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时间不到,梁一飞先去沪市,再飞美国,在美国停留两天之后,又一次坐上了回沪市的飞机。
按理说,人应该很累,实际上也的确很累,可是在飞机上,却有些兴奋,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在美国后来的谈判过程。
最终还是谈成了,和他一开始提出的条件有些不同。
拉里和谢尔盖两个给出的最终底线条件,比梁一飞要求的要低,如果未来谷歌能够上市,那么在谷歌在上市的时候,梁一飞的股份不会被稀释少于20%,在上市后5年之内,梁一飞的股份不会少于10%。
至于在之后,这就不是他们俩能够保证的了,如果双方的确合作的很愉快,那么他么愿意梁一飞继续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也得凭着梁一飞自己的本事,去维持自己的股份,甚至争取更多;如果梁一飞缺钱,也可以卖掉一些股份。
至于钱方面,依旧是三百万美金投资没有变化。
听起来好像吃了不小的亏,不过这个提议提出来之后,双方经过沟通,梁一飞倒是认为,这反而比较实际,比自己一开始狮子大开口直接占据30%更有可行性。
谷歌要发展壮大,自己一个大股东必定是不够的,自己拥有的先知,不足以帮助谷歌达到原时空的规模,只能在一些关键点上给予帮助。
那么就需要更多的有力人士和强力资本的注入,为谷歌保驾护航,如果自己一个人从一开始就独占过多的股份,必然会影响到后续资本的进入。
甚至会影响到拉里和谢尔盖的创业积极性。
企业想要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的有各路‘英雄’的加入,
一头猪还在幼年的时候,就吃光了,看似吃了独食占了便宜,可失去了让长肥长胖,吃到更多肉的机会。
得不偿失。
至于他们讲的上市五年之后,无法保证,这倒是也是一句实在话,等到那时,谷歌的权力构成已经错综复杂,即便有一个实际的管理层,被这么大的利益团体,内部的斗争、竞争必然存在,而且必然是激烈的,这时候,谁都不能保证谁的利益不受损害。
说到底,有本事的,就吃的多,没本事的,不但吃不到,连原有的,弄不好都要吐一些出来。
这是实在话,比许诺一个空头支票要强。
反过来讲,如果到时候梁一飞有能力有手腕,说不定也可以连横合纵,吃下更多的好处。
即便不上不下,上市五年之后,还能保证至少百分之十的股份,那也绝对是谷歌有话事权的超级大股东。
在股权上做出了让步,梁一飞也提了一些其他的要求。
最主要的两条,第一是他即可以授权两位创始人对他股份权力的行使,也可以取消这份授权,自己在董事会行使权力。经过和拉里的一番唇枪舌剑讨价换件,最后修改为:在公司上市后,或者五年之后,两个条件任意满足其一,那么梁一飞就有权力收回股份权力行使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