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完了数十万兵马的安置问题,鱼禾又开始解决起了数十万俘虏的安顿问题。
对于俘虏的处制,鱼禾心里早有计较。
将他们全部放了,鱼禾绝对对不起四州那些被祸祸过的百姓。
将他们全部坑杀,又违背鱼禾做人的底线。
所以鱼禾决定让他们集体服刑,依照他们此前在敌军中所犯错误的大小,给他们定下刑期,让他们去四州荒芜的大地上开垦荒田。
四州的丁口在此前的大战中,伤亡颇大。为了尽快恢复四州丁口,鱼禾准许他们带着家眷一起服刑。
对此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带妻女一起服刑的,刑期可减半,可单独居住、单独耕种官田。
带着妻女,且需要奉养四位老人者,刑期可以再减半,准许一家独居,配双倍官田,配发官牛一头。
家中添丁者,可免交两成秋粮。
添双丁,免四成秋粮。
添三丁,免六成秋粮。
添四丁,秋粮全免。
这里的全免,并不代表不用交粮。
作为服刑的罪囚,开垦出的田间产出的所有粮食,必须全额上缴。
地方监官会在他们上缴了粮食后,留下一部分,每个月发给他们十二分之一,充作口粮。
带家眷的罪囚,相当于一定程度的自由民。
除了要受地方监官监管外,也不允许离开服刑的乡里,其他的地方监官并不多问。
待到罪囚添丁,上缴给地方监官的粮食就可以跟着减免。
一旦有罪囚家中添丁四口,需要上缴的粮食就会全部减免。
但相应的,罪囚也得缴纳跟寻常百姓一样的税赋。
毕竟,他们所种的是朝廷的官田,数量不会小,给朝堂缴纳一定的税赋,那也是应该的。
就像是寻常农户租种地主豪强的田产一样,需要交租的。
只是鱼禾定下租子,肯定没地主豪强那么狠。
而且四州之地如今人口稀少,罪囚们需要种植的官田面积会十分庞大。向朝廷缴纳一定的租子,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计。
甚至,还能借此占一点朝廷的便宜,积攒下丰厚的家底。
为了避免有人再添丁三口以后,避开缴税,故意不生四胎。
鱼禾特地将添丁三口和添丁四口所要减免的份额拉大。
添丁三口和添丁四口之间所要减免的税赋份额是四成。
而添丁四口以后,所需要给朝廷缴纳的正常税赋是三成。
也就是说添丁四口,罪囚们仍有一成的利益可以占。
如此一来,罪囚们在添丁的时候就不会太犹豫。
为了鼓励罪囚们积极劳动,积极添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