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陷入沉默后不久,林涛一行人返回了。
有什么发现吗?我问。
我知道,在尸检明确了高坠伤以后,现场勘查痕迹物证是定案的关键依据,林涛对死者住处的勘查活动,可能会决定案件的性质。
林涛没说话,把死者住处的照片一张一张地通过幻灯片放映给我们看。
死者的家里非常干净整齐,应该是一个人独居。看来看去,在这些照片里并看不出什么疑点和名堂。
现场是一个大门,进去后是半个小厅,小厅两侧是厨房和卫生间。林涛介绍道,再往里走就是卧室。卧室的一侧放床,另一侧放梳妆写字台,中间是窗户。窗户的下面,有一个凳子。因为现场地面不具备检验条件,所以我们对现场的勘查没发现什么。对所有物品都勘查了,没有看到什么明确的新鲜指纹。不过,窗台下面凳子上,有两枚完整的灰尘加层足迹,分别是左、右脚的,足尖指向窗户方向。我们都提取拍照了,和死者的慢跑鞋鞋底的花纹一致。
也就是说,她是踩着那个凳子,蹬上窗台,然后坠楼的?赵局长有些兴奋。因为如果是这样,这就不是一起命案了。
有可能吧。林涛说,窗户上也有新鲜的指擦痕,但是新鲜陈旧的程度不太好判断。窗台凸凹不平,有擦蹭痕迹,但是看不出鞋印,不具备条件。
如果是个自杀案件,就好办多了。赵局长说,不过,不管怎样,这案子都涉嫌刑事犯罪了,这个强壮的成年男人,我们肯定是要找出来的。
我没有说话,对赵局长认为的案件性质也没有评论。我把林涛拍回来的照片反反复复地看,看窗户内外的照片,看家里的一些用品摆设。看上去,死者足踏小凳子登上窗台然后坠楼的结论好像没有什么问题。逻辑合理、层次合理,坠楼的位置也差不多。但是,尸体检验的诸多细节也都在我的脑海里呈现。这些线索,慢慢形成了一股线,指向了一个方向。
对我来说,看案件照片就像是玩手机游戏一样,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自己还以为只过了十几分钟。
案件的侦查就这样出现了突破。
主办侦查员一脸成就感地返回了专案组,问:是不是自杀坠楼?勘查没问题吧?
对于这个问题,我和林涛都没有回答。我是因为心里有疑惑,所以不敢随便发表意见,林涛肯定也是这样。组队协作了这么多年,我们之间的默契是不言而喻的。
侦查员见我们没有回答,自己接着说:人找到了。秦科长分析的范围很小了,就那么几个人,随便一排查时间就对上了。喏,这是他的鞋子。
侦查员拎上来好几双鞋子,说明他们不仅已经锁定了嫌疑人,还通过搜查手续提取到了嫌疑人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