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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儿 第91节(2 / 2)

卓翼竟然在这里养着马?

他从来没提过,沈念君怎么会知道?

两年前闽言刚来江北,卓翼恰好到临市出差,辗转到江北这里,两人去拜访旧友,卓翼心血来潮,就买下来几匹马,一直养在江北的马场。

在国外留学之时,卓翼爱攀岩爱骑马,恰好留学所住庄园在城郊某个山麓脚下,方圆一百英里不被凡尘侵扰,出了门就是蓊蓊郁郁,一眼望不到边的林海。

是以天气好的时候,卓翼会独自骑马,去最近的海边吹海风看落日,偶尔和当地居民结伴徒行,去山上大瀑布附近打猎。

那个时候卓翼不问世事的贵公子留学生活,让闽言他们要多艳羡有多艳羡,谁都没想到卓翼回国以后,矜矜业业打理家务企业,把所有爱好说丢都丢了。

听闽言这么说的时候,沈念君有些难以置信,卓翼竟然还有这么一段悠闲自得的经历。

想必当初回国,心里落差应该挺大。

不过作为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之一,都得接受父母对自己命运的安排。

作为正儿八经的千金小姐,沈念君自然学过骑马,不过和陈穗霍潇潇她们相比,马术技艺实在不精。

凡是运动之类的项目,沈念君天生就不感兴趣,奶奶比较护犊子,是以沈念君也就学了半年,课程没上完就中断了。

不过陈穗听说卓翼养着马,就非要过去看看,只好麻烦老刘开车,送她们去马场。

换上骑马服出来,工作人员已然牵出了两匹马,枣红色的毛发,在日光下油亮,果然是卓翼精挑细选出来的品种,且这两年养得甚好。

就是不知道卓翼烧钱养在这里,嫌少来江北,来了又不着急过来探望,是为了什么。

为了年少轻狂时的情怀么?

沈念君微微仰头,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缰绳,抬脚踩上脚蹬,纤白手腕搭上马鞍,她不喜欢运动,不过身段轻盈,稍微用力,就还算熟练地坐到马背上。

沈念君当时学的英式马术,早就忘了七七八八,不过身体记忆还在,上了马,轻拉缰绳,同时双腿夹了一下马肚子,健壮有力地的枣红色温顺母马,便顺着沈念君的指引,威风凛凛踏步。

穿过两旁绿树成荫的夹道,一路小跑到草地,放眼望去,没有城市的喧嚣和汽笛声,只有绿草如茵。

陈穗一手挽缰,回头看她,“沈念君,你可以啊,每次都谦虚说不会骑马,我看你动作比我还标准。”

身体略前倾的沈念君,侧眸看过来。

她一向是个听教练话的好学生,动作自然标准。

沈念君所骑这匹马,是卓翼养的几匹马里面,最温顺好训的,不过太温顺,不是卓翼的最爱。

最爱的那匹马性情刚烈,被卓翼征服过一次,等闲没人尝试过,还有一个特别霸气的名字——“赤兔”。

赤兔最早为西凉刺史董卓的坐骑,后被董卓用来收买丁原的义子吕布;吕布死后,赤兔马被曹操赏赐关羽;关羽被杀后,赤兔马思念旧主,绝食而死。

也得亏卓翼给爱马起名叫“赤兔”,主人都这么久没过来看看,沈念君从马厩出来的时候,赤兔看起来明明心情不错,吃草吃的蛮香的,显然没有思念主人的意思。

沈念君收回思绪,紧跟在陈穗后面,目光专注,围着草地绕了一圈才回来,明媚笑脸微垂,才想起来问工作人员:“忘了问,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对方不好意思笑笑:“卓总没给它起名字,我们都叫她小红。”

小红?

这名字也太敷衍。

就是因为温顺,所以卓翼不太喜欢,就连名字都不给人家起?实在也太厚此薄彼。

于是扬了扬下颌,稍微思索两秒,轻柔抚摸着马鬃,当即决定——

“以后就叫她飞鹰吧。”

陈穗好笑地看过来,“卓小叔喜欢的那匹马叫赤兔,你非要叫她飞鹰,怎么?飞鹰专门抓小兔啊?”

沈念君轻飘飘抬眸,“对啊。”

“你也太嚣张了。”

有么?

卓翼结束会议,上了车才得知,沈念君去了马场。

指尖抵着额角,视线转到闽言身上,“回来没?”

闽言笑着说:“刚才老刘还给我拍了视频,卓太这两天估计憋坏了,有点儿乐不思蜀。”

说着,不等卓翼主动要,便掏出来手机点了点屏幕,把老刘录的视频找出来,递给卓翼。

只见马场上,身着深色骑马服的少女,腰身紧束,三千青丝随风飞舞。

原本纤弱的不盈一握身姿,拉着缰绳落在马背上的时候,却身如巧燕。

偶然调头,骏马从老刘身旁踏蹄而过,马背之人清雅灵秀,一颦一笑之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风韵。

如此妖精一般的娇艳,让卓翼抿了抿唇。

淡淡吩咐:“去马场。”

半个小时后,傍晚的夕阳染红了一片云霞,葱郁草地上起了一层薄雾,沈念君鬓角薄汗,堪堪停到陈穗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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