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一点是:她自己都亲口承认了。
唯一令靳正言困惑的就是:庄浅对双手太爱干净,简直可以说是污染零容忍,光是在审讯室的几个小时,他都看到她擦拭了双手无数遍,期间哪怕是手上出了一点点汗,她也会表情焦躁,仿佛一种习惯性的不安,然后使劲用湿纸巾擦拭。
而且她双手指甲上白白净净。
这样的人,不像是会用指甲油装饰双手的人。
因此,案发现场那张就照片上的涂抹痕迹,就无从解释。
靳正言又跑了一次法证科,找了法医梁桥。
“梁叔。”
梁桥正好要找他:“正言啊,你来得刚好,有件事我一直觉得奇怪,正想找你聊聊。”
靳正言:“怎么了?”
“是关于这两次凶杀案的证物。”梁桥道:“那天检验凶器的时候我就已经觉得古怪了,只是你赶着要报告,我没来得及提——从死者的伤口来看,凶手应该是用枪老手,枪法熟练,如果想来,他握枪的姿势也该是标准的手法才对,可是我检验数遍之后,却发现枪上的指纹很凌乱,像是被人胡乱捏握过的一般,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靳正言皱起了眉头,“这么重要的线索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被个后生用这种语气教训,梁桥有些讪讪,但也知道是自己的疏忽,便继续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今天早晨我又重新检查了一遍那支枪,结果,细查一遍之后,我发现了更大的漏洞:手枪的扳机处,并没有凶手的指纹。”
“你的意思是,凶手戴着无纹手套?”靳正言不解:“可有手套的话,其余指纹又是怎么来的?难道她独独只戴了开枪的那根手指?
“不,”梁桥道:“我的意思是,案发现场,可能不只有一个人,又或者说,凶手可能不止一人。因为若凶手为一人,安千秉是他的第二个谋杀对象,像第一名死者一样,她肯定会戴上手套行凶,不可能留下这么明显的罪证。”
“你怀疑庄浅是故意留下指纹的?”靳正言一开口,然后迅速改了话,“不,你是觉得庄浅不是凶手。”
事实上他也觉得。
梁桥不置可否。
“难怪,”靳正言若有所思,终于将那些零星的疑点串起来:“我是被‘凶手用左手开枪’这一点蒙蔽了思路,才会毫无保留地认定庄浅是凶手。现在想来,庄浅是第一场凶杀案发生之后才右手受伤的,而她原本不是左撇子,可是第一名受害者的尸检报告也表明,凶手用的也是左手,这一切全都说明——”
凶手是个真正的左撇子。
而庄浅明显不是。
“还有一个疑点,”靳正言说,“我注意过庄浅的手指甲,她对自己的双手有强烈的洁癖,不能容忍一丁点儿的不干净,因此绝对不会往手上涂抹指甲油一类的东西,这与我们的发现不符,凶杀案现场留下的那张照片,安千秉的头像是被类似指甲油的材料涂抹掉的。”
……
靳正言再一次来见庄浅的时候,她依然安静地坐在位置上,用纸巾轻轻擦拭着手指。
靳正言开门见山地说:“庄小姐,你隐瞒了警方一些事情。”
庄浅安静地擦着手指,没抬头看他:“没有。”
“你父亲死去的当天,你开车并不是直接去了北城山。”靳正言坐下,缓缓道来:“你是先去了市郊的一家疗养院,看过你的母亲之后,在疗养院短暂逗留了半小时,才急速开车去了北城山,进入了死者萧远山的别墅。”
庄浅擦手的动作一顿。
她抬眸:“是,你说的,对。”
“你却不是去杀人的。”靳正言沉声道:“你去北城山别墅的目的,不是杀害萧远山,而是清理凶杀现场,确保凶手没有留下一丝证据。”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萧远山的死亡现场,原本应该有一张凶手留下的旧照片,是被你拿走藏起来了吧?”
庄浅嘲讽地睨着他:“你想说,什么,靳督察?”
“我说,你现在可以走人了,庄小姐。”靳正言打开侯监室的打门,站在门口,侧身对她道:“警方现在找到了新的证据,证明凶手另有其人,你现在暂时可以回家了,另,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会再找你的。”
庄浅一怔,表情有些恍然。
良久,她一句话也没有说,独身安静地出了警署,跟来时一样安静。
靳正言追出来,在警署门口喊住了她:“庄小姐,医生说你——”
“我没事。”庄浅不耐烦地皱了皱眉,明显不想跟他多纠缠,到路边去等出租车。
靳正言欲言又止,进了警署之后,不时从透明窗户朝外看,就见到她一个人魂不守舍地站在路边,出租车过了几辆都没有注意到。
他坐在位置上随意打完了一篇报告,然后突然起身,握着车钥匙跑出门去了。
“我送你吧。”
靳正言跑过来向庄浅道。
庄浅一愣,抬起头来的时候,见到他脸上不甚自在的表情,难得笑了笑:“怎么,你们警察,都这么,体贴?”
靳正言脸色一阵尴尬,闪过几分恼色,却依然坚持说:“庄小姐,警察办案是讲证据的,你没有做的事,即便是自己承认,警方也不会受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警方诸多隐瞒,但是即便你不说,真相也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对你没有恶意,如果之前有什么误会,还希望你不要介意,你的身体……还是早点去医院看看吧,回去好好休息。”
他取了车过来,庄浅也没有再矫情,坐上了副驾驶座。
一路上,庄浅都侧脸看着窗外车流,许是说话不方便的缘故,她一直都没有吭声。
靳正言好几次神色复杂地侧眼看她,每一次,目光在触及她没有一丝血色的脸蛋后,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有些问题得不到答案,问了也是白问。
譬如,他明知道,安千秉死去的时候,庄浅就在案发现场,甚至还与凶手有过争执,试图抢夺凶手的手枪,这才会在凶器上留下凌乱的指纹;
譬如,庄浅两次出现在案发现场,目的都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清理现场,替凶手有意掩饰罪证,只不过第二次没有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