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叶枫把金属片捏在手指上。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金属片锋利的尖角闪烁着诡异的寒芒。哦,我想起来了,在“楠柯号”上,它们曾经满天飞,还差一点儿射中我和安琦,听楠哥说,它叫“苦无”,是日本忍者使用的暗器。这个人,他为什么让我用它划破手腕?他是要我自尽吗?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痛楚和绝望。
“安琦,你是枫哥哥的挚爱,枫哥哥的心早已经给了你,即便是死又能怎样?只要有爱,不管相距多么遥远,我们的心都会在一起。枫哥哥不怕死,枫哥哥只希望死前能再见你一面,看来,枫哥哥的愿望是无法实现了!”叶枫自言自语着。
紫水晶般的眸子扫视了一遍周围。这是一间华丽的屋子,确切的说,应该是一个精美的笼子,而自己就是一只陷身牢笼的燕雀,正被人肆意地玩弄于股掌之间。
一种前所未有的屈辱感涌上心头。叶枫举起金属片,把它划向左手腕。冰冷而又锐利的尖角一下子刺进了雪白的皮肤,伴随着芬芳的气味,一串鲜红的血珠渗了出来。左手腕抖动一下,叶枫感觉到一阵痛楚,但是,这样的疼痛远没有失去自由和遭受屈辱更让他痛苦。叶枫闭上眼睛,再次用力,将金属片猛地向血管划去。一股热流涌了出来,痛感也在迅速加剧,血液的流失,让他感觉到了一阵冰冷。与此同时,安氏府邸的客厅里,正在和父母,以及安启明夫妇谈论婚娶事宜的叶枫“唔”地呻吟一声。
看着爱子紧蹙的眉头,薛紫荆心疼不已,于是说道:“枫儿,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是不是这两天太累了?我看这样吧,明天我们再谈。你和安琦逛了一天,也累了,不如早点儿休息吧!”
“是啊,还有两天时间,大可不必着急。”安启明说道。
“也好,安琦的确累了,那么,伯父伯母,爸爸妈妈晚安!”绮儿站起身来。
大家互道晚安。叶枫拥着绮儿离开了客厅。
翩跹如蝶翼般的睫毛忽闪着,绮儿抬起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望向叶枫,关切地问道:“枫哥哥,你哪里不舒服?现在感觉怎么样?”
叶枫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左手腕,摇摇头,说道:“安琦不必担心,我想,可能是今天逛街的时候不小心把手腕扭伤了吧,不过现在没事了,一点儿都不痛了。”
真奇怪!再有两天就是庆典的日子,希望枫哥哥的病不要发作才好。绮儿在心里嘀咕着,她想起在卫城宾馆时,叶枫犯病的那件事儿来。
正在地下室里割腕的叶枫万分惊讶,随着痛苦的减轻,他看到手腕上涌出的血液已经消失于无形,自己的伤口正迅速地愈合,皮肤又恢复了原状。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叶枫惊恐地喃喃着。
“傻瓜,因为你已经变身成了血族。”维尔突然出现在叶枫的面前。
“啊!”叶枫惊叫一声。“啪”,手中的金属片掉到了地板上。
“怎么,想寻死?没有我的允许你是死不了的。你现在已经拥有了不死之身,还有不老的青春,你可以和安琦小姐厮守终生了。哈哈哈……”维尔大笑起来。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宁可老死,也不想变成吸血鬼,我不想!”叶枫愤怒了,他抡起拳头,照着维尔的太阳穴砸了过去。
维尔迅速闪身,随即张开手掌,一下子握住了叶枫的拳头。
“怎么,还没想通?可怜的男孩儿,如果你再冥顽不灵,安琦小姐可就被抱上别人的床了。嘿嘿嘿……”维尔怪笑着。
“你……”紫水晶般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叶枫咬咬牙,缓缓地说道:“只要你放过我和安琦,我……就答应你。”
“那当然,我是血族亲王,说出的话自然一言九鼎。哝,这个给你,记住,一切按照计划行事。”
“啪”的一声,维尔将一把匕首丢到叶枫面前。
这把匕首通体殷红似血,它的周身笼罩着一层猩红色的光晕。尤其是它的柄,相当怪异,那上面有一圈一圈金红色的印符文,它们就像有生命一样,仿佛随时都会飞起来。
“这是什么?”叶枫奇怪地问道。
血瞳里闪过一丝阴冷的神色,维尔淡淡地说道:“它叫血符刃,它能够帮你达成心愿。”
双手颤抖着,叶枫俯下身,拾起那把匕首。
第二百三十八章霉在浴缸里
第二天早晨,当费尔.楠柯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他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是11月9日上午9:37分。
“喔,好舒服!”费尔.楠柯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又用拇指按压了一下太阳穴,他感觉头有些晕。一低头,他发现自己的胸膛上躺着一个枕头,一个紫红色细碎天鹅绒制的枕头。
费尔.楠柯怔了怔,心想:我明明记得是抱着个美女的,怎么变成了枕头?他揉揉眼睛,摇摇头,一翻身,坐了起来,再瞧瞧自己,这才发现,自己“全身披挂”(脚上还穿着袜子),正坐在一张及其豪华的大床上。
费尔.楠柯瞄了瞄这张床。这是一张欧式古典风格雕花大床,采用精细的人工雕刻,高档进口的金、银箔饰面,既高贵时尚,又华美优雅。床罩和被子上都是紫红色的烫染印花,不仅图案逼真,而且面料也相当优质,手指摸上去的触感十分舒适。
“唉,我还没有沐浴呢,就一身酒气的睡在这里,真是可惜了这张床!”费尔.楠柯叹了一声。一抬头,他看到了缀有彩色流苏的紫红色锦帐,它们从屋顶一直垂到地板上。再向远处看,他又看到了雪白的浮雕天花板,还有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呈树枝状的水晶吊灯,以及镶嵌着金、银箔饰面的雕花藤椅。
我这是在哪里?这里的环境好熟悉,就像从前的亚特兰蒂斯,难道我又回到了十万年前,波塞迪亚的寝宫?费尔.楠柯很惊讶。他跳到地板上,踩着五彩缤纷的地毯转了一圈,然后,他看到了墙壁上的一幅蒙娜丽莎画像。
哦,明白了,原来,这里是安氏府邸。我不是在“半月堂”吗?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费尔.楠柯想了想,这才忆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想来我饮酒过量,是被刑伟给送回来的。
费尔.楠柯俯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襟,隐约还有一股酒味。一定是昨夜饮多酒了。费尔.楠柯把手机塞进被子底下,就急忙跑去卫生间解手,顺便又溜进浴室,躺进按摩浴缸里泡了起来。
米黄色西班牙大理石的浴室相当气派。浴缸也很大,跟个小游泳池似的,起码能容得下七八个大人,它是用整块的白玉雕刻而成,呈盛开的莲花状,不仅贵气,而且美观。
“呵,跛子李真不亏赛华陀这个称号!”费尔.楠柯抚摸着自己的皮肤,忍不住赞道。
正如跛子李说的那样,费尔.楠柯被匕首刺伤的胸口不但没留下疤痕,皮肤反而光滑无比。只是,从前隐藏于胸口的那朵曼殊莎华不见了,想必它回到冥王的身体上去了,物归原主也好,它本来就不属于我。不过呢,换了三个身体,虽然一个比一个强壮,但是一个比一个矮。费尔.楠柯对自己的身高很是怨念。看着清水中自己的躯体,费尔.楠柯不免心生妒意。他想到了冥王,他的三个身体中,只有冥王的那个身体是最完美无瑕的。
费尔.楠柯之所以有这种心理,是因为他忘记了这是在未来。现代人平均身高在1.78米左右,费尔.楠柯的身高是1.89米,这在现代社会也不算矮了。而十万年前的亚特兰蒂斯,昴星人和哈比星人平均身高都在3.00米以上,现代人又怎么能和那时候的人类相比呢?
泡着泡着,头也不晕了,费尔.楠柯很高兴,他一边舒舒服服地享受着新型浴缸的自动按摩功能,一边哼唱着歌曲:“每一夜梦里见到你/感觉你我知道你没有远离/穿越千里万里来到我的身边/告诉我你没有远去/不论咫尺天涯我深信这颗心有不移/你再次打开我的心扉珍藏在我的心底/我心又想很想你……”低沉而迷人的声音萦绕在空旷的大理石浴室内,久久都没有散去。
“哼,不是说受伤了吗?人呢?该不是怕我向他讨还血债,吓得躲起来不敢见我吧?”当满含怨念的眼神瞥见床上空无一人的时候,rose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就是哦,人呢?门外那两个保镖不是说没看见他出去吗?”水蓝色的眸子里充斥着惊讶,冥王东张西望着。
“奇怪,我好像听到房间里有声音的啊。天哪,该不是有杀手闯进来把楠哥杀害了吧?”洛克大叫一声。
“看看,快看看,有没有人从窗户进来?”rose一个箭步冲到窗户前。她拉开窗帘,瞧了瞧,奇怪道,“没有啊,窗户关得好好的,窗帘都没拉开过呀。”
“找一找,快,找找,这么大个卧室,说不定楠哥躲在哪个角落里窥视我们呢!”洛克说道,因为他知道费尔.楠柯的手里有变形手机,变形手机的监控系统能窥视到某些人们。
三个人开始东翻西翻,寻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