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外面来来回回的路人,此刻是下班时间,难得我不像他们在外赶着回家,而是和我最好的朋友:燕离坐在酒吧里,听着现场爵士乐,大谈艺术与创作。
燕离是我的前同事──现在他已有自己的工作室,不再受我荼毒──至于有些古怪的名字是他给自己的:「没父没母,总可以有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吧!」他第一次自我介绍时这么说。
也因为他个性如此古怪,所有同事便把这「难搞」的设计丢给我,每每在我和厂商与他之间周旋,同事们都抱持着看好戏的心态。
孰不知我们在公司摔笔大吵一架,下班却是一起举杯大谈艺术。
和燕离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是因为一次在咖啡厅的巧遇。我拿着一杯臻果咖啡对着笔电沉思着,而燕离才刚走进咖啡厅,打算外带黑咖啡就走,却在离开前注意到我。
「嘿!」燕离打声招呼便逕自坐下,而我不想被人打扰私生活,便不客气地说:「下了班我不想见到你,请你离开。」
燕离大笑:「我没想到你这么直接。」
「在公司偽装自己已经够累,我不想在私底下也要掛着『假笑』。」我继续板着臭脸希望他走,并将视线回到文章里,试图找回已经失去的灵感。
「『说谎是他的保护色…』嗯…改成『谎言让他隐身,就如变色龙藏身在丛林般』不是更好?」不知何时,燕离已经凑到我身边,还大声将我写的句子大声朗读。
我连忙将他的嘴摀住:「你够了没,快拿好你的咖啡走人啦!」我对他怒目相向,他点点头后,我才把手拿开,没想到燕离却再次笑开。
「原来你是这么有意思的人,我欣赏你!」燕离把右手伸出说:「你好,我叫燕离,很高兴『再次』认识你。」
就因为这样,我和燕离才真的熟上,我们经常约在咖啡厅,晚上则变成酒吧。今天也不例外,我一下班便飞奔到此,而他早已久候多时。
燕离似乎几天没刮鬍,但杂乱的鬍渣倒也遮不住他好看的脸庞,虽然是华人,却总让风情万种的洋人女孩频频回头。燕离看到我站起来用力打招呼,今天的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贴身长裤,显得他身材修长,不少女孩和他拋媚眼,他却完全不放在眼里。
「昨天我梦到一个画面,一群小毛头骑着脚踏车穿梭在街道里,不要小看他们又脏又臭,他们可是会捉鬼!」我一坐下劈头就分享给燕离,然后才对酒保──纽特要了一杯玛格丽特。
「捉鬼?你这是西洋的还东方的画面?」燕离也坐了下来,习惯我不拖泥带水的个性,马上将故事接了下去。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毕竟是场凌晨时的梦,细节不多:「应该是东方的,因为脸孔都是亚洲人。」
「那这样的话,那种会一跳一跳的殭尸挺适合的。」燕离吐出舌头翻白眼,双手举起跳了起来。
我差点把第一口的玛格莉特给吐了出来:「哈哈哈!怎么变成喜剧了?」
「难道不是吗?一群小毛头,你的设定听起来就该喜剧收尾,难道要小毛头们一个接一个被女鬼活吞?」燕离又瞪大他那双凤眼,举起双手然后说:「我好怨恨啊…」
我忍不住揍了他一拳:「你中日本女鬼的毒也太深!」我双手托腮看向前方,大叹一口气说:「唉!被你恶搞得我都没兴趣写了。」
燕离这下慌了:「没,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帮你把画面延伸下去嘛…」
「噗…哈哈哈!开玩笑的啦!不过捉的鬼是哪种,我的确可以考虑设定一下,那种像布鲁斯威利,不知道自己死去的冤魂感觉不错。」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将发想写下。
「老梗啦~我觉得可以先设定小毛头们的家世背景比较好,他们为什么要抓鬼?」看过许多电影的燕离马上浇我一头冷水,但这个开头不错,我又继续执笔疾书。
「所以,你最近好吗?」燕离等待我笔记的同时,一边喝酒一边问。
我听到这句,气愤地放下笔,皱眉头开始对他抱怨:「不好!」然后把上次和方肇吵架的过程一字不漏地告诉他,当然美化了我也有错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