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走吧走吧,没什么看头了。”叶珑仪拉着三人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挤了出来。 “那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呢?”叶妙仪问道。
“听说每年的七夕庙会都有放河灯和孔明灯的,要不我们也去看看吧,听说就在河边”
小桃笑着说。
“那边听你的,我们去放河灯吧。”叶珑仪爽快的答应了下来,便飞也似的拉着三人赶往河边。
“我说这街上的人怎么会这么少,原来全都到河边放河灯来了。”朱琴站在人群外面看了一眼,说。
放河灯也常写为放“荷灯”,是华夏民族传统习俗,用以对逝去亲人的悼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
它流行于汉、蒙古、达斡尔、彝、白、纳西、苗、侗、布依、壮、土家族地区,各地在三月三、七巧节、中秋节晚上水边,常放河灯。
道教、佛教在夏历七月十五也称七月半,鬼节,中元节,盂兰盆节,举行宗教节日时也放河灯,因此一般人误认为放河灯是宗教活动。
花灯起源于原始社会,限于对大自然认识的局限,较长时间,中国先民认为火是万物之源,成为顶礼膜拜的图腾,吉祥温暖的象征,战胜寒冷饥饿的神灵。
渔猎时代,人们驾舟出海下湖为免风暴肆虐,在过危礁险滩或风大浪高时,用木板编竹为小船,放祭品点上蜡烛,彩纸作帆及灯笼放水中任其飘流,向海神祈保平安。
这一习俗至今仍在渔民中流行,叫彩船灯,奴隶社会的公元前11世纪周代,周公辅佐武王卜成洛邑,在曲水设宴庆祝,“流水泛酒”,“羽觞随波流”,夜以日续,放酒杯的盏上点灯,曲觞流杯演变的灯酒逐波。
春秋时代的《诗经》,记载了秦洧两水秉烛招魂续魄、执兰除凶的民俗,奴隶社会是侵略邻国、战争不断的社会,用船载火攻城摧寨时,对阵亡将士水葬,船筏置鲜花燃灯已成惯例。
周代八月十五有以火迎寒即围篝火歌舞活动,“举灯蟾魄圆”,晋代在每年月亮最圆最亮之夜,“纵情玩月、火烛竟宵”、“载船玩月”。
这些活动,比汉代出现的道教、汉晋传入我国的佛教都早。
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届时举灯玩月,放河笙歌,“僧尼道俗盆养供佛”。
宋代道教得到提倡,规定中元节各地燃河灯、济孤魂、放焰口、演目连戏,不少诗人留下杭州西湖放灯欢腾的诗篇。
此后,放河灯在七月半举行并随道教、佛教传播而流行全国。
这一天,人们在家设酒馔、烧纸钱祭祖,到寺庙、道观参加放河灯等法事或道场活动。
一些地区放河灯不限于七月半,三月三歌节、锅庄节、上巳节、三月节,也放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