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带走,孩子你先帮我带着。”刚才洪涛还在担心该把这个刘援朝放到哪儿合适,放家里万一他炸了就是麻烦,这玩意涉嫌绑架啊。
成了,既然有人质这个问题就好办了。我就是请你回家做客,绝对不强制你人身自由。你要还敢炸,孩子在哪儿我真不知道,我也不认识你,你爱去哪儿告就去哪儿告。
虽然费林不是绑架犯也不是黑社会,但是一般人落到他手里也好受不了。洪涛还是骑着自行车往回走,没到二环费林的电话就追了过来。他问明白了,孩子其实不是刘援朝的,但也不是捡的,是他姐姐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外甥。
至于说为什么舅舅要带着外甥出来打工,说起来又是一场悲剧。刘援朝家里就两个孩子,他是老二,上面还有个姐姐。
虽然在他那个年代去省城上学还没有太大经济负担,可是他一走家里就没壮劳力了,所有农活都得由他那个本来身体就不太好的老爹和姐姐负担,而他母亲死的比较早,小时候就得病走了。
等他毕业之后,她姐姐出嫁的最好年岁也过了,家里又穷,拿不出嫁妆,只能嫁给了邻村一个老男人。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嫁过去之后两口子很多年没孩子,这在农村是不能忍受的,婆家自然是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一来二去他姐姐的精神就出了点问题,总是恍恍惚惚的。结果在前几年一个夏天被人拉到庄稼地里给祸害了。
祸害也是白祸害,他姐姐那时候都已经不认识人了,根本找不到是谁。这下婆家彻底翻车了,直接离了婚,把他姐姐送了回来。
悲剧到这里还没完,这么多年没孩子的姐姐居然怀孕了,看来之前一直不孕不是她的问题,而是她丈夫的。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复婚是不可能的,只能把孩子生在娘家。
孩子是顺利生下来了,但他姐姐的精神问题更严重了,在孩子刚四岁的时候就掉进了村外的沟渠里,几天之后才被发现。
这下刘援朝就成了一个未婚父亲,姐姐当年是因为自己才受的这些罪,姐姐的孩子自然得自己养着。他出来打工其实也是为了这个孩子,受过教育的人很明白在城里上学的孩子和在农村上学的孩子有什么不同。所以他宁可去犯法也得想办法凑齐钱让外甥去学校,现在这个孩子已经八岁,再不上学就晚了。
“……把孩子一起送过来吧,为了外甥的前途他也不会跑的。”自己有个好舅舅,洪涛觉得刘援朝这样的舅舅也算是个有底线的人。至于他犯法不犯法自己就管不着了,表面上守法、暗地里连宪法都践踏的人遍地都是,他犯的这点法算个屁。
而且一个人的人品是不能用法律衡量的。就冲他没把孩子当负担撇下、还玩了命的给孩子创造机会,自己就值得相信他一次,也算是给好人一个生活下去的希望。如果老和尚还活着,应该也得说自己这是在积德吧。
“你们俩住这两间屋子,早中晚三顿饭去下面吃。这是一千块钱先拿着买点日用品和孩子的衣服,以后从你工资里扣。”
“你想好,是拿着钱买车票跑到其它城市里继续过流离颠沛的生活,还是在我这里上班,踏踏实实过日子。现在已经过了入学时间,但我可以帮你外甥先找个小学借读半学期,等九月份再正式找学校。”
“而且不是借读,是交赞助费正式入学。你们俩以后能不能有京城户口,就看你这个当舅舅的能不能把工作干好了。”
一看到小男孩和刘援朝的亲昵程度,洪涛就更不担心他会跑。为了外甥能犯一次法,现在他也不会吝啬第二次。自己就算真让他去弄那些东西,估计他也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