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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城美食录 第12节(2 / 2)

“……”同砚就是同桌,这个话还不如不找。

好不容易送走两个闹别扭的小朋友,又来一个小朋友,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头圆脑的,穿得很喜庆,有点像福娃。

林稚对这位“福娃”很有印象——每次他来,无论剩下多少辣条全部包圆带走,可谓是头号粉丝,能不印象深刻吗?

“小郎君今日也是要包圆吗?”

谁知福娃却摇了摇头,“不包。”林稚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对方说:“我打算聘你去我家庖厨,专门做辣条给我吃。”

林稚傻了。

这大概就是幼年圆润版霸道总裁?

他还没开口,沈小七先不乐意了:“不行!我们阿郎不能跟你去!”

福娃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已经问过阿爹阿娘,他们同意了,还说每月都会给小郎君开一笔丰厚的月钱,绝对比你辛辛苦苦在这里出摊赚得多。”

林稚十分心动,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好意思,这位小郎君,我确实不能去你家庖厨做事。”

这次轮到福娃不乐意了:“为什么!”

因为不自由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慈幼局已经过了十年这样的生活,早就腻烦了。

况且若是去了,每天都要按照主人的口味,做些加糖缕肉羹之类的菜肴,想想就可怕。他宁愿天天摆摊。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小郎君,我把做辣条的方子卖给你,怎么样?”

见他拒绝得决绝,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福娃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好吧,也行。”

林稚正思考该索价两贯钱还是三贯钱,就听对方问:“五十两够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开店了!

第18章 开业大吉

林稚惊呆了。

五十两……这得煎多少套鸡蛋灌饼才能赚到!

就连旁边的沈小七都张大嘴巴惊叫出声:“我的娘啊,五十两!”

以为他们对价钱不满意,福娃皱了皱眉,整张小圆脸挤在一块儿:“你是嫌少?那八十两也行,我回去取……”

林稚连忙制止这小土豪的败家行径:“不少不少,已经够了!”

“那就行。”五十两银子在福娃眼里仿佛轻如鸿毛,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轻飘飘的银票,随手拍在桌上,“小郎君收好。”

尽管银牌摆在眼前,林稚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愣愣地拿笔写下辣条的制作方法,愣愣地递给福娃,愣愣地拾起那张价值五十两的银票,直到福娃走了才反应过来——他一夜暴富了!

吃货的力量诚不欺他!

深吸一口气,林稚对沈小七道:“明天给你涨工资。”

虽然不知道工资是什么东西,但听起来是件好事,沈小七也很高兴。老板暴富,与有荣焉啊。

他呲着牙问:“阿郎,那我们明天还要去早市卖煎饼吗?”

“不去了。”林稚掷地有声,“我们开食店!”

要想在宋朝开一家食店,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自立门户,二是在其他酒楼里租下一间商铺。

自立门户需得自己装修、采购酒水,还要花钱打广告,造价太高,属于他的终极目标,暂且不提。

眼下要想经济实惠地开个食店,最简单实惠的方法,就是去春风楼承包一间铺子。

春风楼是临安城最大的酒楼,客流量只多不少,而且已经装修完毕,一大笔装修费用省了下来,还不用打广告。

除了需要买扑之外,简直没有缺点。

买扑就是竞价投标。春风楼名气太大,申请租赁铺子的商贩繁多,竞争很激烈,因此需要竞价投标,谁出的承包费高就让谁经营。

风险很大,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赔个精光,但林稚还是决定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搏出辆摩托出来——搏不出来的话,大不了回来继续煎蛋饼。

春风楼共五层,约莫十丈多高,飞桥栏槛,明暗相通,是临安城最高的酒楼。

整座楼宇高低起伏,檐角交错,富丽堂皇。据说站在顶楼向西望去,还可以看见宫女在荡秋千。

宫女是不是在荡秋千林稚不知道,他抬头看着眼前飞檐斗拱的楼宇,心道:“以后就在这里工作了。”

好像还不错。

这样想着,他迈开腿走了进去。

春风楼店大不欺客,平日里大多招待来此游玩欢宴的富商豪门、王孙公子,但对于林稚这样的平头百姓,也很乐于接待。

当下便有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来上前询问:“客官是要喝酒还是听曲儿?”瞧瞧,已经不问“打尖还是住店”这种初级问题了!

林稚笑了笑:“我是来租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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