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义胜来聚义楼,目的是为了斩首。
现在,面具人也要执行斩首行动。
目标很明确,奔着猪肉荣杀过去。
徐天荣吓得连连后退,此时此刻,徐天荣已经开始后悔。
为什么要当这个出头鸟。
为什么非要亲自过来,他完全可以派手下过来的。
江湖老胆子小,如今的徐天荣早已经不是当年两把杀猪刀打遍整条街的猪肉荣了。
他忘了,这已经不是二十年前。
当年他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热血涌上心头之后,根本不怕死。
现在,他是和义胜的话事人,已经十几年没拼过刀子了。
当了话事人,心虽然没有软,可是灯红酒绿的生活,让他不止是那个地方软了。
手也软了,挥不动刀了。
如果,上天早给他一次机会的话,徐天荣一会选择派人过来。
如果能够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派人过来,不来当这个出头鸟。
可惜,老天爷并没有听到他的祈求,丁长戈像是杀神一样,浑身是血,带着人杀到了徐天荣的面前。
徐天荣仓皇后退,却被身后的小弟挡住了退路。
后面的小弟根本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都还在奋勇向前。
想要挤过去,杀敌立功,今天老大的老大亲自来了,好好表现一下。
徐天荣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把抓过身后的小弟,直接推向金刚面具人。
然后调头往后面的汽车跑去。
小弟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丁长戈一刀砍掉了一根手臂。
丁长戈早就盯上他了,怎么可能让他跑掉。
直接一挥手,手里的环首刀飞出去,扎进徐天荣的后背。
……
第二天,张俊平一直到十点多才睁开眼睛,躺在床上不愿意动弹。
“平子,快起来吧!
汇丰银行的加文卡希诺打电话过来,说一会过来拜访你。”田淑梅走进提醒道。
张俊平看了一眼,穿着一件丝绸的t恤衫,一条丝绸长裤的田淑梅。
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田淑梅真的是太会打扮了。
v领丝绸t恤衫,柔软的贴在田淑梅的身上,完美的展露出他曼妙的身材。
下身的长裤,宽松休闲。
这一身即有居家服的舒适,又有礼服的妖娆迷人。
不露肉,去给人无限遐想。
“知识了!”张俊平起身,赤裸着走进洗澡间,洗了一个澡。
然后开始刷牙洗脸。
最后在田淑梅和杨莹的伺候下,换上一身休闲唐装。
“怎么样?我发现唐装和我的气质很融洽啊!”张俊平笑着说道。
“嗯,大老爷,您天生就适合穿唐装。”田淑梅眼睛一亮,盯着张俊平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