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事故后气囊已被侦查机关割走,一般人无法得知气囊打开后割的还是没打开就割走的,但是我们可以从现场拍摄的照片上,看不到宝马车内有气囊鼓出。”
说到这里,林德明指着一张现场拍的一张的照片,对众人说:“你们看,这张照片能很清楚地上看到宝马车内没有气囊鼓出!”
三个女人围着手提电脑屏幕细看,果真没有看到有气囊鼓出。
只有邱再宝一动也不动,很高兴的看着林德明。
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他对林德明的这番分析很是欣赏。
“也许这个角度看不到气囊出呢?没有看到并不等于气囊没有打开啊”邱再宝再出一个难题。
林德明胸有成竹的回答:“还有一个验证气囊打开与否的方法,那就是去查一查当时汽车的电控单元,里面应该有气囊打开与否的实时记录!”
接着林德明谈了一口气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技术专家或权威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这些事情都没有做。宝马案的重审只不过走过场。所以,我的结论是他们有主观上的原因!”
然后,林德明非常沉重地说:“有意和无意是一道分水岭。法官以S不认识被撞伤的其它10个人为由,得出S和其余10个被撞伤的人没有利益冲突,从而确定她无意伤人的论点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也可以这么说,S居然对10个不认识人也撞了过去,是她的丧心病狂!有意和故意,有时候其实就是一念之差。公诉人没有完成这个检验程序,法官也没有去完成这一程序。
“我还注意到,在当时所有的正规的报纸、电台、电视台都把这件案子称之为‘宝马车交通肇事案’,而民间却始终坚持说是‘宝马车撞人案’,区别就在于当事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也就是说,正规的舆论都使用了法庭的初审的结论,而这个初审的结论由于公诉人的渎职,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因为从现在我的推论来看,这个就是因为小S在前面的冲突中没有得到明显的胜利,一时冲动而报复解气从而创下了滔天大祸。但是,她没有勇气承担自己的罪责,而是通过‘吃’和‘请’,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幸的是,她的目的达到了。我感到悲哀!我想这就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头,今后,用汽车作为杀人工具!因为,撞死人后是不是故意是由司机自己说了算的!撞死人后司机说自己没有经验,就可以减轻刑罚的!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就会乱套!”
林德明就这样结束了他的发言,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