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田晓棠,拥有糖仙之称的青春美少女。
我的人生彷彿全部由sweet组成,吃不胖、蛀牙都没蛀过,就是我跟糖果最速配之最好的理由。
不管是巧克力、薄荷糖、棒棒糖、还是小熊软糖,一个个都是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宝贝。
它们就像好闺蜜一样,在我肚子里为我解忧解愁,让我每天都是快乐的小天使。
打从有记忆开始,我就相信我整个人生都会与糖相依为命。
当我唯一一个人类好朋友——魏希凝在我四岁的时候告诉我有关于喜欢一个人类男生的事情,我才瞭解到,原来,喜欢不只可以喜欢糖果。
那时是这样的......
「棠棠!我跟你说喔,小凝我今天发现......」魏希凝白白净净的脸上出现一抹红晕,她说:「奇奇他好可爱喔!」
我懂,一个四岁的幼稚园小孩跟另一个四岁的幼稚园小孩说另一个四岁小孩很可爱是真的很怪。但是,当时我也才四岁,怎么会懂这代表什么呢?
「是呀是呀!奇奇人超级好的!」刚刚听到我们对话,另一个长得矮矮圆圆的小女孩跑了过来,附和魏希凝的话。
「是不是?果然是天天,最懂我了!」魏希凝跳起来,抱紧刚刚附和她话的那个女生,那女生也笑得特别开心。
我隐约记得,她们口中的那个奇奇是当时我们幼稚园中最受欢迎的小男生。长得可爱,人又好。受老师喜爱也受同学们的爱戴。他总是能在几秒内爬到幼稚园里最高的那个溜滑梯上,对当时的我们来说,那简直是运动员等级的。
「所以?」当时的我歪着头,不解。天天竖起她那小小短短的手指,一脸认真的说:「棠棠都不懂流行啦!现在喜欢一个男生才叫流行。」
流行?哼......现在回想起来,这种东西也叫流行,那我们现在所谓的「流行」是什么?可是当时的我,虽然最爱的还是糖,但也希望追求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像是看起来像天天她那样知道很多事情,感觉很酷。或是当像奇奇那样受欢迎的人。所以当天天说「喜欢」一个男生可以让我追上我们幼稚园的潮流时,我特别想要去「喜欢」一个人。
「可是我不能喜欢糖果吗?」我问天天。
天天叹口气,一副我知识浅薄的样子:「棠棠,糖果不是男生啊!男生是指那些人,那些!」她指向在一边聊天玩车子的奇奇一群人,一脸花痴。
「喜欢.....男生吗?」我的头都歪成九十度了,还是不解。
不过,新事物总要尝试的嘛!所以啦,四岁的我,就开始到处「喜欢」别人。
「小品,我喜欢你!」我对着我们班上最爱读书的男生说,他看了看我一脸惊恐,快速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