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门,屋内是一片漆黑,孟禹谚由此可以知道叔叔婶婶都还在工厂工作。他打开前廊的灯,走进房里,拉出旅行用的行李箱,开始收拾东西。
今天,又是星期五了,明天他又要搬到另一位亲戚家住,他每个星期都这样搬来搬去,虽然有时候会因为某些他自己也不晓得的原因,而在同一位亲戚家住两到三的星期,但他从来没在同一个地方落足超过一个月。
你问,这样不是必须一直转学?
他的亲戚们虽然没有住得很近,但也没有到跨县市那样远,将所有他会去的地方在地图上找出来后,画成一个圆,找中心点位置,去读离那最近的学校,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
明日,孟禹谚要搬去阿公阿嬤家住,那里应该可以算是离学校最远的地方了吧!因为离市区远了点,交通也有些不便,他必须更早起来骑脚踏车才能准时到学校,如果是平时,走路搭公车就好。
将制服塞进行李箱里,还有几件百搭的牛仔裤和t恤,离开前,再把球鞋和皮鞋放进鞋袋,其实东西也就差不多了。因为总是需要搬来搬去,孟禹谚的东西不多,而且都很整齐的被放置,这样,随时要收拾才不会花太多时间。
将收好的东西拿到客厅,孟禹谚看了看时间,大约六点,按照往常的习惯,叔叔大概七点才会来载他去阿公家,这段时间,他可以用来写功课、准备星期一的考试。
而就在此时……「咕嚕咕嚕……」孟禹谚的手按着肚子,嘴角浮出一抹无奈的微笑。
他打开瓦斯炉上方的柜子,那儿还有几包泡麵,在锅子里装了些水,开火、加热,等水滚了后就煮起泡麵。是,这就是他的晚餐。
不要以为借住亲戚家,就会理所当然受到完善的照顾,那只是电视剧中的完美情景,现实生活里,当然也会有那种好人,但是,从孟禹谚的不常住,就可以知道他其实像颗皮球,被踢来踢去,没有人想担这个担子。他不是不乖,反之,他很独立,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只是,人都是自私的,没有人想不求回报的扶养他。
叔叔有时会买些好料回来,或是婶婶早回来时,他能够吃一顿她亲手煮的晚餐,但这样的好日子,一个星期通常只有一、两次,或是在他堂弟考试考好时才会出现,平时,他都是煮泡麵。
泡麵,比较不营养,但也便宜许多。
如此比较起来,孟禹谚最喜欢去借住的地方,应该是阿公家吧!那里,至少每天他都有热腾腾的汤可以喝,粒粒分明的白饭可以吃。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孟禹谚基本上可以说是缺少关怀,他不晓得那种被人疼,被人嘘寒问暖,被人耳提面命叮嚀是怎样的感觉。
在学校里,他努力让自己变得随和,在友情中,试图找寻一分温暖,但却从没有过交心的朋友。朋友,来过又离去,毕业了,理所当然失去交集,如此,他更加努力让自己的交友圈过大,来补心中的那一分空。
第一个让他感觉到温暖的人,是andy。
andy虽然有点少根筋,但有时又格外纤细,就是因为那样的个性,让他总误打误撞说中孟禹谚的心事,又在他愀然变色时,过度敏感得攫获他的不自在,用耍宝的功力带过话题。andy虽然没有明说,但孟禹谚心知肚明,如此,他们的友谊一点一点加深,最后成了叶静姍看见的模样。
而方浩,是第二;理所当然,羽晴是第三。不过,孟禹谚总是会在羽晴身上感受到异于友情的什么,若隐若现,不是明示,却是微微的暗示。他知道她是喜欢自己,只是,他还不明白爱情,甚至比小学生还懵懂。在不确定自己心意之下,他没有办法给任何人承诺。
而就在此时,他遇上了叶静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