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的中原霸主,是齐桓公。晋国的内乱发生后,桓公就联合诸侯派兵到了晋国。于是以齐国为首,秦国为次,诸侯一起立夷吾为君,是为晋惠公。里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但被重耳谢绝,也只好接受夷吾。7
天上掉馅饼,夷吾捡了个大便宜。
他的儿子怀公后来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则算是小便宜,抑或是不幸。
这是公元前651年的事。也就在这年,宋襄公即位。宋襄公和晋惠公,同年即位,同年去世,可谓难兄难弟。不同的是,宋襄公即位后,重用子鱼,宋国大治。他的错误,在外交而不在内政。晋惠公却是内政和外交都一塌糊涂。他儿子怀公后来死于非命,其实是他造的孽。
但怀公并不是第一位死难者。事实上,从献公到文公,晋国的宫廷斗争持续不断,死人的事也经常发生,可谓血案迭起。最先冤死的是太子申生,其次是奚齐,第三是卓子,荀息是第四位。而且,荀息尸骨未寒,便轮到第五个人了。
这个人,就是里克。
又起屠刀
里克是被晋惠公逼死的。
公元前651年,惠公靠着齐国和秦国的支持成为晋君。第二年,周天子派大员会同齐国大夫确认了他的国君身份。这个时候,晋惠公大约觉得地位已稳,便向里克举起了屠刀。
惠公杀里克,有多种原因。比方说,他曾许诺封里克以汾阳之邑,现在却想赖账。这是有可能的。事实上,他答应割让给秦国的河西之地,就赖掉了。又比方说,里克毕竟杀了奚齐和卓子,还变相地杀了荀息。有此重罪,不处理似乎没法交代。更重要的是,里克支持重耳。重耳虽然人在国外,但威望和声望都比惠公高。如果里克和重耳里应外合,惠公是抵挡不了的。
于是惠公找里克谈话。
惠公说:没有大夫您,也没有寡人的今天。不过,话虽如此,先生毕竟杀了两位国君、一位大夫。做先生的人君,岂不是太难了吗?
里克说:下臣不杀那三人,君上岂能回国即位?既然要加罪于臣,哪里还怕找不到说法,何必弄得那么麻烦?臣听到命令了!
说完,里克拔剑自杀。8
里克自杀后,丕郑本人以及里克和丕郑的死党,也被惠公手下诛杀。但血案并没有到此为止。下一个被杀的,是庆郑,只不过要到五年之后。
庆郑是晋国的大夫。他的被杀,是因为对惠公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事实上,从逼死里克,到杀掉庆郑,前后五年间惠公的表现,确实像一个十足的混蛋。公元前650年,他的屁股刚坐稳,就派丕郑到秦国去赖账,而且话说得极其无耻。据《史记·晋世家》,惠公的话是这么说的:夷吾曾许诺贵国以河西之地,现在照理说应该兑现,可是大臣们不同意。大臣们说,敝国的土地是先君的。夷吾不过流亡在外的公子,哪有权力擅自给人?寡人争不过他们,实在抱歉!
这简直就是无赖,但对秦国来说却是自作自受。实际上,当年秦穆公为晋国择君,是派人出去考察了的。考察的结果,是重耳更仁义。讨论的结果,却是选个差的。考察团团长对穆公说: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武置服。意思是:如果要弘扬仁义,那就为他们选个德才兼备的;如果要称霸中原,那就为他们选个老实巴交的。秦国当然想称霸,就选了晋惠公这个“老实人”。
谁知道老实人未必老实。晋惠公虽懦弱无能,却也厚颜无耻。被忽悠了一把的秦国只好吃哑巴亏。
问题是事情还没完。
赖账之后三年,晋国发生饥荒,便向秦国购买粮食。秦国君臣研究后,决定立即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因为自然灾害,哪个国家都会有。救灾恤邻,是人间正道。秦穆公也说,他们的国君虽然可恶,但人民又有什么罪过?于是秦国以德报怨,给晋国运送粮食的船队浩浩荡荡,源源不断,史称“泛舟之役”。
然而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却遭到拒绝。晋国君臣讨论这事时,反对派的理由居然是:皮之不存,毛将安傅?也就是说,兑现承诺,割以河西之地,这是“皮”。卖些粮食给晋国,则不过是“毛”。皮都赖掉了,给几根毛有什么用?这点小恩小惠,不但不能消除秦国的怨恨,反倒只能加强他们的实力,不如破罐子破摔,得罪到底。
这种混账话,惠公很以为然。
庆郑却不能同意。他说:忘恩负义,无亲;幸灾乐祸,不仁;贪小便宜,不祥;得罪邻居,不义。这道理,老百姓都懂。谁要是这么做,亲人都会结仇,何况秦国跟我们还有夙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