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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1 / 2)

“就是不知道才问你啊!赶快说,别卖关子了!”

“哼哼——”舒哲高深莫测地笑了,“姐姐只写了一句话:想上同一所高中。”

“诶?这就完了?”

说实在的我有点失望,本来还希望班长会写“叶麟会是个好丈夫”、“我要给叶麟生孩子”这种羞耻度爆表的内容呢!

结果班长的这句话略模糊啊!“想上同一所高中”?是想和谁上同一所高中啊?上了以后又能怎样啊?不看还好,看了以后,疑问明明比之前更多了啊!

舒哲鄙视地瞧着我,说:“叶麟哥你怎么这么傻啊!姐姐说希望能上同一所高中,指的当然就是你啊!姐姐对这种事情异常害羞,所以不准备在初中时代给你答复,要等到上了高中,而且是同一所高中,才会同意跟你交往嘛!”

不管舒哲的解读正不正确,总觉得难度很大的样子。

以我的成绩,根本不可能和班长考上同一所高中的!所以这完全是变相的拒绝吧!

见到我怅然若失,舒哲给我出主意道:

“叶麟哥,其实想和姐姐上同一所高中,也没有那么难喔!”

诶?难道你作为三好学生,有什么快速提高学习成绩的超级窍门?我堂堂的学长,居然要让学弟给我补课吗!?

“叶麟哥你逆向思维一下嘛!你无论怎么努力也赶不上姐姐的成绩,就想办法把姐姐的成绩变差嘛!”

“啥?舒莎怎么会有你这么坑爹的弟弟!连这种主意都想得出来!?”

舒哲拍了拍衣兜里的钱包,“这是看在情报费的面子上,附赠的建议,叶麟哥你还是虚心受教吧!姐姐留下了‘可能会和你在高中开始交往’的文字,就意味着在初中时代,她对你的防御也不是无懈可击的,你加紧攻势的话,还是有可能把进度整体提前的!”

“虽然偶然会有谈恋爱让学习成绩变好的事情,但是对姐姐并不适用,如果你成功把姐姐泡到手了,她会顾念着从前写在日记上的‘想上同一所高中’的愿望,不知不觉地和你保持在相似的成绩水平,来保证高中两个人也在一起的——这样不就皆大欢喜了!”

“皆大欢喜?你姐姐本来是可以考上重点高中的!和我一起考到普通学校的话,对于她未来考警校的愿望,可能会造成影响的!”

“当刑警有什么好?”舒哲不屑道,“又危险赚得又少,姐姐当不成刑警我才高兴咧!依我看啊,姐姐应该去参加超级女声之类的选秀比赛,校园选美也可以,说不定一下子就红了!那样叶麟哥不是也能沾光吗?”

想得真美啊!到时候咱们两个人就可以一起吃你姐姐的软饭吗?我还没有没出息到那个地步啊!

对于舒哲的荒唐建议,我赏给他一个栗凿算是回答,他颇有怨言地走掉了。

我原本想把书包里的50个安全套,让曹公公转交给他爸爸。

结果曹公公今天竟然因为腹泻没来上课。

幸好他家距离学校很近,只好在午休吃饭的时候,亲自去他家跑一趟了。

第463章 天女散花

在食堂吃完午饭,我回到教室来,拎起黑塑料袋中的50片安全套,准备到曹导演家去一趟,不承想,却在走廊里被……被马警官给截住了。

一身灰色风衣的他,虽说是便衣,但如果我是犯罪分子,一定老远就看出他是警察——疾恶如仇都写在脸上了。而且这么热的天气还穿风衣,真是嫌自己不够可疑啊!

“你手里拎的是什么东西?”马警官劈头就问。

我哼道:“你管得着吗!”同时把塑料袋往身后藏了藏,安全套虽然不违法,但是在学校里被警察发现了,还是挺尴尬的。

想从侧面绕过马警官的我,再次被他拦住了。

不由得心头火起。

“喂喂,你到学校里来检查我的东西,你有搜查令吗?你有逮捕证吗?我朋友可是有微博的人!小心我微博维权,让你们缉毒组鸡犬不宁啊!”

所谓“有微博的朋友”,指的就是曹公公,他和曹导演共同经营一个微博身份,主要目的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微电影,但是也会参与一些热门讨论来博人眼球。

随着拍照手机的普及,以及微博影响力的扩大,好多官员买了好表不敢戴,买了好车不敢开,马警官对于自诩“人民喉舌”的微博也忌惮三分,不自觉地皱了皱眉。

“我到二十八中来,是传言冬山市有不法组织,遥控未成年人在迪厅、ktv贩售摇头丸……”

“那你可别怀疑我!”我第一时间撇清嫌疑,“你觉得就凭我这张长相,能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吗?”

马警官托着下巴向我端详了一会,“的确,当推销员不够亲切,当上线又稍微有点年轻……”

我一摆手,“那不就得了!我看你是想抓我归案想疯了!没事我可要走了!”

“等等——”马警官把手横在我面前,例行公事地出示了警察证,然后说,“虽然我没有逮捕令,但是另外一起案子跟你绝对脱不开干系,需要你协助调查——我怀疑你和一起裸奔事件有关。”

裸……裸奔?既不梦游也很少喝醉的我,裸奔这种事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呢?一定是栽赃陷害,无耻污蔑,马警官啊马警官,我本以为你面对贩毒分子奋不顾身,也算是条汉子,结果为了抓我,连人民警察的下限都不要了,开始捏造证据了?

马警官语气平板地叙述道:“昨天下午两点,在东城区的某老年公园内,两个男青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脱掉衣服裸奔,给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我戳给马警官一张死人脸,“跟我无关,昨天下午我在青姿学园里呢,青姿学园校长的儿子能给我作证。”

马警官并不跟我争论,而是掏出手机,让我看他手机里存储的三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某个男青年露着一身白肉,裸奔得兴高采烈。

第二张照片,另一个男青年肤色较黑,但同样裸奔得兴高采烈。

第三张照片,一白一黑两个男青年被警察制服,按倒在砖石地面上,但是脸上的表情犹如参加五四运动的爱国青年。

我心虚地把目光转到别处去了。

倒不是我认识这两名青年,而是他们这两个天体主义者在裸奔的时候,每人手里都抱着一个充气娃娃啊!那不是我家网店刚卖出去的“南希”吗?我就说没人能对丑成这样的充气娃娃硬的起来吧?果然是用作表演行为艺术的道具了啊!

马警官对于我表情很满意。

“看来你已经承认,这两只充气娃娃是你卖给他们的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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