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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1 / 2)

更新时间:2013-10-06

何当归感觉到扣在自己颈上的那只手愈收愈紧,渐渐夺走了作为人一时一刻都不能缺少的清凉的气,这就是以风扬为使者的朱权的真面目吗?口口声声说着爱恋,可一旦忤逆了他们的意思,甚至不需要经过朱权本人,连他的一个下属都有权随意夺走她的生命,呵,好伟大的爱,好高贵不可冒犯的男人。

常诺的杀意来得快,去得也快,虽然没有松开扣在她颈上的手,但已卸去了手上的力道,只是这样包裹环绕着她清凉如玉的肌肤。看着她波澜不惊的容颜,问题从他的齿间挤出:“王爷究竟是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求饶?你不怕死么?”

何当归抬了抬眼皮,盯着那一双充斥暴虐情绪的双眸,慢慢说道:“倒也称不上怕或者不怕,可是我才虚度十四年寒暑,还有大把的好年华等着我挥霍,倘若有活命的机会,我为何要求死?只不过,朱权是我在这个世上最厌恶的人,只提名字都好像吞苍蝇一样的感觉,更不要说跟他有什么牵连了,不要问我原因,我就是天生讨厌那个名为朱权的男人,非常非常讨厌。”索性把一切摊牌,也好过耗费心神,去跟对方虚与委蛇的周旋,她受够了来自朱权的威压。

常诺慢慢吐出一口气,慢慢松开她的颈项,纤弱的颈上留下了一片深桃色的红痕。腥甜的血腥味窜上鼻腔,让他突然发现何当归不是穿了一件暗红长裙,而是穿了一件……血衣!谁的血?

常诺扯近她,想要解开披风细看,可是动作太急以致让她误会了他的意思,玉手扬起就往他的脸上挥来。他连忙扣住她的细腕,反剪于她身后,出声解释道:“我只是想看看你的伤,我这里有刀伤药,是潘景阳给我的。谁用刀砍伤了你?你伤在哪里?让我看看。”让女孩子的玉手打两下倒没什么,只是眼前这一位手劲太狠,万一打坏他的面具就糟了。

何当归挣了两下挣不脱,冷哼道:“我没受一点伤,风公子你放开我再说话。”

常诺依言放开了她,然后出其不意地拂上她的肩井穴,因为事先没有任何征兆,而他又出手如电,所以她连个闪避的动作都未及做,突然就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量,向前软倒下去。常诺接住她软倒的身子,打横抱起就跑,何当归惊呼道:“你要带我去哪里,你要绑架我?”

常诺威胁道:“你不要叫这么大声,再叫我就封你的哑穴了。”说着脚下彷如生风,奔得更快了。

自己被绑架了?何当归心中闪过百十种自救的法子,却没有一种可以解决她眼前的困境。这么说,他们终于撕开伪善的面具,露出强盗本色的真面目了?风扬这是要把她掳走,然后等着朱权来扬州后送给他?

她闭上眼睛默想了片刻,跟他谈判道:“其实,我略通天象水文,可以预测未来一年中大运河和长江黄河的水势急缓,哪一段有水下暗漩,哪一段刮飓风,哪一段通行无阻,我都能讲出来,而且言无虚发,这些肯定是你们漕帮的航运船队最想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吧?”

常诺没有接话,只是把她斗篷上的风帽给她戴上,又把她的小脑袋按进他的肩头,整个人风一般地从地面上刮过去。此刻,就算有人瞧见这一幕,也只能瞧见一道白色旋风样的东西闪过去,连是人是鬼都很难分辩出来,更不可能认出这是某绑匪风扬风公子了。

何当归把自己的鼻尖从丁香味的白衫上拔出来,不死心地继续游说着:“你们都是志在四方、雄鹰展翅的大人物,犯得着跟我这样的小女子过不去么,我在你们的眼中算得上什么芝麻小米?只要你们还我安静的生活,我可以连续三年给你提供大明各条水路的水文资料,如何?哦,你一定是觉得我在吹牛对吧?那何妨先试试呢,反正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以两个月为限,你试过之后就知道我的预测有多么灵验,到时你我再谈别的交易。”

前世她把王府藏书囫囵吞枣地吃进去,虽然全是死记硬背,导致没多少能实际派上用场的东西,不过死记硬背也有死记硬背的好处,比如那一套《千水集录》中的亿万数据,她就能全数默写出来。那套《千水集录》是朱权门客李谓的著作,是李谓常年守在长江黄河边上,耗费数十寒暑写成的巨著,里面有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记载了从洪武十九年到永乐三年的各大河道的天气和水文状况。

在当时只能算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可是要拿到十几年前来,那就堪称占卜神书了,十个柏炀柏加起来都没这本书神奇。柏炀柏若是什么神棍龙王,而她就可以捧着那套《千水集录》去扮一扮神棍龙母了。

常诺终于跟她说话了:“交易?呵呵,何小姐,你倒是临危不惧,已经自身难保了,不快快对王爷回心转意,求我替你瞒下这一段忤逆的过往,却在这里睁着眼睛说胡话,还要跟我谈交易?你那样说王爷,你确定你今夜还能留得你的小命在,跟我谈交易吗?”跟风家的十几个妹妹的相处之道告诉他,应付哪些难缠的女人,打不管用,哄不管用,最管用的就是吓唬。这何当归就算胆大一点,不害怕掐死捂死等死法,但吓唬一个娇弱的千金小姐的法子太多了,总有一种法子能让她服软。

何当归疑惑:“可是。比起我开出的诱人条件,刚才那几句言语冒犯算什么,风公子你看上去也不像太小鸡肚肠的人,难道连这点雅量都没有?何况我冒犯的是朱权,又不是你。”他究竟要把她弄到哪里去?假如他真的对她起了杀心,刚才直接杀掉她再弃尸不是更方便吗?而且朱权那般惦记她,朱权的好兄弟风扬怎么不把这珍贵的杀人机会留给他?

常诺叹气:“我真的很后悔,那一年实在不该把小渊送进罗府中疗伤,那样他就不会遇见你,也不会被你迷惑,为你伤神,而你却对他绝情至此——那一年,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对他做了什么?”此时他已经奔至一个没有灯火的暗处,脚步也放缓了。

周围一片漆黑宁寂,深冬的寒风一吹,响起了千万叶摇的沙沙声,何当归虽然不能动,视线范围也只能从绑匪风扬的下巴看到他的腰带,不过她立刻猜出他们来到了什么地方。

“苦竹林?!”何当归低呼,“三更半夜的来这种鬼地方干嘛,这林子后面是深山老林,通不到罗府的外围墙,风扬你走错路了吧?”

常诺低头看怀中的佳人,夜色暗得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他这种高手,夜再黑都不会影响他视物。她的睫毛向上翘着,极力往上翻白眼,寻找他的眼睛和表情,她的面容上居然还是只有一点惊奇,没有一丝恐惧。跟着一名凶恶的大男人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闹鬼竹林,她不担心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吗?她真的不害怕吗?

娥眉如黛,凤目点漆,琼鼻樱唇,果然是人间绝色,细论起来,连众美云集的宁王府,也挑不出一个能跟她在五官的精致上一较高下的女人,她真是造物神最得意的作品。小渊哪,你思念了三年的女人,你求而不得的神女,现在就毫无反抗能力的躺在我怀里呢。

常诺把脸凑近那张疑惑的小脸,不怀好意地勾唇道:“我没走错路,我找的就是苦竹林,你知道吗,竹林是一种最佳的隔音林,在这里面,无论传出什么凄厉的哭叫声,都会被竹林中竹叶的沙沙声和乌鸦翅膀的啪啪声给遮蔽住,你知道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说到最后一句,声音业已转为低哑暧昧的耳语,而且那声音不是别人的,而是他模仿的朱权的声音。

“别用那个声音跟我讲话,”何当归冷冷一笑,“风扬,我倒是小瞧你了,看来这两年你跟着朱权厮混,学到了不少好本事啊,一个七尺之躯的大男人,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侠客,竟然用你那高强的功夫欺负和恐吓一个小姑娘,真是让我开了眼界,认识了什么叫做道貌岸然,什么叫做衣冠禽兽,受教了!”

常诺皱眉:“丫头,你不害怕吗?你不向我求饶吗?我一进竹林深处,就要找个好地方辣手摧花了。”这样说着,他踏上了被落叶深埋的林间小径,举步往竹林里面走去。

这条小林径,就是当年何当归与易容成陆江北的朱权第一次打照面的地方,也是朱权首次对何当归发生了一点兴趣,并暗自下决心把她弄到手的地方。

三年前这里发生过一回“火焚百鸦”的恶性事件,如今地上还有焦黑一片的痕迹,仿佛是这座富丽堂皇的罗东府中一道丑陋的烙疤。林间乌鸦聒噪的叫声和成群结队飞过的翅膀声,提示着那一道疤已经被时光尘封,连“受害者”乌鸦都已遗忘了伤痕,可三年前的那一次她和朱权的照面却贻害至今,成为她又悔又恼的记忆烙疤。

何当归闭目养神,用鼻音哼道:“三年前我认识的那个风扬做不出这样的事,不过到底已经物是人非了,好啊,让我看看你跟着朱权学了多少毒辣手段,比三年前长进了多少。”柏炀柏你这个混蛋,为师有危险的时候你又去哪儿逍遥自在了!

常诺依旧脚下不停地往竹林深处走去,同时低头研究着她的表情,重申道:“喂,我不会手软的,你想求饶就趁现在吧,待会儿我可就兽性大发,双目赤红,什么都听不进了,我手段很残暴呦。”

“说得还挺唬人的,把我也吓到了,不过你能否真的付诸行动,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何当归打个哈欠说,“到了地方喊我,我先眯一会儿。”

“喂!”常诺摇晃会周公的少女,摆出风家嫡母的那一副后妈嘴脸,满面阴险地说,“你还有什么遗言要交代吗?我可以满足你临死前的一个愿望,不过你需先付出点儿代价才行,反正你是不能活着出去了,连命都没有了,其他的就更不必顾惜了对吧?”

何当归翻翻眼皮,瞄一眼后妈,嗤声道:“风公子,我实在不忍心揭穿你让你跌份儿,不过你的演技还差点火候,台词也缺乏新意,而且我确实弄不明白,你把我抱进竹林做什么?你要带我去哪里?”

☆、第210章 不能隔衣疗伤

更新时间:2013-10-06

常诺呆了呆,不信自己一代杀神还吓不倒一个小女子,于是进一步扭曲面部表情,嘶声道:“你还不知道我的手段吧,我实际上是有名的采花大盗‘花蝴蝶’,最喜欢对那些养尊处优的娇小姐下手,毁在我手上的大户千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事后投缳者十有七八。“”何小姐,你知道吗,被我折磨过的女子都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因为我的方法实在太过残忍了。”

“哦,”何当归提出,“那个风公子啊,你抱的姿势实在有点怪,快要把我漏下去了,能不能抱好点。”

“嗯?”常诺不解地眨一下眼,低头去看,哦,原来他两只手臂一只揽着她的颈,另一只环着她的小腿,中间确实空出了不少,走路一颠簸,都快把她颠下去了。可是,“中间段”都是小渊的专属部分,他怎么能逾越呢?那就换个姿势吧,于是他把少女软趴趴的身体甩到肩头上,扛麻袋一样扛着往前走。

何当归的鼻尖撞上石头一样硬的背脊,立刻觉得鼻中有一股热流躺下,不禁抗议道:“鼻子淌血了,你把我的鼻子撞出血了!”殷红飘落,在他的白袍上开出星星点点的梅花。

常诺僵了一下,足下加快脚步,低喝道:“你忍一忍,马上就要到了。”

“到哪里去?”何当归被颠得头晕,气哼哼地把鼻血全数印在对方精美的袍服上,大叫道,“喂,你还是像刚才那样抱我吧,你这样扛着令我的头朝下,我的鼻血越淌越多了!我本来就已经重伤失血,全靠一口真气撑着才能说话,现在又被撞出这么多血,只怕我命不久长了,我做了鬼定然会跟阎王爷告你一状的,风扬,你还我命来!”

常诺被她最后一嗓子尖叫声叫得抖了一下,连忙帮她从肩头上收回来,重新换回打横抱的姿势,不过这一换之下他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中间段”,然后就迎来了少女凄厉而高亢的尖叫——

“啊——”何当归卯足吃奶的劲儿尖叫道,“非礼!非——礼——啊——”

常诺连忙点了她的哑穴,一边给她擦鼻血一边着急地解释道:“刚才只是一场意外,而且我用的是拳头,不是手心,你不要这么激动,我绝对没有不敬的意思……”说到这里始发现他的凶恶架势已全都被拆散了,泄气之余,他转而又说,“你是小渊的女人,我虽然不能对你不敬,不过假如你对他无情无义,为了不让他再为这样的你而伤神,我今夜就把你杀死在这片林子里,把你埋进那片乱石堆中,这句话是十成十的真,你若担忧我下不了手,你就太小看‘拂柳剑’风扬了。”

何当归眨巴着眼睛说不出话,心中则恶意地揣测道,小渊,小渊,叫得真亲密,他跟朱权什么关系呢?听这称呼总觉得是超友谊的。若这风扬跟朱权才是一对,倒可以解释朱权为何会对他的所有女人都那么冷酷无情,隐藏他的真性情——因为他喜欢的是男人。风扬和朱权少年时期就相熟,而风扬更是把“小渊”当成朱权的小名叫,可见朱权用“宁渊”作化名已经有很多个年头了,可她上一世为他出生入死十几年,却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真是可笑,她究竟跟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同床共枕了十年。

常诺谈判道:“如果你不再像刚才那样尖叫,如果你能忘记刚才我不小心碰你的那一下,我就解开你的哑穴,行不行?如果你同意,你就眨一下眼睛。”

何当归连眨了两下眼睛,常诺觉得奇怪,提醒她:“同意眨一下就行了,你同意了吗?呃,不同意不用眨眼睛。”他补充。

可是,何当归仍是连眨了两下眼睛,常诺不解其意,只好先解开了她的哑穴,问:“你能忘记方才我的小小冒犯吗?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都是你嚷嚷着说你失血过多要死了,我吓了一跳才抱错地方。”

何当归紧绷着唇角,从牙缝中挤出一连串的咒骂:“你这个登徒子、采花贼、死色鬼、大骗子,你的色爪子明明摸了我还要赖账,真是无耻之极,像你这样无耻的人不配跟宁王当朋友。俗语道,朋友妻不可欺,你的爪子居然来非礼我,你对得起宁王吗?你不是说宁王马上要来扬州,还要让我去见他吗?好啊,我去!我一定要当着他的面拆穿你虚伪狡诈无耻之极的真面目,让他跟你割袍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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