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薇薇看着睡着的我,抚摸着我的脸颊,笑了出来。
她慢慢从我怀中挣脱出来,来到酒店房间的书桌前,将台灯打开,拿出一张纸,提起笔写了一封信。然后看了看睡熟的我,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就离开了酒店。
她那张纸上面写道:
小耗子,我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辞而别。
姐姐我之所以走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你不可能给姐姐我未来,让你娶我,绝对不可能。你属于孙晓青,即便孙晓青不要你了,你也不属于我。我就是一个大女人外表,小女人性子的女人。甚至有时候还有些孩子气,所以我能够选择的,也就只有离开了。第二个原因呢,则就有点孩子气了。我思考了好几个小时,你说我临走之前做点什么事情能够让你感动的稀里哗啦呢?最终,我得到了一个答案。那就是本姑娘被你睡了,然后在深夜不辞而别,你醒过来之后心中感觉愧对本姑娘,茶不思饭不想,一个月瘦了十几斤。写到这里,我就忍不住笑了。
还是本姑娘高明啊!弹指间轻松解决千军万马,我就好像是那正在弹琴的东方不败一样,任凭你是何方妖魔鬼怪,在本姑娘的石榴裙下,还不得拜倒?
嘻嘻!
小耗子,你别担心我。
我不是去上战场,也不是去寻死觅活,更不会再回CCTV。当然,我也不会去周游世界,因为我没钱,我是个穷比!唉,说多了都是泪,我要是能一年赚个好几千万,我估计做梦都要偷笑。上学时代看那些狗血言情小说,女主随便找个男朋友,身家都是成千万,上亿。那时候就感觉,姑娘我肤白貌美,大胸细腿,上得了高床,下得了厨房。将来找的男朋友,一定不比小说中的差。
结果本姑娘我从小到大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最后就折到你手中了。
我对你呢,不爱,只是喜欢,就好像是初恋的味道一样。当然,不是妙恋优酸乳那样的味道,反正我可不是益生菌,我是一个活人。反正味道就是那样吧,我也写不清楚。淡淡的喜欢你,也知道我们两个走不到一块儿,我在叙利亚的时候,原本以为我都要死那儿,结果你却赶了过去,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英雄救美。
当时我感动的稀里哗啦。
唉呀妈呀,有这样的男人,我就嫁了吧。
后来一想,还是算了,我要等着身价百亿的高富帅来娶我,你这一米七五的身高,注定当不上高富帅。所以呢,本姑娘还是选择离开。让我对你的这种喜欢,都去喂狗。其实你不知道,我是属猫的,你是属老鼠的。所以姐姐我总是喜欢欺负你,不过我这只肉滚滚的大花猫有洁癖,不吃满身肮脏的小白鼠,所以你应该懂了吧,我只能将你拿去做成三吱儿,让人吃了。
说了这么多,废话连篇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
小耗子,我不爱你,可是我却喜欢你。
我走了,你别替我担心,我不去叙利亚,我也不去CCTV,我要去找个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地方。
当一个人人都爱戴的职业,老师!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嘻嘻,我也能拽两句古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