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枪虽然打中,却没有起到任何效果。那“服务生”只是微微一顿,便继续往前冲,他还把盾牌护在面前,挡住飞来的子弹。
警官瞬间明白了——这小子身上一定是穿了防弹衣,他打算瞄准对方的脚射击,但对方已经警觉,不再给他机会。
警官决定把子弹集中击打在一点上,来复枪一枪接一枪地射击,虽然防暴盾牌有一定的防弹效果,但经不住这么打,很快便出现了裂缝,裂缝还在不断扩大。最多再挨两枪,盾牌就会完全破碎。
但“服务生”忽然掏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扔了过去。
那东西落地之后,炸出一片闪光,拿来复枪的警官被刺得睁不开眼。
“服务生”的狡猾与沉着简直非常人可比,他并没有一开始就丢出闪光弹,而是在最后靠近对方时才丢出,这就没给对方留下任何反应时间。
他冲到了那警官的面前,手中的格洛克一阵连射,将那警官打倒。
“服务生”对射速较低的来复枪不屑一顾,他四处搜罗自动手枪、卡宾枪和冲锋枪,并将子弹搜集起来。但他却对警员身上的防弹衣不屑一顾。
此时大厅内的警员们都已经开始连滚带爬地往外跑,之前轻敌的人也再也不敢小觑对手。外面大街上的人却还不明白状况,甚至有两个醉醺醺的持枪平民,打算硬闯进去射杀凶徒。
酒店的四楼上忽然打开了一扇窗户,紧接着,密集的枪声响起。那“服务生”居高临下,向下面身穿警服的人开枪。当场便有三五人被撂倒。大街上的人忙找隐蔽物藏身,并伺机还击,可惜对方占据地理优势,枪法又准,把下面的人打得抬不起头来。子弹打完,马上又更换弹匣,速度堪比职业枪手。
警方意识到对方虽然在潜艇上服役,但依然每年都参与基本的军事训练,像射击一类的事情,对人家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如果仅凭手枪与之对射,完全不占优势。于是警方便派出了swat特警队。
当特警队赶到时,酒店里的客人,连同街上的平民,都已经被转移到其他街区。现场只留下少量持有武器的警察。特警队先对着四楼窗户喊话,希望对方主动缴枪投降,但对方的回复是一枚兜头砸下的闪光弹。喊话的人急忙捂住眼睛,随后被冲锋枪的子弹打倒。
但特警队毕竟比普通警察有优势,他们是火奴鲁鲁当地的精英,见有同伴倒下,不但没有被吓退,反而激出了他们的斗志。有两三人先在楼下释放烟雾,随后借着烟雾冲进楼内,用mp5等自动武器与凶徒对射。
经过了长达十个小时的对抗,这场枪战才告终结。
令人惊讶的是,那名凶徒在被抬出来的时候,人们发现他早就已经身负多处枪伤。防弹衣毕竟不是万能的。甚至就连他中的第一枪都已经打断了他的肋骨,但他还是强忍着继续战斗。在强大的意志之下,他击退了一波又一波对手。他身旁有的枪管甚至都已经红热。
进去与他对射的特警队员,身上也多处被击中,他们心有余悸地说:“如果不是穿了防弹衣,恐怕已经被打死。”
而且最终这人也不是被特警队击毙,而是自杀身亡的。
事后cnn和美联社的报道揭开了更多秘密——这人和他被误杀的弟弟都是黑人,据事后调查,他的弟弟在被误杀之前,正前往火奴鲁鲁当地游玩,就住在卡哈拉度假酒店。在他返回酒店的途中,被火奴鲁鲁当地一名白人警察拘捕,拘捕他的警察怀疑他身上藏有毒品,并勒令他趴在地上接受检查。但之后就不由分说枪杀了他。那名警察的借口是:“我怀疑他当时身上藏有枪支,并正准备掏枪向我射击。”但经查死者身上并无枪支,只有一台单反相机。而相机的外形也与枪支相差太远。
由于兄弟二人是相依为命长大的,自小饱受了白人的歧视,在听到弟弟被白人警察枪杀的消息之后,肯定会崩溃并走上绝路吧。
但在复仇的过程中,尤其是身受枪伤之后,这人居然依然能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倒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