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理由很多,不能乱了、不能破坏大一统了什么的,不一而足,总之非常的冠冕堂皇鞭辟入里。
可真往源头找,问他们一句:“既然这样为什么你们的主子要用刀说话?也受着不好吗?”
他们会瞬间又找出无数理由,总之不听他们的就是错的。
但他们不会说出心声来,他们心里真正的想法是主子赏下的肉碎就这么点,给你分了他们就吃不饱。
要么把你制服了让主子赏赐多点,要么把你干倒他们占去你那份。
吴之荣就是这么想的,他真的是对清廷忠心耿耿吗?屁,他只是因为贪污犯了事,然后被拿问下狱。
十几万两白银啊,杀头都是轻的,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种事不是到清朝末期才有的。
这时贪来的巨款起了作用,吴之荣上下打点,硬生生将死刑拖了六年,一直拖到了顺冶大赦才保住了命。
小命是保住了,吴之荣也被革了知县的官职。
没有了饭碗,也就失去了贪脏的渠道,从此就得吃瓜咽菜了。
吴之荣可不想过这样的日了,他动了歪脑盘筋,怎么样戴罪立功重新抖起来呢?
正好,吴之荣当知县的地方有个目盲的庄姓乡绅想邀名,买回了一份前人的遗稿,又请人编辑,弄出了《明书辑略》打算刊印。
目盲乡绅也并不是有多么热爱明朝,他只是想模仿左丘明的故智,编一本史书出版,万一像《左传》一样赢得生前身后名呢。
可好死不死的,《明书辑略》里加了一段崇祯朝和南明的传记,这就犯了清廷的忌讳。
在清廷眼中,他们推翻了明朝,如何给明朝定论是他们的权力,闲杂人等不得置喙。
随随便便就评论前朝,肯定不符合满清将前朝黑成炭的想法,就是对当朝的大不敬。
吴之荣看到《明书辑略》后发现这是个机会,利用好他不但能立功,弄不好升官发财都不在话下。
于是吴之荣就告发了,一直告到了鳌拜那里。
当时鳌拜正想清除异己,与《明书辑略》能拐弯抹角拉上点边的官员正好是其他辅政大臣的党羽。
于是鳌拜借机弄出了明史案,与《明书辑略》有关的人,或杀或充军,数百人连座。
就连办案官员都不能幸免,他被人“不小心”送了一本书,发现时交出来也不行,理由是交晚了,心存叵测。
吴之荣因此案不但恢复了原来的品级,还升了官,庄家的财产也被尽数赏赐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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