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离开自己的人,竟然是卢瑟,这是文森怎么也想不到的,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基本上就没分开过。
一起上学,一起去打工。
从小学到中学,两人基本上都是一起,不能说完全了解,但也知道卢瑟不是那种热血为国的愤青。
突然说要去当兵,这无疑让文森心里有了别的想法。
他没说出口,尊重卢瑟的选择,无论是为了什么,他都不会去横加干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人生道路。
能做的,只有祝福,而非说三道四。
两人在家门口,喝到了凌晨一点,说了很多的话,从学校到家里,从华国到米国,遇到的人,遇到的事情,感情还有学习等等。
一直到门口堆满了酒瓶,两人才进屋睡觉。
第二天一早,文森就开车,带着格温,来到了基地之中。
和以前相比,并没有什么大变化。
只是布局更为合理,且内部多了一些装饰品,看起来更加的温馨,不至于太过冷冰冰。
在右边的活动区域,专门隔开了一段空间,作为计算机的存放地,总共有四台电脑,两台笔记本电脑。
格温把买来的物品放入冰箱,开始打扫做清理,文森则来到了计算机面前,看着上面的信息。
两个月的时间,凭借大家不懈的努力,以及道格的暗中配合,互助会已经占领了皇后区和布鲁克林的大大小小,百分之九十的中学。
互助会的成员,成功突破了三千人,其中法拉盛高中,成员就超过了两百人,不得不说,互助会已经成为了大社团。
当然,因为还没有开学,具体的工作其实还没有展开,只是确定了部分中学的代表,和某些学生达成了合作。
接下来就是帮助这些学生,在他们的学校里,建立互助会。
大把的金钱撒下去,足够吸引一些有野心的学生过来,尤其是那些成绩好,又受欺负的亚裔学生。
这些情况,文森在华国都已经了解,眼下要面对的问题,是尽快完善互助之家,并且开始慢慢的转型。
这是最合适的时机,互助会第一批成员,格温和文森,都会在今年上大学,等于是先一批走出中学,进入高等学府。
也是第一批互助之家的成员,第一批的行为和标准,往往决定后来的发展方向和规划。
关于这点,文森早在华国就有了想法,经过这两天的整理,他已经有了更详细的计划,只等众人过来开会讨论了。
格温倒了两杯果汁,走了过来,放在文森的面前。
文森转身,拉着她坐在自己的怀里,两人刚确定关系,自然是蜜里调油,这种亲密的姿势,根本不算什么。
尽管有些害羞,但格温还是搂着文森的脖子,俏脸摩擦他的脸颊,在他耳边轻声道,“你真的决定好了去哈佛吗?”
去华国之前,文森是想按照布雷恩娜博士的话,去波士顿大学读医学院,格温为此也选择了波士顿大学,并且已经拿到了offer。
早在今年三月份,她就参加了sat的考试,并且拿到了高分,一直没有选择,就是为了文森,结果回来之后,文森却要去哈佛。
这让格温心里有些憋闷,好像被文森给耍了。
“嗯!”文森轻声道,“相比波士顿的医学院,哈佛的医学院条件更好,而且哈佛还有世界前五的学术图书馆,可以充实自我……不用担心,格温,我们距离并不远!”
两所大学都在新英格兰地区,都在波士顿地区,一个在波士顿市,一个在剑桥市,就隔着一条河,根本就是皇后区到布鲁克林这种距离。
虽然如此,格温还是微微嘟嘴,她虽然比文森大一两岁,平常也有大姐姐的风范,但在文森面前还是喜欢撒娇。
“其实这样正好,”文森笑着说道,“我们可以各自在学校里,成立互助会,吸纳精英,加入互助之家。”
互助会是学校社团,而互助之家,是毕业之后进入社会的社团,文森谨记两者的不同。
而互助之家想要发展,互助会是根基,根基不是凭空得来的,需要不断的耕耘,努力去经营和维护。
自身的实力也很重要,所以两所高校,总比一所高校要来的强。
格温也知道这些,甚至明白文森在转移话题,不过她也没说破,而是咬了一下文森的嘴唇,轻声道,“那我们就来比一比,看看谁的互助会发展的更好,输了的人要答应对方一个条件!”
“call!”文森笑着点头,而后低头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