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断掌的皮肤十分细嫩,指尖留有长长的指甲,染做了淡红色;正如薛之殇所言,一枚镂花的金戒指戴在中指上,看形貌甚是名贵。正如谢贻香所言,此时那断掌的拇指上分明裹着一圈纱布,略微泛黄的纱布上依稀渗出淡淡的血痕。
这是一只齐腕而断的手掌,可是仔细看那手掌的断裂之处,这京城刑捕房里最顶尖的五位精英,却同时脸色大变。
因为这只断掌仿佛并不是断裂,而仿佛是……脱落。
不错,正是脱落。因为手掌那断口之处微微鼓起,上面竟然还覆盖着一层肌肤,和手背上的肌肤一般细嫩,居然和整支手掌融为了一体,浑然天成。
就算是伸手去抚摸那断口之处,只怕也感觉不到那里的皮肉有什么异样。薛之殇不禁沉声喝道:“这不可能。”
他做了五年的郎中,十年的仵作,又在刑捕房做了二十年的验尸工作,检验过的尸体数以万计,这才被人尊称为“抽丝剥茧”。然而他却从来没见过眼前这般诡异的现象。
一旁的程憾天深吸了口气,问道:“这当真是人的手掌?”薛之殇只是摇了摇头,缓缓闭上了眼,说道:“我不知道。”
虽然这确实是一只女人的断掌,但是人的手掌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假设一个人的手掌被砍去,经过数年的调养,他手臂上的断口处才会长处新的皮肉,将断裂处的伤口覆盖起来,就好比眼前这只手掌的断裂处所覆盖的皮肉。
可是手掌从身体上砍落下来,便已再无生机,又怎么可能在离开人体之后,在断口处长出新的皮肉?
除非这只手掌,是有生命的。
程憾天凝视着草丛中的这只手掌,又望了望路上那具尸体,陡然退开两步,正好撞在自己的马上。伴随着骏马的一声长鸣,程憾天大声喝道:“难道是……难道是这支断掌……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虽然眼见如此诡异的景象,贾梦潮仍不忘讥讽于他,冷笑道:“就算你是要拍老薛的马屁,也用不着去重复他刚才说过的话。”他和程憾天虽是十几年同僚,相互间却私交甚恶,暗地里曾有过好几次大打出手。
却听庄浩明叹了口气,说道:“小贾,你误会了。”
他伸手抓了抓头上稀稀疏疏的白发,缓缓说道:“小程他是想说,掐死路上那名男子的凶手,便是眼前的这只断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