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人家劳动力不如乙人家,显然,甲人家的十亩地是粮食收成是低于乙人家的十亩地的,也许,甲人家一年收获粮食2500斤,乙人家一年收获粮食3500斤,但甲人家却要跟乙人家交一样多的粮食作为赋税,如果一亩地交50斤粮食,乙人家交500斤,甲人家也交500斤,如此,甲人家不可避免有些意见,他们认为我家收获少,乙人家收获多,却要交一样多的税,这对我家不公平;乙人家同样有些意见,他们认为,我家的粮食要养十口人,甲人家的粮食只要养五口人,扣掉500斤粮食一样的税,甲人家2000斤粮食让五个人吃,一人吃400斤,我家3000斤粮食让十个人吃,一人吃300斤,这对我家不公平。
甲乙两家想要解决这个人口和粮食的矛盾,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让自家人口耕种合理数量的土地”,假如一个人耕种1亩地有些劳动力剩余,一个人耕种2亩地有些劳动力不够,一个人耕种1.5亩地最合适,可以达到“粮食收获和交税数量的平衡”,那么,甲人家可以卖掉2.5亩地或让家里再增加一二口人(如果甲人家添加一个女婴,肯定不会被遗弃或杀害,因为根据新的收税方式,交税数量跟家中人口数量变化无关,只跟家中田地数量有关,多了这个女婴,不会增加家里的交税数量,并且,女人虽然在干活上不如男人,但增加女婴好歹也增加家里的劳动力,如此一来,老百姓的“重男轻女”恶习就会慢慢地消失了),乙人家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再购买五亩田地,让家里十口人拥有十五亩地。如此,甲乙两家都会满意。
世上毕竟没有什么事是十全十美、面面俱到、绝对公平的,比起“人头税”,“摊丁入亩”显得合理、科学、公平得多。因此,广大普通老百姓是非常欢迎和接受这种新的收税方式的。
那么,谁是“摊丁入亩”的“受害者”呢?答案无需多言:地主豪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拥有着大片的土地,原先,大片的土地是他们得以雄霸一方的资本,如今,大片的土地反而成为他们“承受重税”的“祸根”。
于是乎,齐鲁境内的地主豪强们纷纷倒了血霉。
首先,他们家里的奴隶绝大部分都被官府花钱赎身了——没几个奴隶不愿意被赎身从而恢复自由,继而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可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自由人,当然,也有“当奴隶已经当上瘾”或者“被完全洗脑”的奴隶继续心甘情愿地当奴隶,不过,毫无疑问,这种“天生的奴隶”是非常少的;如此,豪强家里的劳动力一下子急剧减少,为了弥补劳动力的缺失,他们在官府不允许蓄养、买卖奴隶的大前提下,只能花钱雇佣农民给他们种地,如此,他们一下子多了一笔巨大的开销,毕竟,他们以前强迫奴隶给他们干活是不需要发工资的,如今,他们雇佣农民给他们干活是需要发工资的,还要提供比较好的食宿待遇,如果工资少、食宿待遇不好,被雇佣来的农民直接拍屁股走人,如果辱骂、虐待农民,农民甚至报官投诉去了,他们还要吃官司赔钱。
其次,齐鲁境内的流民、饥民、灾民、难民以及孔明从外地不断迁入齐鲁的流民、饥民、灾民、难民统统被孔明分发了田亩土地、耕牛、农具、种子,成为自耕农了,没有沦为奴隶,不会被地主豪强趁机招纳、侵占、吞并成为他们的家奴(对于流民、饥民、灾民、难民而言,既有机会成为拥有自由身的农民,干嘛还卖身给地主豪强当奴隶),如此,地主豪强得不到扩大实力和势力的机会,孔明斩断了他们的“魔爪”,断绝了他们趁乱得到更多家奴的机会。
地主豪强们不得不下血本,雇佣农民弥补没有奴隶的劳动力缺失,同时,正因为土地多,他们必须缴纳重税。孔明才不管这些地主豪强家里到底有多少人口、奴隶、农民,一律按照他们家的土地面积进行收税。地主豪强们可以藏匿人口,但没办法藏匿土地,可谓无所遁形。
以前,地主豪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狡辩诡辩:虽然我家去年拥有一万亩土地,今年增为两万亩土地,但我家人口没变,还是五十口人,所以还是交五十份赋税;
如今,孔明更加理直气壮:老子才不管你们家有多少人,去年一万亩土地,交一万亩税,今年两万亩土地,交两万亩税。
举例,一个地主豪强,家中人口五十,拥有一万亩土地,以前蓄养了一千个奴隶,以前,他只要交五十份人头税就行了(还会偷税漏税,能交十份人头税就不错了),接下来,哪怕他家里的土地增加到两万亩,他家里的奴隶增加到两千人,他还是只交五十份人头税,同时,他新获得的土地是从哪里来的?他新获得的奴隶是从哪里来的?都是破产的、被迫卖掉土地以及卖身为奴的农民,如此,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地主土豪拥有越来越多的土地和奴隶,而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又制造了越来越多的破产农民,使得他们继而又可以得到更多的土地和更多的奴隶,他们就像癌细胞一样在健康肌肤里不断地扩张,越扩张越凶猛,越凶猛越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