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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67节(2 / 2)

*被动独生子女了属于是。

第64章

◎张文雅的社交初体验◎

那就是说她今天上午没啥事了。跟埃莉诺和特维特打了招呼, 便去了解放大厅,找礼品店店员借了一本国会大厦旅游手册,跟着一位导游走了一圈。

去哪儿旅游首先要搞明白哪里能吃东西、哪里能上厕所, 实乃人生重要大事。国会大厦内的各种标识齐全, 文字和图形,就是不认识英文也能根据图形找到洗手间和餐厅。

各位议员的办公室基本都是开放式的,可以说想进就进, 随便得很,你要是神态自若直奔议员办公室,职员们也只会以为你是跟议员约好的客人;只有一看就是游客的那种、东张西望的,职员才会来问你找谁。

职员里白人占绝大多数, 非洲裔很少,墨西哥裔、亚裔更少, 亚裔几乎少到她还没遇到过。她的肤色在中国偏白,还是跟白人差距很大, 能一眼看出来她不是白人或美国人, 但因为她长得浓眉大眼,不够“亚洲”,经常会被人当欧亚混血。

亚裔普遍政治意识不高, 即使在纽约州这样亚洲移民众多的州, 也没有亚裔议员。

混了一上午,大致了解了一下美国历史。在课本和试题卷里看到的美国历史跟实地跟着导游转一圈,感觉还是不一样的。美国大概因为建国时间太短,唯恐被欧洲亲戚们说不够“有历史”和“有底蕴”, 特别喜欢到处竖雕像, 开国大佬们的头像、半身像、画像随处可见, 自由女神像也哪哪都是, 大概是从古希腊古罗马寻找“底蕴”吧。

中午跟同事们出去吃饭,特维特说这种选民和选民组织来找参议员谈事的情况很正常,有些没来过的选民会要求参观国会大厦,只要不是暑假期间必须带一大群小混蛋就都还好,这些国家的花骨朵有的实在讨厌。

烦人的熊孩子到处都有,理解理解。

普通职员吃不起高级餐厅,普通餐厅要远一点,菜色普通一点,味道差很多,好处就是上菜快,比员工餐厅要稍好一点。员工餐厅嘛,只求吃饱,要说有多好吃那是不可能的。

这附近的房租肯定很贵,因为生意真的很好,客流量好到张文雅甚至都想在这里开餐厅了。

或者就像唐朝餐厅那样,在稍远一点的街区开店,生意也不错,只要口碑打出去了,总会有人来就餐的。美国华人华裔特别喜欢开餐厅,华盛顿特区有不少中餐馆,从大排档式的到高级餐厅都有,菜系也多,不过基本都是混搭,没有哪家中餐馆说我们只做某个菜系。

咖啡?星巴克开的满哪都是,还有许多其他咖啡连锁店、咖啡车,不然怎么能满足美国人这么旺盛的咖啡需求。每天早上上班路上一杯咖啡提神简直是上班族标配了,再不爱咖啡这一口的,早上来杯咖啡提神也实属正常。

或者奶茶?从她在纽约和华盛顿开车熟悉路径的经验来看,美国人不爱喝茶,亚裔华裔在家喝茶,法拉盛新中国城有不少茶馆,但奶茶店还真的没有。

搓搓手,兴奋。

奶茶其实跟英国人喝下午茶差不多,可能也是从英式下午茶派生出来的,或者是元朝以前的“沏茶”复古了。元朝以前中国人喝茶不是清汤寡水只用水冲泡,里面会放很多料,什么红枣枸杞都是有的,这是因为明朝之前没有“炒青”的炒茶工艺,茶叶多做茶砖,需要“煮沸”,然后茶里的料越加越多,以至于“吃茶”是真正的“吃”。

英式下午茶加糖加奶,基本可以算是奶茶基本款,现代奶茶店往茶底里加奶、糖、水果、布丁、木薯粉小丸子,也可以加咖啡粉,所谓奶茶、奶咖、奶咖茶,一整个大混搭。

餐厅极为麻烦,要找门面、招聘厨师、店员,食材进货倒是不麻烦,但万一出了什么食物污染事件也很要命。就在不久前,纽约一家挺有名的米其林餐厅闹出了大肠杆菌污染事件,原因是用来做蔬菜沙拉的生菜被污染,当天就餐的几十人不同程度上吐下泻,引发了一小波恐慌,以为被犯罪分子投毒了。

——美国人现在还没有被恐怖主义毒打过,还想不到这一点。

奶茶店需要的占地面积也小得多,这附近寸土寸金,想要租下一个完整门面谈何容易!租金也贵到上天,是她现在不敢考虑的事情。

奶茶店就不需要多大的地盘了,十个平方都可以。以她目前对美国制造业的了解来看,应该可以去工厂定做奶茶料理台,说不定还可以顺便申请个外观专利。

烧水、制冰都有专门的机器,设备成本有个一万美元算可以了。

嗯,可行!

要说奶茶能不能在美国打开销路,嗐,压根不用发愁!奶茶其实就是加了茶底的有固体物质的果汁,对嗜甜如命的美国人来说,没有什么接受难度。

她自己在家做过奶茶,自制奶茶不是什么难事,烧水泡茶,汤色出来后拿走茶叶包,稍凉后加牛奶,这中间的时间可以准备其他材料。

芒果从中间切两刀去核,切下来的两片果肉切花刀,再将果肉与果皮分离,切出一小碗芒果果肉。椰果罐头捞出椰果,切小块。没有木薯粉珍珠,可以用布丁,同样切成小块,可以不用切的太小。

茶底倒入牛奶后温度降低,将准备好的水果和布丁放进去,稍微搅拌一下,插根吸管,大功告成!

奶茶的美妙之处就是喜欢什么水果几乎都可以放,香蕉打泥或是切块,草莓打泥或是切块,想吃苹果口味的也没问题,唯一不好搭的只有柑橘类,和生化武器榴莲。

克里斯很喜欢喝奶茶,这种甜甜的牛奶水果饮品就没有孩子不喜欢的。

第二天,跟在斯科特后面接待来访的选民组织。

这种小选民组织多如牛毛,只要有几个成员就能注册一个社会团体,团体也五花八门,从反对枪支的到支持枪支的,从反对堕胎的到支持堕胎的,从妇女儿童权益到反家暴的,还有以族裔为名的团体,非洲裔最活跃,亚裔约等于无。

今天到访的是一个妇女团体,美国女性参政意愿逐年高升,类似的政治团体雨后春笋一般,越来越多。

也能理解为什么要她来接待了,斯科特大概以为女人对女人好说话一点,再说她比较“闲”嘛。

妇女团体一行八人,先跟参议员开了一个小时的会议,内容不知,可能跟堕胎合法权有关。上次接了那家私人诊所的电话之后,张文雅看过有关美国合法堕胎方面的资料,对此有了一些了解。

美国因为白人公民占绝大多数,白人一般都信仰天主教和新教,天主教徒很保守,新教中的清教徒就更保守了,极端保守教徒连必要的避孕手段都不用,更别提什么“堕胎”了。他们认为孩子是上帝赐予的,怎么能用医学手段进行干预呢?难道医生能自诩比上帝还牛?

伦理方面的反对意见则声称胎儿也有“生命权”,胎儿有了心跳之后就有了“人权”,遗产分配也要考虑到未出生的胎儿的继承权,所以胎儿当然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权”。

美国女性一直在为“堕胎自由权”而奋斗,直到1973年得克萨斯州的“罗诉韦德案”之后,“堕胎合法”才在美利坚联邦合众国推行开来,但五十个州也不是所有的州都承认女性有堕胎自由,比如纽约州附近有几个州就没有,一些女性团体会将没有堕胎自由权的州的怀孕女性接到纽约来做堕胎手术。

张文雅其实特别不理解美国女性居然没有堕胎自由,这明明是悖论嘛!一个处处宣扬“自由”的国家,它的女性国民居然不能自由决定自己身上一块多余的肉的去留?

这么说未出生的胎儿有“生命权”,怀着胎儿的女性却没有“选择权”?

什么二十世纪荒诞剧啊。

开过会,张文雅带她们参观国会大厦。

她们先是沉默的走出参议员办公室,几分钟后,她们互相开始小声讨论,觉得参议员有点敷衍。

并且听出来是因为堕胎权的问题。

参议员肯定不想讨论这个棘手问题,这是他资产阶级白人男性的政治敏感。堕胎权不是医疗问题,也不是性别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他要是支持堕胎权肯定会被攻击,不支持堕胎权也会被攻击,但不支持的话,被攻击的面没有那么大,所以他会如何选择很明显了。

今天参议员肯定忽悠了女性团体,令她们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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