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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有人提出,这会不会只是一起自杀事件?

可这个想法也被否定了。第一,如果一个女人要服毒自杀,她必定是做好了赴死的准备的。那她或多或少都要收拾打扮一下自己,梳梳头,换身像样的衣服,留封遗书什么的,而这些,上官琪都没有做到。退一步讲,就算不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她吃了老鼠药,那最起码是不是也得躺在床上,或者坐着,趴在桌子上,尽量让自己走的舒服一点,断然不会翻滚在地板上,身体扭曲,手指弯曲,表情痛苦,死得这么狰狞。第二,上官琪如果是自杀,那是谁从外面锁了她的房门的?还是说,她自杀的时候,有这么一个人在现场,看着她死去而无动于衷,并且锁门离开?那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和死者是什么关系?

这些都说不通。不管怎么样,上官琪临死以前,并不是一个人,而这个人咱们必须要找到。

马成胜说:”还是得以现场作为突破口,一个人进了这间屋子,做下这件事,那必然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

所有在现场搜集到的物证都被送去做了二次检验。几天后,局里主管刑侦的邬副局长把马成胜叫进了办公室。关了门,他把一张纸推到马成胜面前,他说:“小马,你看看这个。”

马成胜接过来一看,是一份 dna 的检验报告。

“这是从上官琪指甲里提取到的,费了些时间才比对了出来。”

马成胜说:“这是有比对结果了?”

邬副点点头。

“知道是谁的吗?”

邬副站起来,把从抽屉里取出的一个卷宗推到了马成胜的面前。“第十五页你自己看。”

马成胜翻到十五页,一个少女从一张黑白的两寸照片里望着他。这是一份麒城第十中学的学生档案。

孟玲珑,高二七班。出生年月日,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三日。家庭成员:父亲,孟建国,麒城无线电厂技术员。母亲,叶嘉淑,已故。妹妹,孟琉璃,麒城新民路小学一年三班学生。

卷宗的封面写着“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麒城第十中学女生宿舍 302 室五尸命案”。记录着孟玲珑个人资料的这一页在受害者身份介绍的那一部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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