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入菜的做法很多,除了酒酿圆子和鸡蛋米酒酿之类的清甜小食,还有米酒羊肉煲、米酒鸡肉煲,还能用来做酒泡花螺。
而其中林稚最喜欢酒蒸蛤蜊。
葱段和蒜片用一点油爆香,加蛤蜊,加清酒,煮到蛤蜊开口,再放一把小葱碎和酱油,拌匀略煮,连汁带肉吃下去,味道鲜得很。
店内的清酒都用来烤虾子了,林稚试着换成米酒,效果居然更好。
想来大概是因为米酒味甜,能更大程度提升鲜味,让蛤蜊越发香浓鲜美。
这道经过改良的酒蒸蛤蜊也很得高梦华的喜爱。
“都说‘酒借蛤蜊香’,我看是‘蛤蜊借酒香’才对。”
高梦华夹起深碗中的一只蛤蜊,先吸了壳内的少许汤汁,又吃了肉,只觉咸鲜的汁水在口腔流淌,满口鲜香回味无穷。
连吃了几只蛤蜊,他笑道:“炊金馔玉、八珍锦食,依我看,都比不上这一只小小的蛤蜊。”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稚已经大致猜出这位高先生的身份。
衣着谈吐不俗,退休高官,钱多事少,经常来他店中捧场……几相相加,多半是原身那个造反爹的朋友。
能愿意照拂他这个罪臣之子,高先生也是个良善之人。
林稚道:“都说大隐隐于市,高先生果真是恬淡之人。”
高梦华笑笑,又点了几道其他小菜。
把菜端过去的时候,林稚瞥见高梦华对桌坐着一个年逾五寻的老丈,同样在吃酒蒸蛤蜊。
那老丈衣着清简,虽然眉头间刻着深深的皱纹,但依然能够窥见年轻时的俊朗容颜。
只是那老丈吃着清口佳肴,眉宇间却带着淡淡的忧愁。
林稚想了想,把离得最近的暖炉又添上了几块炭火。
临安城的冬天很冷,还不到冬至,气温就已经跌破零下——门外的清溪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林稚出去玩了一会儿踩冰,回来给四毛的窝续上棉被,往马厩里添上稻草,连鸡窝里都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垫草。
做完这些,他洗净了手,回店内吃暮食。
暮食是阿蓝做的盏蒸鹅,肥嫩的鹅肉切成长条,用盐和酱汁拌匀,撒些葱花,蒸熟后浇上麻油,鲜嫩多汁。
吃了半碗青菜馎饦,沈小七忽然神神秘秘开口,“咱们店里最近来了个奇怪的客人。”
林稚刚要说话,就听阿青道:“是不是那位每次来只点酒蒸蛤蜊的老丈?”
“没错,就是那个老丈!”
阿蓝笑道:“哪有什么奇怪不奇怪的,也许人家就喜欢吃酒蒸蛤蜊,恰巧小郎君的酒蒸蛤蜊又做得特别对胃口。”
“好吧,是有这种可能。”沈小七嘀嘀咕咕,“但是这也来吃得太频繁了吧……我都瞧见三次了。”
林稚插口道:“是不是很俊的一个老丈?我也看见过一次。”
“那老丈约莫快六旬了,小郎君是如何看出俊的?”阿蓝打趣。
林稚微微挑眉:“这叫美人在骨不在皮。”
由此及彼,他又想到孟琼舟。等到孟少卿到了五六十岁,肯定也是个帅老头!
这个帅老头尚且要等四十余年才能看见,那几人对话当中的老丈却在转天出现了。
这下林稚是真有点好奇了,就算他做的酒蒸蛤蜊再好吃,也不至于夸张到这个程度吧?
他斟了一壶麦仁冬饮子,给那位老丈送过去,“蛤蜊本性寒凉,老丈喝些这麦仁冬饮子,暖暖胃。”
“多谢。”那老丈抬起头来,冲林稚道了声谢。
知道他是在旁敲侧击询问自己,老丈叹了口气,“让小郎君见笑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吃食,何谈见笑。”林稚道:“只是觉得有些好奇罢了。老丈若觉冒犯,就当我没问过吧。”
那老丈缓缓摇头,“没什么冒犯的。”
“我的夫人还未过世时……”
原来这老丈与夫人从小青梅竹马,感情甚笃,自成亲后,幸福美满地度过了人生的三十多年。然而后来变故突生,老丈的夫人害了呆症。
“自她病后,行为举止与往常大不相同,人也变了许多。”老丈哀伤道,“但她依然喜欢做吃食,尤其是酒蒸蛤蜊,做得尤其鲜美可口。”
“只是后来,我遍寻各个酒楼食店,却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味道。”
老丈抬头看向林稚,“店主小郎君所做的酒蒸蛤蜊,是最接近于她做的味道了。”
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几人听完都有些恻然,就连素常不羁的沈小七都收敛了一贯笑嘻嘻的神色。
林稚忽然问:“老丈说,我做的酒蒸蛤蜊最接近婆婆做的味道?”
“正是。”
“但还不是完全一样?”
“是。”老丈点头,“毕竟是两个不相识的人所做之物,不能完全一模一样,也在情理之中。”
“能遇见店主小郎君的酒楼,吃到这样的酒蒸蛤蜊,我已经很感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