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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

那时候那张稚嫩的脸和现在成熟的脸重叠,程杨心底翻腾起绵绵不绝的酸涩。年少时相识,到现在已经快十年,在这十年之间,于乔并没什么变化,一如既往地沉默寡言以及不开心。

“程杨,你勒得我喘不过来了。”

程杨如梦初醒地放开她,低语道:“对不起,于乔,我不是故意的。”

他极少道歉,之前那么多次吵架,他都没有道过歉。很多时候即使是他的错他也坚决不肯认错,板着一张脸等着她主动求和。他生活的环境太包容他,可她却并不是个容易妥协的人。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他们谁都不肯让步,甚至还要互相推一把,所以最后只得双双坠入悬崖。

没想到他居然会为了这么小的事情道歉,于乔低头翻炒这米饭,心里海浪翻涌,小声说:“没关系。”

“于乔,这些年你是不是恨死我了?”以前程杨不肯正视她恨他这个问题,之前哪怕她眼里有一丁点厌恶他都难以忍受,现在他却想得到答案。

关了火,将炒饭装了盘,于乔双手撑着流理台,认真说,“是啊,这些年有的时候真的恨死你了。”

“可是于乔,你觉得你不可恨吗?”程杨皱眉,“你不关心我,不给我笑脸,不爱我。”

“你口里的我确实可恨啊。”于乔笑了一笑,“可是程杨,我一直觉得你不需要我的关心,不需要我的笑脸,甚至不需要我的爱。你身边永远有我防不胜防的‘女性朋友’出现,你经常晚归,甚至夜不归宿,我想你应该不会需要我的关心、笑脸和爱。”

程杨一脸的颓然,“于乔,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点。永远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无论我身边出现什么女人,你都不会追问我。当然了,你连怀孕了都不会告诉我,又怎么会管我其他的事呢。”

说到孩子,于乔的小腹一紧,微微仰起头看着程杨,“程杨,我很想告诉你来着,可还没来得及他就没有了。那一天,我们的孩子快要没有的时候,我放下了对你的所有埋怨给你打电话,可是得到的不是你的帮助,而是你出轨的结论。你不接电话就算了,为什么要让那个女的接电话故意让我得知你出轨?我当时的情绪太激动,孩子理所应当地保不住了。”

时间太久远,程杨并不记得谁接过他的电话,但他知道于乔没有说谎。结婚刚一年的时候,他对于乔无微不至,可是她对他永远都是一副淡淡的样子,他无法忍受。所以他收回了所有的好,甚至开始和她争锋相对。那时候他最常做的事就是不回家不接她的电话故意冷落她,但似乎有一次她正好打电话来,他不想接就随意塞给了秘书解决,并嘱咐秘书要一劳永逸地解决麻烦。至于秘书跟她说了什么,他一无所知。

孩子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没有的。

程杨后悔莫及,再次从后面抱住于乔,“对不起,于乔,是我的错。”

“程杨,你早点道歉该多好,在我我对你已经完心灰意冷时候说对不起还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那是个男孩子,都已经成型了……”

于乔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该大声指责的话语,她却以那样平静的方式来说。

她的轻声细语却让程杨难过地闭了闭眼,眼瞬间泛红,“我又不知道,你什么都不告诉我……”

“程杨,为什么你任何事都要我来告知你?”按了按突突跳着的太阳穴,于乔难过地苦笑,“我最难过的就是你当初明明不爱我,却非得要拆散我跟林绪,你永远都是那么霸道。”

“对不起。”程杨再次道歉。

是的,当初他并不爱于乔,可是他就是卑鄙地拆散了他们。

“可是于乔,我并不后悔拆算了你们。”

☆、第二十章

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了。

那一年,高考号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肖芸千辛万苦从农村考入了省城的大学。

肖芸底下还有两个妹妹,身为家里的长女她异常勤劳懂事,放学回家拿上一个馒头就上地里去帮父母干活,等活计快结束的时候飞快回家先做好饭等着父母回家。至于作业,要等一家人都睡下了她才有时间完成。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肖芸居然考入了省城的大学。得到通知书的那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地在地里除草,等她扛着锄头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早已人山人海,村长居然都在她家。看到她来了,众人笑脸以对,村长更是亲自起身迎接她。

她老实憨厚的父母在角落里笑得满脸褶皱,这辈子第一次在村里人面前挺直了腰杆。因为没有男孩子,他们一家在村里人面前从来都是没有底气的,并且常常被一些多事的三姑六婆背地里嘲笑断子绝孙。

她父母在村里人面前骄傲地说:“芸儿,你考上大学啦,快递员今天把通知书送到村公所,村长亲自给你送来啦!”

村长更是满脸喜悦地抓住她的手,说她是村里的骄傲,并一再强调他们村从清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过有文化的人了。

在将要启程去省城上学的时候,村里的人络绎不绝地往她家送东西,虽然并不值钱,但多少表达了他们对肖芸这个准大学生的尊重与崇拜。

肖芸其貌不扬,并且还有一些微胖,之前村里的人暗地里都说她长得五大山粗的,估计难嫁出去。但是如今,这些人都拉着她的手说,“你的面相不错,一看就是有福气的。”

对此,比起她整天满脸笑容的父母,肖芸则淡定得多,依旧干她的活,做她的饭。当然了,心底对村里捧高踩低的人多多少少有些鄙视。

***

到了去大学报到的时候,肖芸背上母亲给她准备的崭新的花被褥和几斤煮熟的盐水花生就走了。

省城的发展超过了她的想象,笔直宽阔的马路上车辆来往不绝。那时候,她的心里多少是虚荣膨胀的,觉得自己把村里人远远甩到了后面。

但是,进学校她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大学校园的女孩子莫不时尚摩登,闪亮柔顺的秀发披在身后,小碎花裙子下的双腿白皙细腻,脚上踩着锃亮的皮鞋。而她,土土地编了一个麻花辫,常年的日晒让皮肤粗糙蜡黄毫无光泽,穿着灰色的长衣长裤,脚上穿着母亲做的黑色千层底,最最要命的是她背上背着的被子在新生里尤其显眼——因为实在太土了。

在一群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中间,肖芸第一次感觉到了尴尬和自卑。

在宿舍里,其他女孩子的被单都是以浅色或者碎花为主,只有她,浓墨重彩的大红大绿。铺床的时候她镇定又镇定,但还是不能够变得更坦然。更要命的是,寝室的女孩子们铺好了床铺之后围在一起聊天,她竟然变得结结巴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心慌什么。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她的高考分数居然在全寝室排倒数第二。所幸的是,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并没有看不起她。

寝室一共六个人,其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女孩子分数是最高的,尤其是英语,超过了肖芸20分不止。这让肖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心里暗暗发誓要努力学习,超过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

大学生活就在肖芸激动和自卑交织下开始了。

上了大学,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开始松懈,对学习没了往日的激情,更多的时候她们结伴逃课去玩。只有肖芸,每天泡在图书馆,背单词听语音,温习专业课书籍。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一第一个学期她成功拿下了全班第一名的宝座,而同寝室的两个女孩子因为没怎么看书各挂了一科。那个冬天她怀着无比满足的心情回到了家。

她很努力,所以大一分别以上下两学期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

第一次拥有那么多钱,她给父母和两个妹妹各买了两套衣服带回去。不用说,她这一壮举再一次在村里炸开了锅,他们从来不知道读书还能挣钱,肖芸仿佛一股清新的空气,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见识。

升上大二,她依旧每天泡在图书馆看书。

在这其间,她遇到了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男孩。

这个男孩眉目清秀,举止儒雅。常常在图书馆看一些艰涩的外文专业书籍,并且一坐就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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