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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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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总统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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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六日,席存瑞抓住了最后的机会,去国民议会进行陈述演讲。

这是总统的特权,即在国民议会完成辩论。进行表决之前,总统有权对议案做最后的陈述。

上午,在席存瑞进行了陈述演讲之后。国民议会进行了暂时休会。

表决在下午进行,席存瑞借此机会。再次约见了几名主要政党领袖,提醒他们信守之前做出的承诺。

席存瑞的要求很简单,给安理会一些时间。

表决开始之后,席存瑞按照惯例离开了国民议会。

中国实行的是总统议会制,即总统是通过全国大选产生的,并不由议会推举产生,因此总统不是议员,在议会里没有席位。正是如此,总统无权参与议会的表决,还必须在议会表决时回避。

席存瑞只能返回总统府,等待最终的表决结果。

显然,这等待十分痛苦。

事实上,对重大议案的表决,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烦琐的事情。

虽然在技术手段上,已经可以提高表决效率,但是国民议会依然采取最为原始的表决方式,即举手表决。如此一来,就需要仔细清点表决结果,还需要反复审核,以确保表决结果真实无假。

某些时候,仅表决后的计票工作就要花上好几个小时。

如果表决结果的悬殊不是很大,肯定有议员提出重新计票,也就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对投票表决进行统计与审核。

直到晚上九点,席存瑞才收到国民议会的表决结果。

一个让他非常失望的结果。

国民议会中,有三百四十七名议员对出兵危地马拉的议案投了否决票,但是有三百五十三名议员投了赞成票。

结果就是,该议案获得了国民议会的支持。

摆在席存瑞面前的选择只有连改革,一是在议案上签字,让议案变成法案,二是动用总统的否决权,让议案无效。

如果选择前者,一切都将尘埃落定。

选择后者的话,席存瑞将面对更多的考验。首先就是,国民议会有权重新对遭到总统否决的议案进行表决。当然,总统有权连续三次使用否决权。问题是,在连续动用三次否决权之后,如果国民议会依然坚持通过遭到否决的议案,就将自动启动弹劾程序,而且对议案的最终表决,就是对总统的信任表决。按照中国的法律,只要国民议会坚持原有的表决,总统就将遭到弹劾。

席存瑞非常清楚,如果他选择后者,遭到弹劾的可能性非常大。

显然,于己于国,席存瑞都不想遭到弹劾。原因就是,在他被弹劾之后,不会立即进行大选,按照法律规定,将由副总统接替。当初,为了在选举中获得更多的支持,特别是团结党内的军方势力,席存瑞选择的搭档是一位退役将领。这就意味着,即便他牺牲一切,依然不可能改变最终的结局。

正是如此,席存瑞不可能牺牲一切。

当然,这并不表示席存瑞不能动用总统的否决权。

十一月七日,席存瑞驳回了国民议会的决议,动用总统否决权,要求国民议会对议案进行修改与再次表决。

此举,只为他争取到了半个月的时间。

可惜的是,安理会没有能够在这半个月内做出对中国有利的决议,与希腊、土耳其的双边谈判并没取得进展。

十一月十五日,国民议会再次发起表决。

虽然议案做了修改,比如把出兵的目的由在危地马拉建立民主政权,改成了终止人道主义灾难,但是最核心的东西并没改变,即中国仍然得采取军事行动,而且行动范围是整个危地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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