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他都好像对这个城市很熟悉一样。
胡同里停了辆车,正是他要找的,但是他并没有直接接触那辆车,而是以特有的方式在附近绕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人跟踪或暗中偷窥。
这次他只想办事,不想惹麻烦,所以进入了状态,不是对小刀不放心,而是得防备送东西来的人可靠不可靠,万一送东西来的人留了一手想看看是谁在接货,就有可能暴露自己。
确认没问题后,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双黑色的薄皮手套戴上,又俯身从车子的底盘下摸出一只信封,信封里有车钥匙,打开车门钻进了车里,发动了车子迅速离去。
车停在一灯火辉煌的繁华街头后,他又打开信封,从里面倒出了有关方仲群的资料,不顾忌外面的人来人往,借着外面的灯光坐在车内对比着随身带来的地图比看。
一切了然于胸后,再次启动车子,一路来到了城北的荒郊野外,颠簸着开到了荒无人烟之处。
看周围的确不像是住有人的样子,很荒凉。停车后掏出打火机将地图和那只信封连同资料一起给烧掉了,顺带着点了根烟,手里燃烧的东西顺手扔出了窗外,自己也下了车。
倚靠在车旁孤独地与天地为伴,天地空旷安静,只有微微的风声,周围漆黑一片,只有他手中的烟头在忽明忽暗,也不知道他来到这里要干什么。
抽了根烟后,摸摸车子的引擎部位已经没啥辐射温度了,扔掉烟头一脚踩灭,又从口袋里掏出了白天新买的手机,插上了耳机,将耳麦带在了耳朵上。
手机显示屏的灯光照耀下,林子闲手指在键盘上摁动操作,将手机的状态调整到了调频收音机的状态,耳麦里立刻传来信号‘兹兹’响的声音。
调整好后,他开始拿着手机绕着开来的车慢慢绕圈走动,微微闭眼地围绕着走了好几圈,确认这部车子里面没有异常的信号干扰后,摘了耳麦拔出耳机,将手机塞回了口袋。
接着又将车子重新启动了,打开了车的远光灯,走到车后打开了后备箱,取出了一只箱子提到前面引擎盖上打开了,迅速从里面取出一件件零件,噼里啪啦,迅速组装起了一只狙击步冇枪。
箱子扔到了车轮底下,弹夹咔嚓插入枪内,子弹哗啦上膛,提着枪走到车侧旁,双臂迅速端枪,借着枪上的微光瞄准镜瞄准了远方的一块大石头。
‘砰砰’连开两枪的声音回荡在旷野后,感觉弹着点有点飘,林子闲伸手调整了一下瞄准具。
‘砰’又是一枪,再微微调整了一下瞄准具。
扳机再次扣动,‘砰砰’的枪声一枪接一枪,枪枪精确到了点。这才收枪重新装填了子弹,将枪扔进了车里。
干这种事情如果不想惹麻烦,就要做到万无一失,不能留下任何证据,找到目标只需要一颗子弹达到目的,然后便要迅速全身而退,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这是远距离狙击,不是近距离激战,多余的缠斗万一碰上高手会不能顺利脱身,谁知道这小地方会不会藏龙卧虎,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认真对待。
将车子再做了检查后,坐回车内迅速驾驶车而去。车轮下的塑料箱子‘啪嚓’一声压得粉碎,旷野中一道车尾灯颠簸着远去,犹如孤狼。
从城北一路来到城南,车速渐渐放缓,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后,林子闲把车开下了大路,将车熄火停在了一片杂木林内,提着枪下了车,朝前一路走去。
走到一处制高点后,林子闲目视前方的别墅区,靠在一颗树旁,端起了枪,通过微光瞄准镜将整个别墅区扫视了一遍,默默回忆着之前拿到的目标资料,很快锁定了一栋豪华别墅。这家别墅地势较高,犹如鹤立鸡群,很容易辨认。
目测距离八百米左右,将枪做了调整后,他有信心目标出现后一枪将之击毙。
静静观察了别墅许久,隐约能看到灯火通明的别墅窗口内有人影走动,拉着窗帘无法判断谁是目标。
不过没关系,他摸出了口袋里新买的电话。
当初把电话给童文打的时候他就留了后手,何况目标后来又打了他的电话,他早就获得了目标的电话,一个电话出去自然就能想办法把目标给引出来,这就是白天买这只手机的目的,不想留下证据。
手指在手机键盘上摁动之际,林子闲忽然目光一闪,抬头看向前方,只见有一点黄色亮光冉冉升起,随后又升起好几点黄色亮光,装扮着夜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