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叽叽喳喳的鸟叫声透过窗户传到了躺在沙发上的沈兆墨的耳中,他翻了个身,拽了拽快要掉到地上的毛毯,将一半的头埋进里面。他再次设法入睡却感觉有点不舒服,便想起昨晚回来时天气突变,自己却没穿太厚的衣服,怕是感冒了。
突然,桌子上的手机响起,沈兆墨不情愿的伸出手去摸索,慢慢悠悠地放到耳边,下一秒听到的则是玊言防空警报一般尖细刺耳的嗓音。
“沈队长,早上好,起床喽!”
沈兆墨不悦的皱了皱眉头,“现在几点了?”他想知道时间,便把手机拿开一些,努力睁开眼睛,盯着屏幕,时间显示在早晨4点。
“玊老,有事吗?”他闭着眼,睡意朦胧的问道。
“我觉得还是告诉你一下比较好。”玊言不紧不慢的说:“昨天送来的尸体已经检查完了,我想你应该很想知道尸检结果。”
“检查完了?您熬夜了?”沈兆墨立刻坐了起来。
“别说了,过来一趟吧。”
挂上电话,沈兆墨抛开还搭在身上的毛毯,匆忙套上了一件套头的灰色毛线衫。他跑向走廊一头的洗手间,顺道叫醒了睡在外屋沙发上的穆恒,两个人用热水洗了洗脸,又简单的用漱口水漱了漱口,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收拾了一下。随后,他们来到位于下层的解剖室。
当两人走进去时,玊言正面对着那颗黑棕色的干尸脑袋悠然喝着早上的清茶,那惬意的表情似乎正跟眼前的头颅闲聊着今天的天气。
“玊老,尸体什么情况。”沈兆墨连忙问。
玊言不慌不忙的放下杯子,走到已被“洗礼”过的被害者所躺的解剖台前。
“我先问问,死者的身份弄清了吗?”
穆恒迅速的摇摇头。
“是吗。”玊言回道,“死者的死亡时间为8号也就是前天的10点到凌晨12点之间,死因是食管破裂而导致的窒息死亡。被害人四肢的捆绑痕迹较重,死前有过挣扎。我在他的胃中发现了同样的生物碱,可从胃液停止消化的时间向前来计算,体内的生物碱不足以使被害人完全昏死。也就是说当异物插进咽喉时,他还是有感觉的,感觉得到痛苦。嘴角左右两边同样被切开了4公分,胸部被剖开,凶手是硬生生的拽出心脏的,因此不但心室与心房两边的静动脉被一同扯出,就连肺也脱离了原来的位置。咱们这位凶手好像不太待见这名死者,下手够野蛮的。”
“身上其他地方没有特别的外伤,脖子上有一处电击伤,应该是电击棒导致。还有几处淤青和划伤,划破的伤口有活体反应,应该是被凶手搬运时造成的。洒在尸体上的红色液体还是颜料,同时也混入了大量死者的血,因此,可以判断死者陈尸的房间为他的被害现场。牙齿全没了,从口中人偶上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玊言端起放在桌子上的杯子,抿了两口。
“接下来……”他举着杯子,走到了另一个解剖台,银白色的金属台面上放着一个圆形的托盘。那颗干尸化的光秃的头颅正端正的摆放在上面,鼻梁上方的两个黑洞,让沈兆墨心中一颤。“从面部骨骼的轮廓来看是位女性,皮肤上粘有黑黄色泥土粉末,已经送去化验了,还有……”
玊言招了招手示意沈兆墨和穆恒向前一步。
“头顶部被砸进去三颗钉子,口腔上腭处有一颗,两个耳骨中各有一颗。”
周围的空气仿佛如同冷库中的冷气一样的寒冷,沈兆墨的眉头早已皱着一条直线,那张英俊的面容闪过一丝阴郁。
“砸进钉子的时候人是死是活?”他生硬的问道。
“现阶段不知道,我们还是祈求这四颗钉子砸进去时她已经死了吧。”玊言回答。
“从钉子上能知道些什么?”
“头颅里的钉子表面损坏的很厉害,大半部分已和头颅融合在一块儿,应该是在把尸体做成木乃伊之前钉子便已经在头颅里了。从款式上来看,并不像我们平常在市面上常见的钉子种类,像是更古老的东西,像是……像是我爷爷曾用过的那种。”
“您的爷爷?”穆恒惊呼,“那得是多久之前的事了?您老别是年纪太大记错了吧,要不就是您鼻梁上的这副老花镜该换了!”
事实证明,这位公安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人情世故上面还欠点火候,情商稀缺的厉害,更不知道什么叫做说话的艺术。
“容我提醒你们一句,”玊言若无其事的摘下塑胶手套,“现如今你们手中有两具死相怪异的尸体、一颗头还有一双手。”
“是这样。”穆恒爽快的回应。
“一来你们要找到杀害躺在这里的这两个可怜人的凶手。二来,如不出意外,还得去调查看看哪家博物馆或是考古研究所丢失了一具具有研究价值的木乃伊,并且找到剩下的部分,拼凑出个完整的人。三来,若真是被偷出的,那么偷木乃伊的和杀人的是同一人还是两个单独的案子?”玊言的脸上露出了意味不明却能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微笑,“你们真的、真的很忙,因此与其用你那接近装饰的脑袋来担心我,还不如担心一下你们自己会不会突然猝死。别担心,我会负责送你们最后一程,欢迎随时光临。”说完,便把头一扭,缩回他那间舒适的办公室里了。
穆恒眨巴眨巴眼,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是方才自己的一番话引起了这位老法医的不快。
玊老法医可以坦然面对他人的非议,可仅仅限于工作上。在私人问题特别是年龄问题上他就像个更年期的中年妇女一样敏感,心眼如同针鼻般大小,兴许还不如针鼻大呢。别说是根线了,就是根头发丝都过不去。斤斤计较,睚眦必报,铁定找寻一切法子,没有法子创造法子也得让得罪他的人在心理与生理两者上痛苦不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并非是传言,而是这个僵尸一样的小老头真能干出来。
穆恒还在愣神,沈兆墨没办法只得把他扔在了解剖室,自己若有所思的走回了的办公室。
他脱下了毛线外套,时值暮春三月,却只在里面穿了件单薄短袖衬衫,被外套挤压的皱皱巴巴。他并不算健壮,加上一米八多的身高让他显得更加瘦长,可长时间的锻炼使他的身材看上去十分结实,宛如一座罗马雕塑。
“墨哥,知道死者是谁了。”
这时,秦壬将他修剪的时髦的脑袋探了进来,眼睛向周围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了还拿着毛线衣的沈兆墨身上。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刑警转进重案组刚一年,不但能力优秀,更重要的是几乎摸透了所有人的脾性,懂得投其所好,算是警局内最圆滑的年轻人。
“汪祯,四十二岁,是名私人杂志社娱乐部的主编,至今未婚,但有个情人。案发那天,汪祯告诉他的助手自己要出去做专访,很有可能会成为下期杂志的头条,让他留出版面。但是专访的是谁助手并不清楚,杂志社里其他人也不知道。汪祯的工作能力非常出色,所设计的方案独具一格,在公司可谓是无人能及。此人脾气暴躁,为人吝啬、小肚鸡肠,听说还有施虐倾向,在公司内口碑并不好,仇人也很多。听他的助理说,杂志社之所以留着他,是因为他能带来巨大的效益,只要不闹的太过火,公司总会对他近乎疯狂的性格置之不理。”
“和于坤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汪祯还有哪些家人?”
沈兆墨接过秦壬递过来的照片,照片中的人风度翩翩,可眉宇之间却有刁滑奸诈之感,看得出此人极其阴险狡诈。
“没有了,汪祯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车祸去世,没有亲戚愿意收留他,他是在孤儿院中长大。他有个情人叫刁艳玲,是一个平面模特,和汪祯在一起后便很少工作,靠他养着。”
“最后见到汪祯的是谁?”
“他的助理,在当天的4点左右,他当时说要先回趟家,再去做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