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啊,于伟辉还等着我呢。今天下午木材从东北运来。”
“哦哦。”张梦兰立刻道:“那你去忙吧。晚饭怎么办?”
“我们拉完木材在外面吃点就行。你别管了。”沈继军说完,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张梦兰看着沈继军离开的背影,不确定这孩子到底是去了还是没去。但是一想沈继军的为人,他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所以不可能没去,应该就是去了,听她的话,见了一面就回来了。
虽然张梦兰打心底不会娶离过婚的女人,可是她还是很好奇对方是个什么人,毕竟这是她家老三的第一次相亲,张梦兰也想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不过沈继军已经走了,张梦兰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想着就当是串了个门,不做他念了。
张梦兰还有点担心,想着王大娘会不会生气找来和她理论。张梦兰人比较老实,但也不是任人拿捏的小鸡,已经在心里想好了说辞,自己儿子去了,已经是给足了王媒婆面子,她若再敢找来,说三道四的,张梦兰就要好好和她掰扯了。
谁知道忐忐忑忑等了一个晚上,都吃罢晚饭了,张梦兰依然没等来王大娘。
这绝对不是王大娘的做派,除非沈继军表现的还不错。
张梦兰就觉得自己这老三,生的好,养的也好。做事有分寸,没有让她没面子。很可靠一儿子。
褚凤霞为了让她妈喊出来,出了心里憋着的那口气,特意带着许童出去玩。
不过对于崔毓秀,褚凤霞心里是佩服的。
褚念之离世的时候,她和弟弟褚家贵还那么小,家里的合照就定格在褚家贵周岁时的全家照上。自那天起,崔毓秀便一个人承担起整个家庭的责任。
褚凤霞还记得,她和弟弟两人跟着妈妈去学校的事。
别人都是八岁入学,她和家贵早早就进了校园。
夏天崔毓秀上课,他们就扒着窗户往里看,一边看一边等着下课。
冬天崔毓秀上课,他们在雪地里堆雪人,等着下课后,给崔毓秀看一眼。
有时家贵生病,崔毓秀一夜不睡在旁边照顾,褚凤霞和凤兰也一样不敢闭眼,两人就轮流睡觉,在旁边守着。
就这么年年岁岁地过去,向来不被人看好的一家四口,也熬了出来。
那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
褚凤霞想来想去,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
相依为命。
虽然三个孩子中,她最不受崔毓秀的喜欢,可是她总觉得自己可以理解。
毕竟妈妈从来没有不爱她,没有抛弃她,没有扔下她。
虽然四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妈妈会牵着大姐的手,抱着弟弟,留下褚凤霞在后面,慢慢跟着,可是崔毓秀会偶尔转头看她一眼。
就这一眼,褚凤霞就觉得自己不会讨厌妈妈。
一个人的爱那么少,做不到平均分,给自己一点,也是好的。
强于没有。
只有相依为命走过来的人,才知道彼此依靠究竟是什么意义。
所以哪怕再吵、再闹,褚凤霞都觉得,那是自己一个屋檐底下的事。
关上门解决,打开门拥抱。
和家人决裂,永不见面,这是褚凤霞再活一辈子也做不到的。
褚凤霞带着许童往电影院方向走,这里是市中心,几乎所有好吃的东西都集中在这一块。
她牵着许童,也没骑自行车,踩着将要下山的夕阳,两人一边聊天,一边走到了目的地。
还不到晚饭时间,两人走的渴了,看见有孩子吃冰激凌,许童舔了舔嘴唇。
褚凤霞看见了,笑着问:“怎么了,想吃冰激凌?”
“妈妈,你看见那个小朋友了吗?”许童问,“那个扎着辫子的小姐姐。”
褚凤霞看过去,点点头,“嗯,怎么了?”
“妈妈,你看她拿着的冰激凌,和别人的不一样。”
十字路口有家冰激凌店,店面极小,很窄,老板放一个躺椅在里面,旁边是一个冰激凌机器,上面两个把手,旁边摞着高高的蛋卷。
这个冰激凌店是所有孩子的最爱。也是不太长吃的奢侈甜品。
冰激凌比冰棍贵好多,而且有两个味道,一个原味的,一个草莓口味的。
平日里,冰激凌店门口就站着很多孩子,羡慕地看着正在舔冰激凌的孩子。
可是今天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小碗一样的塑料容器,里面装着奶白的冰激凌,她手里是一个透明勺子,拿着勺子挖一下,然后送进嘴里。
奶白色的冰激凌上面覆盖了一层黑色的液体,女孩吃一口就一脸陶醉,引得原本站在冰激凌店门口的孩子们都跑来看她了。
褚凤霞拉着许童的小手,问:“你想吃?”
许童立刻点头,“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褚凤霞道,“但是你要自己去问问姐姐,在哪里买的才行。”
许童有点胆小,和比较熟的朋友能聊好久,可一面对生人,就有点怕。褚凤霞知道他这一点,有意想让他锻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