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才是今天真正的主角,血族,他们才是压轴大戏;百余名血族脚刚落地就旋风般冲向圣殿骑士精英,一场旗鼓相当的大战拉开了序幕,不远处硝烟散尽的高台上看不到半点血迹和碎肉,那两个小女孩儿已经不翼而飞。
在离大教堂不到两百米的一座钟塔形建筑物内坐着十一名手持各种武器的男人,他们并没有穿什么盔甲,清一色的黑色长风衣配宽边礼帽,皮靴皮手套,很标准的血猎装束,这群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风衣左胸襟上带着一枚指甲盖大小的圆形徽章,是一张小圆桌子,很别致的徽章。
这群男人围坐在一张餐桌旁,桌上还摆放着几瓶红酒和高脚杯,真奇怪外面都打得火热他们居然还有心情喝酒?
啪!一名身材魁梧的络腮胡男人把手中的短毛瑟枪拍在了桌上,这家伙天生一头火红的卷发,就连眉毛胡须也是火红一片,他伸手抓起酒瓶给自己倒上一杯,然后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咂了咂嘴说道:“教廷这帮老东西真他妈小气,只肯给个圣杯,还说什么朗基努斯长矛是裁决者的武器,依我看分明是瞧不起咱们。”
身边一位留山羊胡的瘦脸中年人淡笑着拍了拍红发男肩膀道:“亲爱的的杰西特,朗基努斯长矛跟圣杯的价值差不多,一个代表力量一个代表财富,教廷选择保留力量很正常,有了圣杯以后你跟小寡妇上床的时候可以更持久。”
杰西特好像被山羊胡的话刺激到了,双眼一瞪道:“达戈,你这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我每次做都可以坚持两个小时,根本不需要圣杯帮忙。”
叫达戈的山羊胡笑了笑,拿起一瓶开了封的红酒直接把酒瓶凑到嘴边仰脖子猛灌了几口,笑问道:“两个小时?你不是用两小时做前奏吧?”
杰西特一听立刻这话可就不爽了,沉声道:“什么叫两个小时前奏?这不是摆明了说我不行吗?我说的是干两小时,跟什么狗屁前奏没有关系。”
达戈平时就喜欢调侃杰西特,笑着说道:“据说圣杯装上清水就可以变成最好的补药,男人要是喝了就可以大大延长ml的时间,你如果不信可以问阿瑟。”说完他很自然的把目光投向了桌子东面的一位金发男人,他就是这里所有人的头儿,阿瑟。
听到两人的对话阿瑟很光棍的从腰间解下一个鼓囊囊的皮制口袋放在桌上,低声道:“圣杯在这里,谁想品尝一下圣水的味道尽管用就是了,这是教廷大家的酬劳。”
就在皮口袋放上桌面的那一刻,门外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有个穿教士袍的中年男人正在静静的注视着这一切,他视线透过皮口袋看清楚了圣杯的模样,嘴里喃喃自语道:“很普通的杯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