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年后来在和她妈生活的日子里,发现她妈也不是脑子全不长窍的蠢货,但就是在看男人眼瞎心盲这件事上真的是特别天赋异禀。
那年代,正是她们偏城穷乡地方年轻人出走外省打工的热潮。
她妈十六七岁辍学,心比天高妄想学人家下海经商、发大财做富婆。
是不是异想天开另说,但凭借她那点敢闯敢拼的机灵劲和圆滑,她曾经也勉强算小有所成——自学英文,在一家外贸电子厂做到了小组组长的职位。
就在她小事业蒸蒸日上的这段日子,她和方年那个从未谋面的渣爹勾搭上了,然后就开始她为爱情奉献一切的舔狗生涯。
最美好的花季少女时期全喂了狗已经是没办法的事,然而俗话说吃一憋长一智,方年她妈却是完全相反的。
在渣爹那儿蹉跎近十年的青春,全方位的失败透顶之后,又过两年,年过三十的她变本加厉重蹈覆辙。
她再次和一个烂男人好上了,并且成果也更显著——他们真正的谈婚论嫁。
方年十岁那年,她妈回老家,一方面是处理爷爷的后事、继承爷爷微薄的财产,一方面是打着要带方年一起到那个烂男人家的计算。
她这个妈扔她在老家不管不顾十年,等爹死女不再亲,反而突发良心未泯似的,不愿再让她一个孩子孤零零的生活。
言语上是深明大义的说法,意思要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方年深切的无以言对。
但也许是为逃离再没有爷爷的老家伤心地,也许是真的对这个几无感情的亲妈心存一丝微薄的幻想,方年那时没有要和亲妈掰扯“十年都没有管过我,现在讲母慈子孝什么样意思”的心神和力气。
她整个人都空荡荡的,心里无着无落,觉得什么都无所谓。
就这样,她机械地任由她妈驱使着她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