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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姬与恶犬 第13节(2 / 2)

那个男人,是魔族的太子,苍玄。苍玄在那一战中伤重,不治身亡。

这么说来,鹿鸣珂是魔族太子的遗孤。

羽徽若心惊肉跳,这个秘密,大概连姑姑都没查出来。

王小姐并不知道苍玄已经死了。

她还在等他的消息。她是喜欢那个男人的,要不然以她刚烈的性子,不会容许那个男人侵犯了她,还能在她屋中养伤三个月。

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府中传了好些流言蜚语,说她不甘寂寞,在外面偷野男人。任凭王老爷子如何逼问,王小姐绝口不提男人是谁,只说他会回来娶自己的。

几个月后,王小姐生下了个男婴,男婴的右眼周围同样有道鲜红的胎记,如此不祥的征兆,吓得接生婆放声大叫,直言那是诅咒,那个孩子是灾星,会给他们一家人带来灾难。

王老爷子不顾王小姐苦苦哀求,气得就叫人把男婴扔进深山里喂狼,彼时正是寒冬腊月,大雪覆了一层又一层,原以为那孩子会尸骨无存,第二天一早,王氏大宅的门被叩响,家丁打着呵欠开门。

门外趴着一头母狼,母狼怀中捂着的,正是被王家丢出去的孩子。

家丁屁滚尿流地去禀告王老爷子——丢在雪地里的孩子,被母狼送了回来。

王老爷子不信邪,叫人在冰面上凿出一个洞,把孩子扔进河里,这次他要亲眼看着孩子被溺死,哪知那孩子刚沉下去,无数游鱼围拢而来,托住那襁褓中的婴童,将他推回了水岸。

王老爷子惊得当场扔了龙头拐杖。

冻不死,淹不死,还真是个妖孽。王老爷子心下一横,直接叫人起火,誓要把这妖孽烧得灰飞烟灭。这回王小姐跪在他面前,哭得晕厥过去,都没能撼动王老爷子的铁石心肠。

雪地里铺上干柴,大火噼里啪啦地烧起来,眼看着火焰就要将孩子吞噬,天空忽然滚过冬雷,紧接着降下瓢泼大雨,浇灭了孩子周身的火焰。

三番两次都弄不死,王老爷子这下确信无疑,那孩子就是个怪物,而饱受打击的王小姐精神崩溃,一夜之间疯了。

王老爷子一夜没睡,想出了个好主意,他把孩子送给了一对多年无子的夫妇。

这对夫妇是王家的亲戚,多年前上门打秋风,见王家日子好,就赖着不走了,王老爷子碍于脸皮,兼家底雄厚,默认让他们住了下来。

王老爷子给了他们一笔丰厚的银子,只要他们答应带着孩子离开王家远走高飞,永远都不回来。

那对夫妇成婚以来就想要个孩子,多年来,试了很多法子都没用,凭空给他们一个带把的小子,简直就是走了狗屎运。

孩子虽然眼角有胎记,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遮住疤痕,模样比大多小孩都俊俏,夫妇二人只当捡了个宝。临走前,怕王老爷子后悔,把孩子要回去,求子心切的他们恶向胆边生,在水井里投了毒。

王小姐得知孩子不见了,疯疯癫癫的,走到府里的湖边,一头扎了进去,再没有浮上来。没过多久,那口水井里的水被饮用,王家人一个接着一个出事,竟是满门灭绝。

官府查出井里有毒,断定是王小姐对王老爷子怀恨在心,投湖自尽前想拉着全家人陪葬,再加上王家人死绝后,这栋宅子阴森森的,半夜总能看到浑身湿漉漉的女鬼到处找孩子,吓得草草结案,再不敢踏足。

那逢人就问孩子在哪里的邪祟,的确是投湖而死的王家小姐。王家小姐死的那天,魂魄就从水里走了出来,变作了邪祟。

低级的邪祟,并不能害人,她只能在府中晃悠,亲眼看着那对夫妇半夜在水井里投毒,害了自己的家人。

羽徽若从梦里醒来时,浑身湿得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那种黏腻的水汽,冰冷得让人绝望。她惊坐而起,大口喘着气,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殿下。”云啸风听见动静,推门闯了进来,“怎么额头上都是汗?”

羽徽若并未计较他的冒失,卷起袖子擦拭额角:“做了个噩梦。”

时间才过去了一盏茶的功夫,羽徽若身陷这个噩梦里,用王小姐的视角,走了漫长的一年光阴。那是王小姐余生里最后的岁月,尽是苦涩和绝望。

“鹿鸣珂呢?”羽徽若想起什么。

“还没回来。这小子,不会真的被邪祟给迷住了吧。”

“去找他。”羽徽若下床。

鹿鸣珂入羽族前的相关经历,羽徽若找人调查过,这丑八怪就是陈州的一地痞流氓,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陈州百姓人人讨厌他。他还集结了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组建了支流氓大队,专门干坏事。

追根究底,都是半大的孩子,拼了命的,只是想填饱肚子活下去。百姓讨厌归讨厌他们,背地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也会施些粥饭。

这些都湮灭于陈州被破那日。

陈州百姓成了羽族的俘虏,鹿鸣珂没及时逃出去,亦做了其中一员。

关于鹿鸣珂流浪前的身世,羽徽若晓得个大概。资料里说,他因天生带着不祥的胎记,命格诡异,不被亲生父母所喜,丢在了外头,被养父母捡回来。当然,经过这遭,羽徽若已明白过来,这些说辞都是他养父母那里传出来的。

陈州人说,他养父母曾经也是有钱人,现如今羽徽若知道他们的那笔钱是从何处而来了。这种穷惯了的,守不住财富,有了钱,财迷心窍,想钱生钱,去了赌坊,未曾想一夜间输个精光。

从那以后,他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起来,五年后,那对夫妇被送子观音垂怜,有了自己的亲骨肉,鹿鸣珂的地位一落千丈。一家人穷得没饭吃,索性让鹿鸣珂上街讨饭,为讨得更多的钱财,他们甚至不惜打断鹿鸣珂的腿。

那个瘦骨嶙峋又断了腿的孩子,靠着行乞为生,养活了一家人。兴许是上天都看不下去了,有一年半夜,毛贼翻进了鹿鸣珂的家,把鹿鸣珂的养父养母以及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杀了个精光,鹿鸣珂饿晕在外头,才躲过一劫。

陈州人都说,鹿鸣珂这种长相,是丧门星转世,生来就是来克六亲的。鹿鸣珂不在乎这些,他在陈州四处流浪,吃着百家饭,一天天长大。

他的断腿是一位游医可怜他,替他医治好的,他不想再被叫狗娃,就摸进书院里,被打个半死,求到一个老夫子跟前,请求他给自己起名。

老夫子摸了摸他的脑袋,问他这辈子最想要的是什么。

少年毫不犹豫地答:“我要出人头地,把所有人都踩在脚底下。”

老夫子不赞同他这样功利的想法,但还是怜惜他,给了他“鸣珂”二字。鹿鸣珂犹不满足,自以鹿为姓,因为鹿,寓意着高官厚禄。

他就是要一步步往上爬,居高位,把所有轻贱过他的,都踩在脚底下。

直到他遇到这辈子的克星。羽徽若骑着鹿,在他生命最狼狈的一刻粉墨登场,从此他被她踩在脚下,永世不得翻身。

第17章 芳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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