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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公子逃婚小贱贱,我们来日方长6(1 / 2)

会去南瑚山进香是百里醉也没想到的。

晌午饭前那会儿,她的五姐百里绫派了丫鬟来送信,邀她一道出外游玩,找到那刚被占了便宜的人时,她正站在后花园的林子里扯花瓣撒气呢。

想到饭时还要和沈瑾瑜见面,百里醉就郁闷,干脆随便收拾了一番,带上梅梅赴约而去殓。

图的就是眼不见心不烦戏。

百里家统共七个子女,性情各有不同。

并非所有妾室都会对柳氏溜须拍马,其中,排行第五的百里绫和她的亲母宋氏就是个特例。

宋氏出身小户,父亲是个教书先生,后因学堂关门大吉,便来到百里家谋了帐房先生的职位。

这位宋先生有不仅有文化,还极会理财,在百里家做事没得多久就深得百里晟的信赖。

两人时常在一起喝酒谈天说地,颇有忘年之交的意味。

一来二去相熟了,宋先生索性将膝下的小女儿许给百里晟做妾,精打细算十分了得,加上岳父这重关系,二人可谓合作无间。

所以真的计较起来,宋氏对柳氏的威胁,比陈氏要大得多。

她初来时柳氏还没扶正,仗着自己生了两个儿子,成日暗中逮着她使绊子,陈氏刻板,但身为正室,想着一碗水要端平,便也护过她好几回。

这恩惠就被宋氏一直记在心里了。

自小她就教导女儿,做人不能忘本忘恩,尤为要记得饮水思源,若非陈氏自甘让出正室之位,家中最小的百里醉才是嫡女。

就算一家人不论嫡庶,百里醉也是你百里绫的七妹,你身为姐姐该多照料着她一些。

这些年的私下里,没少暗暗接济住在落魄小院子里的那母女二人。

因为此,百里绫在婚事上没能逃脱柳氏的摧残。

好在她有个和老爹关系不错的外祖,任由柳氏再怎么从中作梗,也只能给她寻了个为人很混账,家世很牛叉的夫家。

百里绫心宽,又会过日子,夫君怎么样她是无所谓了,嫁了之后孝顺公婆,操持家务,一年内生了双龙凤胎,公婆喜欢她,连生意都让她管。

手握财政大权,膝下儿女成双,夫君想去逛青楼还得看着她脸色对她说尽好话,才能得几个赏钱。

简直就是女人的典范!

若要攀比家业,她的夫君陆家又比百里家厉害。

百里绫事业家庭两得意,从前就被百里醉当作目标来励志的。

如今自己风光大嫁,闪耀回门,姐妹两距离更近一步,岂有不聚之理?

……

出了府,二人寻了家清静的酒楼里用午饭,随后百里绫突然提议,说,七妹,陪我去南瑚山进香好不好?

百里醉想的是,昨夜自己小有失眠,若留在华苑今晚该到她睡地板了,单是想想都觉得累啊……

反正南瑚山离文城不远,赶不及回来,在寺中住一晚也行,她还可以有床睡!

抱着这丝单纯的念头,于是乎就答应了。

哪知走到半道,百里绫才一五一十的告诉她,自己受人所求,才是把她半哄半骗的带出来。

彼时马车已经驶入山道,略有颠簸,百里醉听闻之后略诧,“五姐,你可别同我说求你的人是那一个。”

百里绫有她外祖的精明,成婚两年,极有主意,就是做了亏心事都能表现得正义凛然。

她把头点点,确定了百里醉心里的想法,再正色问,“七妹,你如实跟我讲,你可喜欢沈瑾瑜?”

百里醉没被她绕进去,反问,“我喜不喜欢沈瑾瑜,和五姐你帮二姐夫骗我出来见面,这是两回事啊!”

做人要有原则!

百里绫也很坚持,不依不饶本着自己的想法继续问,“那沈瑾瑜可又喜欢你?我说的是真心的那种。”

姐妹两眸色炙热的望着彼此,谁也不肯后退,连倔强都如出一辙。

半响,百里醉投降,“……五姐你有话就直说吧,你赢了。”

露出个舒心的笑容,百里绫语重

tang心长,“七妹,莫说五姐不疼你,沈瑾瑜是个怎样的性子,不用我多说,这些天你也深有体会了,一个敢和女皇纠缠不清,还让朝臣都忌惮的人,你怎可能真的拿捏得住他。”

便是这一年开始接手夫家生意后,百里绫和沈瑾瑜还有两次未见面的过招。

商场上的血雨腥风,不比朝野里翻滚得厉害。

眼看家公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夫君又不成气候,儿子还小,继承家业的话说出来都太早了,百里绫这当家主母做得不易。

想到半年前那件事,她心有余悸,“你可知我夫家主要做绸缎生意,半年前差点因为沈瑾瑜散得一干二净,要不是家公颇有人脉,足足借了八千两白银才度过难关。”

八千两不是小数目,但对于沈家来说,哪怕是把陆家的家业全填进去也不够沈瑾瑜塞牙缝。

若要做个形象的比喻,沈家是象,陆家充其量最多是只小鹿。

那象又不吃鹿肉,一脚踩死了小鹿,存心找乐趣么?

百里绫道,“事后你夫在我家公五十大寿时特意派人送来礼物,那一件就值八千两,你说过分不过分?”

听到这个事情,百里醉愕然之余,当真不明白沈瑾瑜是怎么想的了。

对陆家这件事她略有耳闻,却没想到因沈家而起。

在和沈瑾瑜短短相处的时日里,她只觉得他脾气不好又强势,可不至于恶霸成这样。

转念一想,假如他真的要捏死谁,根本不用废什么大的力气。

百里醉相信,只要他动了真格,陆家半年前就家破人亡了。

既然陆家没有家破人亡,好像……沈瑾瑜又没有真的那么过分。

存着一丝侥幸,她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百里绫正等着她问!

“说起来这都怪你姐夫太混!”她叹了口气,脸上皆是恨铁不成钢的愤然之色,“你那姐夫,什么话都敢说,在他那帮狐朋狗友跟前狂起来就没完了。”

事情真正的始末还得从八个月前讲起。

那时候百里绫刚生产没得几个月,正在恢复中,她夫君陆明奉命送御用的丝绸上京。

一进京城,就玩得花了眼。

陆明有一帮酒肉朋友与他在国色天香楼设宴,大把大把的撒银子,玩得不亦乐乎。

众所周知‘国色天香’的招牌为颜家所有,开遍大江南北,只京城里的这一家却不然。

这家是挂羊皮卖狗肉的青楼,听闻背后真正老板是蒙国那位汗妃娘娘。

慕汐瑶的大名谁不知?

那楼既是她的,便也是沈家的。

管她卖羊肉还是卖狗肉呢,只要和皇族相关,总是让人趋之若鹜。

陆明去玩就算了,美酒下肚,脑子一懵,嘴巴再跟着一松,就说了些许冒犯沈家的话。

京城那地方,大街上随便一抓都能逮着个与皇亲国戚沾亲带故的,很快这件事情就被沈瑾瑜知道了,由此才引出后面这一件来。

简单的把来龙去脉说完,百里绫免不了将不成器的夫君大骂一顿。

“此事说来是我夫君不对,哪怕沈瑾瑜派人抓了他去,打断他的手脚,把他打成残废,我与公婆都不会心疼叫屈,可七妹,你知我最惊的是什么?”

听到这里,百里醉先前的想法又被推翻了,她觉着沈瑾瑜没错啊。

和她昨儿个对百里琴动手道理是一样样的,况且京城贵地,伤了面子决然是件大事。

再说沈瑾瑜只让陆家伤了财,不过是小小教训,后来不是还让人在陆家公寿宴上送了等价的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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