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这时,那些火焰甲兵也是累得够呛,慢慢撤退还行,若是让他们发足狂奔,压根就没有丝毫可能,就算是他们身上刻着神行符,也需要身体来支撑的。
现在,特伦斯就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决策。
要么就是带着金刚护甲力士一路杀出包围圈去,要么就是与火焰甲兵一同生死。
如果光是纯理智的选择,那么特伦斯必定选择第一个方案,只要杀出了重围,以后还能够给那些火焰甲兵报仇。
但特伦斯压根就没法过自己心里这一关,最终他选择了留下来,毕竟特伦斯在这些时间的朝夕相处中与那些火焰甲兵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每一个命令,他们都会不打折扣的执行,像这样忠诚的士兵,换成是谁也是无法忍心抛弃的。
特伦斯第一次没有指挥而是加入到战斗之中,他与那些金刚护甲力士的目的一样,任何一头企图冲过来的食尸鬼都会受到他们毫不留情的狙杀。
特伦斯每一次拉动弓弦,就会意味着十多头食尸鬼丧命箭下,这也就是说特伦斯每支箭矢都能够前后贯穿两头食尸鬼以上。
而那些金刚护甲力士的箭术虽说没有特伦斯这么高,但每两次拉弓射箭,都会有一头疾速奔跑的食尸鬼倒下。
但他们所射杀的食尸鬼与食尸鬼的总数相比,是那么的少。
就算是那些食尸鬼站着不动,让他们射杀,所有的金刚护甲力士也需要拉动七八十次弓弦。
而那些火焰甲兵的火箭落在食尸鬼身上,大概需要五到八箭才能够将一头食尸鬼彻底射杀。
那些疾速冲来的食尸鬼压根就没有给他们太多射杀的时间,很快就有零星的食尸鬼突破了箭雨的封锁扑入了火焰甲兵组成的圆阵之中。
虽说那些零星扑入圆阵之中的食尸鬼很快就被拔出长剑的火焰甲兵围攻至死,但也给火焰甲兵带来了十多人重伤的损失。
而部分火焰甲兵放下弓箭,改为长剑杀敌必定使得箭雨的封锁线进一步崩溃,使得更多的食尸鬼穿过了封锁线杀了进来。
看到这一幕。特伦斯明白,战斗进入到最后关头了,他大喝一声:“全体准备近战!”
随着特伦斯这一声大喝,火焰甲兵们纷纷拔出挂在腰间的长剑,将特制的小圆盾戴在了左臂上,随着火焰从他们身上升腾起来,他们的目光也变得坚毅无比。
而那些金刚护甲力士则是抓起了放在地上的大关刀,率先与那些冲过来的食尸鬼撞在了一起。
特伦斯不由得叹息一声,不管是火焰甲兵还是金刚护甲力士,最初的时候或许仅仅只是普通老百姓。见血都要腿软的角色,或者就是纪律散漫的佣兵,但现在,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之后,他们都成为了百战精兵。
特伦斯可以保证,里面任何一个人,且不提其的实力,光是那份视死如归的战斗勇气,放到原来的雄狮城城防军里。至少可以当一个百人队长了。
如果能够将这些人带回去的话,只要有足够的人口,特伦斯伯爵领的军队就能够飞速扩编,而不是现在仅仅两千多人这么点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