查官,年轻且勤奋的阿尔特洛·迪亚兹。

那天清晨他们刚获悉钟表匠打算乘飞机前往墨西哥城的消息,丹斯便联系了迪亚兹,后者立刻手忙脚乱地增派警力到机场拦截。可惜,根据丹斯的最新汇报,他们显然还是晚了一步。

“你准备好看录像了吗?”丹斯问。

“放吧。”莱姆抬了抬右手食指(那是他唯一能动的几根手指之一),把轮椅移到屏幕前。他是c4脊椎截瘫,肩膀以下基本没有知觉。

前方的几个显示屏中有一个正在播放某座机场的夜间监控录像。画面内侧的栅栏两旁堆满了垃圾、废弃的纸箱、罐头和桶。一架私人喷气式货机缓缓驶入镜头,就在后舱门打开的一瞬间,一个人影跳了出来。

“那就是他。”丹斯轻声道。

“我看不太清。”莱姆回答。

“那绝对就是罗根。”丹斯坚持道,“他们找到了半截指纹——我马上发给你。”

录像中的男人活动了一下手脚,然后四下打量着,将一个口袋甩到肩上,躬着身子跑到附近的小棚子后面躲了起来。几分钟后,一位工人走过来,扛着一个两只鞋盒大小的包裹。罗根和他打了个招呼,用一个信封换走了包裹。工人左右看了看便快步离开了。过不多久,一辆维修车驶来停在旁边,罗根爬上车尾藏在一块防水布下,然后,维修车驶离了画面。

“那架飞机后来怎么样了?”他问。

“按照原本的行程安排飞往南美。正副机长均声称对此次偷渡事件毫不知情。这当然是在撒谎,可我们没有审讯他们的司法权力。”

“那个工人呢?”萨克斯问。

“墨西哥联邦警局把他带走了,他只是机场薪资最低的勤杂工。说有人告诉他只要帮忙运送那个包裹,就能得到几百美元的外快。钱就放在信封里,指纹就是在那只信封上找到的。”

“包裹里有什么?”莱姆问道。

“他说不知道,但那也是谎话——我看过审讯录像了。美国缉毒局的人正在审他。我本想亲自上阵,用点小技巧从他嘴里套出线索来,但真要这么做恐怕得花点时间。”

莱姆和萨克斯交换了一个眼神。丹斯口中的“小技巧”可一点也不小。她是人体动作学——即解读身体语言——方面的专家,同时也是美国最顶尖的审讯专家之一。受美墨两国之间的微妙关系所限,一个加利福尼亚探员要想进入墨西哥对其公民进行正式审讯必须先完成一大堆书面文件申请,而美国缉毒局却早已获得在该国公干的批准,省下了不少麻烦。

莱姆又问:“是在城里什么地方发现罗根的?”

“一个商业区。我们的人追踪他到一家酒店,但他并未入住。迪亚兹的人认为他只是去那儿见某个人的。等他们部署好监控设备,人早就跑了。好在如今所有执法部门和酒店都有他的照片。”丹斯又补充说,迪亚兹的上司、一位相当资深的警官将会接手调查工作,“他们打算严肃对待这起案件,我很欣慰。”

是啊,欣慰,莱姆想,但同时又觉得沮丧。在差一点儿就要逮住猎物的时候失去他的踪迹,而此刻情况又是如此难以把控……他发现自己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他回忆起上次与钟表匠的较量:罗根打了所有人一个出其不意,还轻松解决了那次的任务目标;而莱姆本已掌握了罗根计划的全部信息,却错误地估计了他的战略。

“说起来,”他听见萨克斯在问凯瑟琳·丹斯,“你的浪漫周末过得如何?”这听起来应该和丹斯的个人感情有关。这位有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已守寡多年。

“我们相处得很不错。”电话那头的探员如实回答。

“你们去了哪儿?”

莱姆搞不明白萨克斯干吗这时候关心丹斯的私人生活,但她直接无视了他不耐烦的白眼。

“圣巴巴拉。路上顺道去了一趟赫兹城堡……听着,我还在等你俩过来做客呢。孩子们真的很想见见你们。韦斯给学校写了一篇关于法医的报告,里面还提到了你呢,林肯。他的老师曾在纽约生活过,对你是久仰大名。”

“是啊,能去就好了。”莱姆应道,脑子里却只想着墨西哥城。

萨克斯听出了他声音里的不耐烦,莞尔一笑,告诉丹斯他们还有事得先挂了。

挂上电话,她替莱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他自己倒没察觉——然后两人望着窗外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一只鹰隼模糊的影子掠过视野。它收起翅膀,回到在莱姆别墅二楼筑的巢里。这在大城市里并不罕见——毕竟这里有数不清的肥美鸽子——但这些猛禽通常会选择更高的地方筑巢。然而不知为何,好几代鹰隼都选择了在莱姆的别墅安家落户。他喜欢看到它们。鹰隼很聪明,观察它们是件有趣的事,而它们也是完美的访客,从不向他索取任何东西。

此时,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打破了平静:“所以,你搞定他了吗?”

“谁?”莱姆不快地反问,“你这‘搞’字用得可真有文化。”

说话的人叫汤姆·莱斯顿,是林肯·莱姆的护理员,他回答:“钟表匠啊。”

“没有。”莱姆愤愤地说。

“也就只差那么一点儿了,不是吗?”护理员问,他穿着一条深色休闲裤,一件笔挺的黄色商务衬衫,系着一条花朵纹饰的领带。

“噢,只差那么一点儿。”莱姆嘀咕着,“只、差、那么一点儿。这话可真中听。下次你被狮子咬住的时候,汤姆,要是护林员的子弹也只差那么一点儿射中狮子,你觉得如何?还是你会想:唉,等会儿,还是一枪中的打死它比较好?”

“狮子不是濒危物种吗?”汤姆回道,连讽刺的语气都懒得带上。他对莱姆的尖刻完全免疫。他照顾莱姆已经很多年了,比许多夫妻的婚姻存续时间还长,所以他也和那些最难应付的伴侣一样,对莱姆的脾气了如指掌。

“哈。真幽默,濒危物种。”

萨克斯绕到莱姆的轮椅后,双手按住他的肩膀,轻轻做起了推拿。萨克斯身材高挑,体形保养得比纽约警察局大多数同龄探员都好;尽管膝盖和腿脚常受关节炎的折磨,她的臂膀和双手却十分有力,而且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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