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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公里 16(1 / 2)

吉他社是个很奇怪的地方,但奇怪的不是社团,而是人。

就在我跟峰哥第一天到社团报到时,我们才知道,这根本不一样。

和我们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们所以为的吉他社,就是一间感觉很普通的社办,桌上放着几把吉他和乐谱,然后一堆人怡然自乐的在弹吉他。

但是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不能用感觉来形容的,应该说光是用感觉形容是不够的。

跟其他社团比起来,吉他社的面积明显大了许多,甚至大了两倍,桌上没有放任何一把吉他,因为所有吉他都「吊」在天花板,在角落四周的是四颗超大的yamaha的黑色音箱,一看就知道花了很多钱,音箱旁边放了一个柜子,柜上放满吉他的教学用书,还有一本……

「playboy。」

「为什么这里会有playboy?」我说。

「当然是买的阿。」一个留着长发活像流浪汉的男生走了过来。

「这里不是吉他社吗?」

「是吉他社没错。」

「那playboy?」

「我要看的。」

「没有看过playboy,怎能算是男人。」峰哥突然插了一句话。

「谁说的?」

「当然是我老爸,而且我知道他床底下堆很多喔。」

「……」

留着长发的男生并不是流浪汉,而是社长,仔细看了一下社团内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人,一个趴在桌上睡觉,一个在旁边玩手机,只有另一个比较正常,在旁边弹吉他。

「你们是新来的吗?」

「恩。」我跟峰哥同时点头。

「如你所见,我是这社团的社长。」

「嗯嗯。」我们又点了一次头。

然后我看见那个流浪汉社长从天花板取下一把吉他,靠在一张桌子上,之后从口袋取出一片,他说叫做「pick」的东西,再来的情形我就不会形容了,只见一把本来死寂的吉他在他手里宛如有生命一样,开始刷起了一段从没听过的节奏。

「对你们来说,是为了什么而学吉他的?」他突然丢了一个问题出来。

「?」

「很多事情都需要理由,但有时候做事情却用不着理由。」

「只要觉得是,就是了。」

「认为对,那么就是对了。」

「你们认为呢?」

我并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来学吉他的,虽然说是因为峰哥的关係,不过他的话却让我很认同,而且在我心中久久无法散去。

流浪汉社长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我们随便看看,听他说目前整个社团只有四个人,加上我跟峰哥,就有六个人,跟其他社团比起来,人也许是最少的,但是社办面积却是所有社团当中最大的。

「请问一下,为什么社办会这么大间﹖」我终于耐不住心中的疑惑。

「看到那个了吗?」在旁边玩手机的另个人站了起来,指着墙角的接缝要我看,仔细一看才发觉居然有施工过的痕跡,正确来说是,有本来墙壁的痕跡。

「本来我们社团就跟其他一样,后来因为隔壁有间空教室,为了方便以后作业,我们便叫人把两间教室中间的隔墙打掉。」

「……」

后来我才知道玩手机的那个人叫做车神,据说是因为很喜欢玩赛车游戏,而且其技术已练至炉火纯青到达神人的地步,另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是阿杰,社长的同班同学,在旁边弹吉他的则是阿伟,当初的创社元老。

就在我们入社之后隔天,峰哥就退社了,速度之快让我望尘莫及,到最后坚守堡垒的只剩下我1个,其实我也很想离开,因为对于一个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人的社团,说真的,真的会让人匱乏无力,不过之所以会让我留下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峰哥说他理想的是一个舞台,类似乐团或者有爆发力的那种,对他来说,那不是他该嚮往,也不是应该追寻的,虽然他不知道他自己要的是什么,但他很清楚那地方并不属于他。

他真正属于的是,竞技啦啦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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