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铭的心猛地一颤,仓促抽手,想摆脱卿欢的控制。但这个看上去像个小娃娃的少年却继承了他那个并非亲姐姐的力量,他的指力、腕力、以及臂力都强劲无匹,纵使顾铭用全力挣扎,却也摆不开卿欢那一只看上去粉嫩白皙的小手。
顾铭知道,此刻想从卿欢的眼皮子底下跳跑已经不太可能,干脆不挣扎了,选择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神色平静地说:“我既然随你一起来了,就不会独自离开。不过,在这之前,我想确定一件事。”
卿欢见顾铭已无逃跑的迹象,便松开他,接着吐出一大口气来,眉开眼笑:“你刚才话都不说,忽然就要走,真吓了我一跳。你有什么疑问,直接问吧,我都告诉你。”
“你打电话时,我看到了你的手机通讯录。你是和一个备注‘饿狼’的人通的话,而他在电话里称呼你为‘孤狼’。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都这样称呼对方。”
顾铭掂量语气,并不直接问“你是不是黑道头目”,而是步步为营,从最不起眼的称呼问起。
“呃,你说这个啊。这都是人称绰号,懂吗。莫非你以为‘饿狼’就是一只饿着肚子想吃人的狼;‘孤狼’就是脱离狼群无家可归的狼?”
卿欢笑着,两眼像亮晶晶的月亮,一口白牙也宛如透彻冰晶。这样人畜无害的可爱笑脸,像阳光,却似又藏着一抹阴森。
顾铭身子一颤,露出一个还算能看的笑容,继续问:“你们为什么起这么瘆人的绰号啊?”
卿欢不以为意地回答道:“出来混,总得有个响亮霸气的绰号才行,不然别人怎么记得住我啊?对了,待会你也起个绰号,免得人家看不起咱们。我想想,你叫顾铭,就叫……就叫‘冥王’吧。”
——冥王?我还雅典娜、哈迪斯呢!
顾铭听着眼皮子暴跳,心里非常不满,但没确定卿欢的真实身份,也不敢随便呵斥他,便保持脸上的僵硬笑容,婉言拒绝道:“绰号就算了,我还是习惯别人直呼我的真名。既然这些听上去挺吓人的称呼都是人称绰号,那你们说的‘老据点’也并非贼、贼…贼窝,而是一个简单的代词,指代你们经常去玩的地方吧。”
说到“贼”字时,顾铭察觉自己说漏嘴了,但这个字已经说出来,再想改口也挺难的,干脆结巴几下,直言说出来。
卿欢却并未在意“贼窝”这个词,笑嘻嘻回答道:“对啊,城外那堆烂房子,就是我们的老据点,并不是贼窝。”
顾铭并不因他的解释而放松警惕,反而感觉越加阴森。卿欢的话里,一会是“出来混”,一会又是“烂房子”,怎么听都像一群无恶不作的黑道混混,故意选了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作为窝点,要么贩毒,要么割肾,要么宰人,要么诱拐良家少年……总之,这些事,每一条都是要坐牢的,还是谨慎些好。
顾铭索性直言问道:“你刚才说要去买刀,是什么意思啊?”
卿欢回以神秘兮兮的一笑,却不解释,再一次抓住顾铭的手腕,两人一拉一耸地往前走着。
顺热闹街道直行一段,两人走入一家门可罗雀的杂货店。
店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帅哥。因店里长时间没顾客,他便坐柜台前打盹,当他眼角余光扫到熟悉的身影时,忽然抬头,眼睛里有了明亮的光,温和笑道:“小兄弟,你又来买刀了吗。”
卿欢回以无邪的笑容,点头道:“再给我来一把小刀子,要利一点的,割手不疼那种。上次你卖我的那一把太钝了,割手老半天都割不破皮,都快疼死我了。”说话时,抬起右手,手腕里侧有几道细长的疤。有的疤很旧,只有一条淡淡的划痕,有的疤却是新的,刚结痂那种。
——割手?他买刀的主要目的是割自己的手吗?
顾铭听他们的对手,又看到卿欢手上的伤痕,心中疑惑的同时,也轻轻松出一口气来——管他是自残还是干别的什么,只要不是拿刀去砍人,自己不跟着遭受池鱼之殃,也蹲进大牢就对了。
店员则说:“并不是上一把刀不够锋利。任谁割自己的手,都下不了狠心,若换块猪肉在你眼前,再钝的刀你都能切得它血直流。”
卿欢像个女孩子一样,俏皮地鼓鼓腮帮子,撒娇道:“我不管,反正你要给我一把很利很利的刀子,保证割手的时候,轻轻划一下就能出血,不然我不给你钱了。”
店员笑着摇头,起身往货柜那边走,从放刀的那一排货格子里取出四五把两分米长的小刀子,全都丢柜台上,让卿欢自己选。
卿欢也不客气,顺手从柜台旁边拿过来一个人家记账的小本子,拿起一把小刀就往本子上划,凭切割触感和纸页切口判断刀子的锋利度。
顾铭觉得,他的举动对人家太过不尊重。因为本子第一页写了日期,明显是店里本月的收账记录,他一下子把人家的本子给切了,如何解释?
怎知,店员并不在意他的举动,脸上依旧保持温煦的笑容,还说:“你不要急,多试几把。”
卿欢试了三把,找到最利的一把,捏着它往空中划了几下,觉得很顺手,便满意地点点头,付钱了。
两人出门时,店员笑着挥手,说一句“欢迎下次再来”,然后坐下继续打盹了。
顾铭觉得,这个人就是个疯子,没人看得懂他的举动。或者说,愿意跟着他一起走的自己,也是一个疯子。
两人顺路走一段,到正街,站路边等的士。
顾铭问:“你买刀是为了割自己的手?”
卿欢笑着说道:“出来混嘛,手上没几道疤,谁瞧得起我啊。对了,待会你手上也划几道疤,别让饿狼那群人小看了你。”
“我就算了,怕疼。”顾铭脑袋摇得像拨浪鼓,直接拒绝,转而问道:“你刚才试刀把人家的账本的划掉了,你不觉得有些不好吗?”
卿欢眨眨眼,无所谓地说道:“那就是一个废本子,割了就割了,你看坐柜台的何小哥不也没说什么吗?”
顾铭皱眉道:“你试刀的时候,我看到本子上的一些记录,就是本月的手写账单。你们都这么不在意这本子,万一店里老板问起来,店员又如何解释啊。”
卿欢淡淡说道:“对的,那就是这月的账单,何小哥也巴不得我把账单给毁了。店里的收账,基本上都要过他的手,他偷偷吃一些回扣,又不用给老板提交账单,这是多舒服的事情啊。”
顾铭问:“这样的店员,老板不炒他鱿鱼吗?”
卿欢道:“当然不会,老板是他亲爹,就怕他出去鬼混,才把守店的差事交给他的。”
顾铭嘴角轻轻抽搐两下,心里有了诡异的念头——似乎,认识卿欢的人,无论罗不遇、陶杳杳,还是那个“何小哥”,都不是正常人。对的,现在连自己也变得不正常起来了。
卿欢继续说:“我去他的店里买了好几把小刀了。”说着,数一数手腕的疤,一共六道,便说:“一共买了六把刀,每一次都帮他划一个账本。只有第一次是意外,后面几次,他都求着我帮他搞定账本。”
顾铭不解,问:“他要弄假的话,自己就把账本解决了,或者说,压根就不记账,哪用得着专门找你帮忙啊。”
卿欢却不苟同这个说法:“工作是工作,作假是作假,这其中有很大区别。他的确在认真工作,每天都守在店里,卖了什么,收了多少钱,都一一记录。而账本被我划掉,细算起来,只能算作他精心安排的意外,并非工作的一环。也就是说,他的确很听他爸的话,老老实实工作着。但事与愿违,账本老是被莫名其妙的顾客给毁掉,他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吃一部分回扣,偷偷塞一块肥肉进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