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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1 / 2)

诸葛英道:“不行么?”当时她要了一批学武的童子,李玉轩立马就给了。可要是不给,说就是了,何必当初给她呢?自己本来是有事情要教授他们的,你现在后悔了,要拿回去,不是专门断绝我的愿望么?诸葛英毕竟是个女子,想到对方是要将这些学武童子要回去,心中有些委屈。

赵榛却是笑道:“怎么会不行呢,我给了李玉轩一份名单,这些人可以随意问他要足够的人手,你是其中一个。”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心中感动。自己是个兵法家对方只是听说,便能如此相信自己,给自己一定的权限要人。给了其他的亲王什么的,绝对不会相信自己。相信了,也不会给自己如此大的权限。信王真是非常人也。

虽然心里感动,但是面对这个厚脸皮顺杆往上爬的亲王殿下,诸葛英嘴里却是讽道:“如此,殿下千岁,我还真是感到荣幸喽!”

“只要把你写的教材和教授那些童子的东西都给我看看就行了!”赵榛说道。赵榛在得知对方的祖上很有可能是诸葛亮或者是诸葛亮家的人后,便知道对方祖上的兵书恐怕是诸葛亮传下来的。

赵榛的兵法战策是从后世学习诸多经验而来的,但是他面临的战争都是飞机、大炮、坦克、导弹甚至激光扫射、核弹威胁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现代化战争。他的兵法所学,其实还不及岳飞。所以看到一部完整的兵法,是他迫切需要的。

他轻步移到诸葛英的身边,他喜欢诸葛英身上浸透着的一种特殊的女儿香体味。诸葛英在战争中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是女子,是因为她当时随身带着发臭的狐鼬臭馕掩饰自己的味道。那股臭味让所有士兵都远离她身边,这也是为何她不被人发现的原因。

此时诸葛英翻眼看向赵榛,说道:“我不是那种女人!”看着诸葛英的娇俏。赵榛有一种直接就想把她按倒推掉的想法。诸葛英英姿飒爽娇俏美丽的样子,不禁刺动赵榛心里那根敏感的神经。

但,赵榛忍住了,他首先不是一个强来的人。当然,赵构的人除外。而且赵榛知道自己如果强来,诸葛英一定不能拒绝,也无法拒绝,但自己在她的印象里的好感也就全毁了。赵榛要人,还要心。

从知道自己是亲王的身份之后,这个女人依然如故的对自己冷淡,丝毫不怕死亡的威胁。赵榛就知道这个女孩,是个坚强坚韧而又极具自主性格的女人。从战场上冷静面对死亡的女人,你指望威胁一下就能吓到她,那是做梦!对待冬余的方法是绝对不能对在她的身上的。

“我虽然非常喜欢你,但我舍不得强迫你的。英!我会让你喜欢上我,死心塌地爱上我的!哈哈哈……”赵榛这样说道。

诸葛英摇摇头,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她真是怕信王赵榛飞扑上来,那她可真没有办法。的确,她的手上还提着剑,但见过赵榛武技的她知道,在赵榛的面前,剑等同于无物。

赵榛的这句话,她也感觉心湖中泛起了微澜。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如一根鹅毛轻轻骚着她内心的痒一样。自强的诸葛英并不拒绝被人爱,但她知道,赵榛也许对她有好感,事实上只要是漂亮女人,赵榛一般都会起好感,但也仅此而已。但是,诸葛英想要的是一个听话顺从的丈夫,她是一个强势的女人,但是面对赵榛,她感觉到了一种强势,一种优秀,一种权威!一种说不上来的对方比自己优越无数倍的感觉。

“那么,让我们一切如常,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诸葛英提出了提议。“不行!”赵榛道:“我要你为我做事!”诸葛英心中一动,却是装糊涂道:“我不就是在为你做事的么?”

赵榛哼了一声,转头看天,一股浩然之气喷薄而发。他说道:“现在天下风起云涌,日月变色,金兵大举南侵。你我家族纷纷蒙难,此时,正是我辈出头抗敌,剿灭金军,扬名立万青史留名的机会。千古有史,青史有名!我想要在上面留下的我的名字,不仅仅是大宋信王赵榛六个字,而是灭金吞夏,帝国幅员辽阔到天涯海角的一代帝王!你呢?仅仅是养蜂?动员将军?兵法老师?”

诸葛英暗暗吐出口气,胸中顿然开朗。她上前一步,与赵榛并肩而立,仰头望天,风中,那秀发飞扬了起来。看着那漫天的浮云飘飘,遥远的冬日,诸葛英轻轻的说道:“金兵如果如此好灭,那宋国也不会轻易就失去了无数的土地了!”

赵榛朗声大笑道:“哈哈哈!金兵能不能灭,那需要我来书写。历史从来都由胜利者书写,等我日后胜利书青写史,自然什么就写什么。你这般瞻前顾后,可是有怕金兵?”

诸葛英摇摇头,道:“我有什么怕的,我连死都不怕!可是我要问你,你是一个男子,而且还是信王千岁,就算抗金失败了,想要留名也是容易。但我怎么留名?成为你众多妻妾之一成为信王侧妃吗?”

诸葛英自然是想要留名,这个世上,谁又不想青史留名?为了出名,无数人为了留名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朋友,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师父,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妻子,甚至有的人为了出名连自己的亲生父母妻子孩子都可以一起杀了。为了出名,很多人都疯了。

诸葛英学习先祖留下的兵书,自然是想要在青史中留下自己的名讳,但并不意味着她想要以某某王爷的侧妃这一称呼来留名。这个自视甚高的女人,如果不能留下威风凛凛的青名,那她宁可不留名!

赵榛一把扳住诸葛英,诸葛英呀了一声,头当即向后仰了一下。赵榛拉过他来,认真地说道:“他朝我挥军灭金国之后,当拜汝为上将军,统领一方兵马,你意如何?”

不说诸葛英,就连赵榛旁边的冬余也是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赵榛在还没有打败面前的金兵地时候,就想着灭金国的美事。灭金国,谈和容易?就连现在所有的激进派的将领们,都是想着恢复河山迎回二圣就罢了,这个家伙想的却是灭人家金国,谈何容易!谈何容易!

而赵榛,他现在主力军兵不过十九万,连上十万由新兵和老牌义军组成的后军老营,加上各地的地方守备军队,顶死了四十余万人。比金兵中仅仅是汉人军的数量还要不如,他这样的实力居然已经在想着灭金国了?要说他是野心大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他当灭金国是绞杀一窝耗子么,想灭就灭?

甚至,现在的赵榛还是处在生死关头,打败了金军的这次来袭大军,还要看情况,他才有继续抗金鼎立于宋金之间第三势力的话事权,不然的话,死都不知道要怎么死!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想着灭金!

诸葛英也是给赵榛的话给雷击了一般,上将军哎,上将军!一国仅次于元帅的最高军职,同也也是意味着千万的兵马,无上的权威。但还有一点。诸葛英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可能实践自己祖传的兵法的威力,可是现在不同了,如果她真的是上将军,如果她真的可以统率一方兵马,那她可以做什么?诸葛英忽然感觉自己的心动了。

成为一方势力的上将,统一方军马,花木兰都比不上,效仿那挂帅的穆桂英,女上将军,如果再做出一点什么成就,击败金军,那……

诸葛英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她觉得如果这一切能成功,那她就算是给信王赵榛当小老婆又有什么关系!当然,她及时的制止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因为这只是赵榛的空说大话。她知道的,赵榛的老婆不多,一个是正牌的王妃,与赵榛生死与共一起逃出金军押解队伍的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另一个是赵邦杰之女赵青儿,也算是将门虎女,统领十万后军。

诸葛英缓了口气,她相信赵榛能给自己想要的上将位置,但是哪里有诸多的兵马来供自己统领?现在的赵榛侧妃的赵青儿,本身其实也不是兵法家,只不过能守成带兵,按照赵榛的方法练兵罢了。说她又多么的有本事,也并没有。赵青儿道:“你现在任何敢夸口灭金国?而且,一国上将军只有皇帝能封,就算你是亲王都不行。你怎么封我上将军之位,你当这是大萝卜么?”

赵榛微笑道:“你动心了。”不待诸葛英说话,他先说道:“第一,我什么时候承认过皇帝是赵构来着?只要我打赢了金军,以后迎接回二圣,我要求个太子之位不可以么?至于皇帝么?让他们三个去争夺好了,看他们是谁的根基深厚。别看赵构看起来根深蒂固,但是其实他非常害怕我大哥和我父皇回来,毕竟他的皇位不合我皇族的规矩。所以,我封岳飞为大帅,封马政与赵邦杰为副帅都可以,你一个上将军为何封不得。”

说着,赵榛拍了拍诸葛英的肩膀,继续说道:“第二,你要是助我,你就是我的上将军。不要觉得我是为了你的美貌,你的容貌身材是好,也很迷人。但我真正看中的,是你的兵法之学。其实我看了你在兵法上的见解,的确有一定的成就,但并不透彻。你脑子里的是你诸葛家祖上的兵法,甚至有可能是一代军事天才诸葛亮亲自编写的。但是理论必须实践,不管怎样,那都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兵策。一旦你同意,与我同舟共济,你就是我的人,我立时可以封你为我青石城的主管经略,我不在,青石城就由你来发号施令!一旦机会成熟,你就是我的上将军。”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眼睛顿时一亮,这时赵榛才发觉她目光中的清明和闪亮。这个女人,不简单。赵榛想道。

在青石堡垒内部主塔楼里的大厅,密密麻麻的所有青石城的各级军官和官员都来了。

“我说的不多,从今天起我就代替高将军,就职本城经略使,我希望你们听我的命令,因为我代表的就是殿下千岁,我做的好不好你们不要管,因为我做的不好,王爷会解我的职,我做的好,你们不听命令就算我不处理你们,殿下也会处理你们。我的主要作用是为千岁解决琐碎的杂事,下面,我将宣布三件事情。”

诸葛英清了清嗓子,淡淡地,却又铿锵有力的说道:“第一件事情,就是武器装备的准备。第二件事情就是粮草的准备。在千岁出征前,你们一定要把王爷要的武器装备打制齐全,粮草准备充足,我想这并不是太难,也就是说,第一要务以满足大军出征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大家都要帮忙配合。”

“第三件事情,就是我将负责训练一批军官,学习兵法战策。不要小看我之所学,我要教给你们的,是我诸葛先祖诸葛亮那神鬼莫测的兵法。”

诸葛英大声的对聚在一起开会的青石城中高层说道:“大家—定要同心同德,为我青石城信王军征伐金军的再次凯旋,做好充分的准备。”

赵榛现在的一万亲卫左右军和三万人组成的六支禁卫军,都是清一色的骑兵。这些骑兵都是经过与金军血战后,并且经过刻苦的训练后,拥有了极为强悍的战斗力。

而信王军主要的对手就是金军骑兵,金军骑兵是以弓箭为首要的做战兵器地,而且他们还发明了拐子连环重甲骑兵。事实上,他们就是利用这个战法击败了数十万上百万的辽军,灭亡了辽国,而后又南侵宋国,占了大片土地。

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成吉思汗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第116章 光大中华

金军的骑兵还不算是最鼎盛时期,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帅下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蒙古人的强大是他们发明了超强的大弓!也就是长弓的一种,它的特点是能射得远和穿透力强。加上蒙古人吸收了汉人工匠为他们造出了各种火器和攻城武器。这才让强大的蒙古军队攻占了大半个欧亚大陆。

所以,弓箭和弩弓都是赵榛催促兵工厂快速的生产,远程武器,是信王军骑兵未来所发展的方向。

几天后,按照赵榛的意思,所有信王亲卫军和信王军禁卫军的骑兵们都开始正式换装了。其,亲卫军就在青石城,也就是赵榛的眼皮子底下换装。而其他禁卫军部军队,分别在各自的防区进行换装。

原来的信王军骑兵,每人一支骑兵长枪,一把马刀,一副胸甲,一条裙甲,一只小盾。

现在新发下来的东西可是不少。每个人一顶圆盔,一张恐怖的面具,胸甲与甲裙不变,小盾换成了盾刀和盾刺。短皮的靴子,两条绑腿绳。

此外,所有骑兵的长兵器不变,还是斩马刀或长枪,不过外加两把长弧刀。每人还配有轻弩,少数人配备了重弩。这重弩可是地道的大弩,一箭可达一百五十步,可穿透铁甲。大弩的威力就在于此了。可惜的是这种弩虽然厉害,但却太重了,一般来说,除了赵榛、严成方、狄雷、猛兽等悍人外,是没几个人可以用手上矢的,都要用脚蹬才可以蹬开。

赵榛现在要人研究新式的铁臂弩,但这不是说造就能造出来的,是须要时间的。当然,还要改进。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换成铁臂,那并不难,难的是,赵榛要在弩上加小机关,能拉齿轮加力,可轻易的上箭矢进行连发。如果一把弩不能随意的上弦,那怎么提高射速,如果仅仅只能步兵用,那还有什么意思。赵榛要骑兵弩,为此,他不惜让工匠们降低铁臂弩的射程和威力。

可现在,赵榛必须给手下人发这种木质弩,他一口气发下了一万具轻弩,加上大弓、重弩和飞刀及标枪,这正好给每一个骑兵士兵一人一个远程武器。这些轻弩虽然在马上好上弦,可射程近,临战的时候射出一箭,恐怕对方的骑兵就杀上来了。不过造价便宜,量产速度快。

当然,赵榛给大多数士兵准备了的还是最容易造的大弓。这些弓是赵榛令青石城兵工厂自造的,不是昂贵的胶合弓,赵榛弄的是直弓。这种弓简单易作,用上好的柘木进行加工就可以了。拉上牛筋,威力非同小可,能一下子射出七八十步去。唯一问题只有一个,这种弓力量太大了,不是那么好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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