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撞死人后是不是故意并不是司机自己说了算。因为,一定还有其他的现场证据可以来验证。
“比如说,如果小S说当初上车的动机只是想把车挪开些,以查看车的损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以为很少有人会将安全带系牢再开车的。何况小S当时是又气又急,所以我可以认定她没系安全带可能性大于系安全带。
那么,当宝马车以能撞死人的车速飞速撞了出去,她又是脑子空白的,车是撞到到大树上才被迫停了下来,由于惯性的作用,小S又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情况会突然发生,这时候肯定会因巨大的外力飞身而起,破窗而出,一头撞到大树上。
但是,她一点事也没有。
那么,她当时是系好了安全带,有备而来的吗?
首先,在当时的情况下,能重新上车后能自觉系好安全带的人,除了老驾驶员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别有用心的图谋。按小S的自述,她肯定不是个‘老驾驶员’。
那么,还有一种假设,即小S当时的确没有系安全带。
在这种情况下她如何能安然无恙呢?
这需要驾驶者精神高度集中,能预知到撞树的发生。同时,在撞树前采取了刹车的措施。如果是这样,就说明小S开车时神智清醒的很,分得清哪儿是油门,哪儿是刹车。知道什么时候踩油门,什么时候踩刹车。
这就和她在庭审时对审判长说的不懂驾驶技术是完全不符合。
这也是在欺骗法庭。
还有一点,宝马这样级别的豪华车,一定有安全气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