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心里知道不敌,嘴上还得逞强两句。
像秦琼这种直接承认不如人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双方武艺相差悬殊,从心里就知道无从较量,才会这么痛快的承认不敌。
连秦琼都自认不敌,自己这些人还有什么好说?
他这话的用意,自然是提醒众人不要太过大意小看了对手。
自从李密加入瓦岗之后,瓦岗军顺风顺水如日中天,麾下众将也难免有些骄纵,乃至于把精锐甲天下的骁果军都看成了肥羊牛子。
秦琼这番敲打用意自然是好,不过瓦岗军本就是绿林起家,讲究的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外加快意恩仇,并不是讲道理规矩。
试问又有哪个讲道理的会去当强盗?
如果说这番话的不是秦琼而是旁人,这时候早就有人跳起来开骂,甚至挥拳打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说到底秦琼能够压服众人,靠的还是自家武艺和名望,他的名望大,自然说什么都对,旁人不敢开口反驳。
只是这些人平素横行惯了,如今被秦琼说得哑口无言,面子上都有些挂不住。
大家低头不语,气氛很有些尴尬。
秦琼总归是武夫,他能够凭着一腔豪勇压服众人已属不易,让他如何舒缓气氛便非所长。
就在这当口,却听黑暗中有人说道:“秦大这话说得好!自古来骄兵必败,咱们可不能犯这个糊涂,更不能败在宇文化及那狗东西手里。
他可是有名的不知兵,若是咱们败在他手,今后还有什么颜面见人?”
第七百六十八章 肝胆(三十三)
说话间,三道人影从黑暗中走出。
三人身上都穿着皮甲,外着锦袍下着革靴,身上并没有什么碍事的配件,又都是满身武艺的豪杰,脚步轻盈行路无声,是以之前并未被发觉。
这三人中右手之人身材适中体形壮硕,看上去就像是一尊移动的宝塔。
他的个子其实不如秦琼、程咬金这些人高大,可是走过来的时侯,却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会移动的山丘,哪怕是胆大如程咬金又或者狂傲如罗士信者,面对此人时都会产生一种莫名地压迫感,就连呼吸都不由自主变得混乱。
左手之人也不算如何高大,走路之时固然脚步轻盈迅捷看得出身怀武艺,但是在明眼人眼中一看就知,此人的武艺绝比不过右手那位无名上将,也比不上秦琼、程咬金这些以勇力闻名于世的豪杰。
可是当下以左为尊,此人明明武艺不算特别高明,却能位于那等猛将之上,自然有着过人之处。
而方才开口说话的,则是位于正中的男子。
此时三人已经走到篝火旁,火光下映照出正中男子的面孔。
他年纪不大,也就是三十几岁,方面大耳浓眉阔目,相貌很是出色,眉眼五官俨然是个俊品人物,更有一种儒雅气度蕴含其中。
不需通报姓名出身,但是看他的气度以及那光洁的面孔,便知此人必然出身高门大户,从小不曾受过风霜之苦更不曾操持过苦役,所以才能一直保持这种上位者的优容气度。
他并未蓄长须而是留着短髭,唇上短髯又特意上了油,保证胡须上翘,这又是昔日关中世家子最流行的风仪。
其身上裹得外袍乃是用上好织锦制成,所值怕不在百金上下。
可是有经验的绿林人都知道,在这等山高林密的地方摸爬滚打熬上一两日,再好的衣袍也都会糟践得不成样子。
是以大家每逢进山钻林,都会找一件旧衣袍穿上,免得自己的好衣衫受损。
只有不拿钱财当回事,使钱如泥沙得世家子,才会不管开销费用以及实际情形,不管去哪都要保持锦衣华服的风度。
此人从气度到穿戴,都和程咬金等人格格不入,站在瓦岗诸将面前一如鹤立鸡群。
按说这等人在瓦岗军里面注定难以立足,更不可能得到其他人的支持。
可是随着他的出现,山谷里的气氛陡然为之一变,所有人都主动向他靠拢过去。
来人却是没理会双方,而是来到篝火旁边,也不顾自己的锦袍何等昂贵,寻了块石头坐下,将手放在篝火上方取暖,口内道:“入娘的!若不是亲身走过一遭,真不敢相信山中居然如此寒冷。
都是这月份了,晚上还冻得人手脚冰凉。
若不是懋功思虑周全,提前准备了烈酒又配了药汤,只怕要被冻个半死。
到时候别说打仗,就连站都站不稳了,白白便宜了破野头那狗东西……“说到这里来人抬眼看去,见众人全都站着,不耐烦地挥手招呼:“坐下,全都站着做甚?
你们个个都时大个子,某这里坐着你们站着,就像是两列人肉屏风。
偏偏又不是俊俏小娘而是满脸胡子的大汉,实在煞风景。
快快坐下讲话。”
随后他又自顾说道:“宇文化及胆小如鼠偏生带的辎重又多,吓死他也不敢走小路,只会延着山间驰道而行。
就算是斥候再多,也走不到这地方。
也莫说在此烤火说话,便是寻十几面大鼓一起擂,他也听不着动静。
不过程大你也是,就你那叫驴也似的嗓门,某听了也觉得厌烦。
别人说你两句也是理所应当,你咋还能跟人翻脸?
难不成你这大嗓门还有理了?
要我说,你这就是欠拾掇,着实打你一顿老拳,你便知道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