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杜修恒就将粥熬好了,杜晓璃看他将粥都倒在一个碗里,说:“哥哥,分两碗吧。”
“两碗?”杜修恒不解地望着杜晓璃,问,“为什么要两碗?”
“我们一人一碗。”杜晓璃回答说。
“没事,我一会儿吃点其他的就好了,你现在生病着,要多喝粥。”杜修恒没想到杜晓璃会分一半给自己,心里一阵感动,脸上堆起了笑容。
“你把菜煮了,然后也分成两份。”杜晓璃望着剩下的菜叶,说:“病人也需要多吃绿色蔬菜的,那样好得更快。”
“真的吗?”杜修恒疑惑问道。
“当然是真的,牛大夫告诉我的。”杜晓璃不能说这是现代知识,只好将牛大夫给搬出来了。
杜修恒一听是牛大夫说的,便信了,按照杜晓璃说的那样将野菜煮好,分成两份,两人一人一份野菜和粥,简简单单的将午饭吃了。
喝了药,吃了午饭,又因为连续睡了一天,杜晓璃觉得身体好了不少,不再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杜修恒吃了午饭后便拿起一本书开始看,现在下雨,他也不能出去,只好将以前的书拿出来看了。杜晓璃看着杜修恒认真看书的样子,知道以前母亲在的时候他都不用干活,只是去私塾上学。现在为了养活两人,不得已离开了学堂,担负起养家糊口的责任。
她将那床勉强叫被子的东西裹在自己身上,来到门口,看着外面的景色。
房子位于半山腰,往下看去蒙蒙一片,看不清山下的景色,只看到自己门前贫瘠的山地。
“妹妹,你病还没好,别站在门口了,当心冷风吹。”杜修恒放下手里的书,望着门口的小人儿说。
杜晓璃回到稻草堆上躺下,望着斜上方的天空,心里忍不住感叹,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住在这样以天为庐的房子里,前世就算是在农村的那段日子也没这么穷苦。
叹了口气,杜晓璃来到这个世界不过一天时间而已,却觉得前世的生活里自己已经好遥远。
前世的她,八岁以前是房地产大亨的女儿。因为被人设计陷害,家产被夺,父亲被人撞死,母亲独自带着她,可是不久也因病去世了。
后来她被送到了一个远房亲戚那里,那是在一个丘陵地段,盛产橘子,因为亲戚不喜欢她,经常叫她上山干活,所以小小的她便对种橘子很有心得。
那时候的邻居是一位老者,据说是中医界的大师,到农村养老的,对她很好,每天干完农活和农闲的时候,她便会到他家去,看他摆弄那些古老的医术和药材,有时候他会教她一些中医的知识,看她天赋很好,还将他的绝手针灸之术教给她了。
在农村生生活了三年,她无意中被一个组织看中,强行将她带走,开始对她进行各种训练,教她各种知识,在她将杀人的技能掌握的差不多的时候,给她安排了正常的高考,让她自由选择专业。因为小时候学医的经历,她选择了中医,因为医术很好,被称为中医界的奇葩。毕业后,她在城里开了一个私人小医馆,从此便开始了救人和杀人的两面生活。
就这样,她平时帮人看病,有任务的时候便关门去出任务。这次便是她出任务的时候被人用炸弹给送到这里来了。
想想自己的前世,因为智商高,学习什么都很快,组织便给她学了各个领域的东西,不说都精通,很多都有涉猎。
她特殊的经历,使得她并没有什么深交的朋友,想着自己的一生,她只觉得心里一阵悲凉。看着借主有这么一位疼爱她的哥哥,她忍不住羡慕。
昏昏沉沉间,她又睡了过去,杜修恒一直在屋子里看书,直到晚上做饭的时候,她才醒了,指导杜修恒做了菜叶粥。
喝药,吃饭,睡觉,两天后天放晴了,杜晓璃的病也差不多好了。
“妹妹,我去山上砍点柴,你在家里好好休息,不要到处走,知道吗?”杜修恒嘱咐了两句,拿着一根顺子和一把砍刀出去了。
纵然前世自己的性子喜静,连着在床上躺了这么多天一换,她也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所以杜修恒前脚一走,她后脚就跨出门。
下了这么多天的雨,山上的路泥泞不堪,她才走了几步,鞋子上就全是泥巴了,有一次还差点摔倒了,要不是她会平衡术,现在肯定已经来了个狗吃屎。
因此她不得不放弃了前行的打算,颤颤悠悠地回去了。
站在房子外面,杜晓璃才真正看了这破烂房子的全貌。歪歪斜斜,她真担心有一天会倒塌了。
“真的是……”杜晓璃觉得自己连吐槽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发誓一定要给自己和这个便宜哥哥盖一栋大房子。
中午杜修恒没有回来,她给自己热了粥,吃了后就坐在门口晒太阳。初夏的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让她忍不住眯起眼睛。等地面干了以后,她将屋子里湿漉漉的稻草搬出来晒晒,然后继续坐在门口晒太阳。
如果不是这房子太烂了,能这样悠闲得享受生活,貌似也不错。没有杀戮,没有喧嚣,只有一片宁静,就好像小时候在农村里生活的那段日子。
日落西山的时候,杜修恒才背着一捆柴回来了,杜晓璃赶紧迎上去,帮着他将柴火放下来。
杜修恒顺着她的力道将柴火放下,看着晒了一地的稻草,皱着眉说:“不是叫你在屋子里休息吗?怎么还做这些事情?要是累坏了怎么办?”
杜晓璃笑了笑,说:“我的病已经好了,把这些搬出来晒晒,免得晚上睡湿稻草。”
杜修恒想想也对,要是睡湿稻草,说不定刚刚病好的她又会感冒了。
“哥哥今天在山里弄到了好东西。”杜修恒想通后不再生气,对着她神秘一笑。
☆、第三章 大婶婶抢东西
杜晓璃看到杜修恒神秘的样子,问:“什么好东西?”
“你看!”杜修恒像变魔法一样从衣服里掏出两个小小的鸟蛋。
“是鸟蛋!”杜晓璃看到鸟蛋,高兴地叫道。
“这是我在砍柴的时候看到的,一会儿给你煮了补补身子。”杜修恒笑着说,“你先拿着,我把柴弄开凉一凉水汽,明天拿到下面城镇上去卖。”
“好。”杜晓璃小心翼翼地接过鸟蛋。要是在前世的话,她肯定看都不会看一眼,但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天天喝味道奇怪的清水菜粥,她觉得自己的味蕾都快退化掉了,所以看着这两个鸟蛋越看越顺眼!
杜修恒将捆好的柴松开,在院子里铺好,又将杜晓璃下午搬出来的稻草全部收拾回去,对院子里还在看着鸟蛋发呆的她说:“好啦,我现在可以给你煮鸟蛋了!我们进去吧。”
“鸟蛋?娘,我要吃鸟蛋!”
杜修恒刚刚把鸟蛋接过去,一个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他们回头一看,正是她大婶婶崔氏和她儿子杜小天。
杜小天的年纪和杜晓璃差不多,比她大了几个月,一身肥肉,圆滚滚的样子想个冬瓜,听到有鸟蛋,拉着崔氏的手不停地摇晃,囔囔着要吃鸟蛋,一看就是宠坏了的。
“你别急,我这就去给你拿过来。”崔氏拍了拍杜小天的小手说,然后对着杜修恒说:“你弟弟要吃鸟蛋,你把鸟蛋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