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攒了一年的薪水,就在深圳买间大屋,很划算。反正往返两地也很方便。
听的她两个哥哥都羡慕的要命。要说真恐惧公产主义,他们还真谈不上。
因为60年代香港的红兵也闹得很厉害,反抗港英政府十分激烈。所以他们就觉得还好,只是对未来比较迷茫而已,希望寻求更稳定的环境才移民的。
正因如此,听说妹妹的老板来美国考察,希望多找点保镖保护孩子,兄弟俩就主动请缨,跟着妹妹一块从温哥华到了洛杉矶。
他俩除了想挣笔外快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想多跟大陆老板接触接触,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作为习武出身的人,他们没那么许多矫情心思。简单点讲,哪儿好挣钱就去哪儿。
李东方车子开在前头领路,在洛杉矶的道路上七扭八拐,终于停在了一家大厦门前。
周秋萍他们下了车,抬头看着商场,十分疑惑:“你这导游还专门带人买东西呀?”
李东方出国之后,因为看不上那帮留学生,习惯性翻白眼,以至于白眼功力炉火纯,都不用动脑子,直接一个白眼就翻上天:“吃饭啊,你不是要做连锁吗?带你看看除了肯德基麦当劳汉堡王以外,其他的连锁要怎么做。”
周秋萍当真来了兴趣,她不是不想将香满集做下去,而是她一直苦于没有足够的专业人才可以用。店面可以想办法找,投资烧杯也可以掏钱解决。但唯独专业管理人才的问题很麻烦。
如果快速扩张的话,只要人力跟不上,那肯定竞争不过对手,快餐店也就直接垮台。
大家跟在李东方后面,看到了黄色墙壁的尖顶餐厅,边框涂着鲜艳的红。虽然什么都没说,这种配色倒是让人第一时间想到了中国特色。不管黄色还是红色。都是中华传统文化里的重要颜色。
餐厅的标志是白底红色,上面画了一只熊猫。
卢小明已经开始学习英语,第一个认出了单词:“panda express.”
周秋萍反应过来,原来是熊猫快餐。
据说这是在美国最成功的中餐连锁店。成功到什么地步?刷美剧的时候,你可以经常看到它,可见它的存在感有多强。
周秋萍瞬间来了兴趣:“那我们就尝尝它吧。”
高兴同志也兴致勃勃。
这几天她吃的最多的东西是蔬菜沙拉,热狗另外就是牛奶泡麦片,得自己泡,味道甜的发怪。
虽然老太太自诩是不挑嘴的人,但她的中国胃已经无比想念中餐。
熊猫快餐的装修谈不上多豪华,就是普通的快餐店。面积不大,应该没有200平方米,但店里的生意却不错。大概是正好到了饭点,几乎座无虚席。
店里基本上看不到黑头发黑眼睛的亚洲面孔,几乎都是白种人。
这跟大部分中餐馆不一样。
要知道1991年的中餐馆主要还是为华人华侨而开,比如说在布达佩斯。
点餐台有人排队,周秋萍本来想让余成带着三个小朋友先找位置坐下,可李东方却让他们留下来:“他们不尝尝味道怎么知道要点什么。”
熊猫快餐的点餐有点像大学食堂。菜是先做好了摆出来,然后客人可以要求现场品尝,挑中了他(她)喜欢吃的,服务员就直接打给他(她)。
周秋萍以前刷美剧的时候没怎么注意看客人究竟怎样在熊猫快餐里用餐,头回见到这个,感觉还真挺有意思。
这和小碗菜快餐有异曲同工之妙啊。甚至后者还不需要打,直接一碗碗装好了,有人相中的端给对方就好。
还有这个免费品尝制度也很有意思,要是可以预防照骗,不小心踩了雷不痛快。
等轮到她品尝的时候,她瞬间感觉这项制度不仅仅是为了避免不痛快,而是为了避免有人吃了直接吐了。
妈呀,这个味道真是奇奇怪怪。尤其是大名鼎鼎的陈皮鸡。要怎么形容?酸酸甜甜就是我?才不是呢,感觉有点像鸡泡在了加了醋的橘子水里。怎么怪异怎么来。
还有宫保鸡丁。她吃了这么多年的宫保鸡丁,第一回 看到这样奇怪的宫保鸡丁,就挺一言难尽的,真的谈不上好吃。
今晚餐馆总共提供了20多道菜品,最后周秋萍勉强能接受的居然只有一道西兰花牛肉,因为做法够简单。
倒不是说其他菜都是黑暗料理,绝对不能进嘴。而是周秋萍嘴巴早就养刁了,加上早就听说了熊猫快餐的大名,期待值比较高,就感觉十分麻麻的。
不过这家店也有它的好处,一个是快一个是便宜。你看到了就能打,而且排在周秋萍前面那个人要了两个菜,还外加一份饮料,总共也就花了不到5美元。
而你如果想去中餐馆吃一顿,那没有几十美元是拿不下来的。
看到这里,周秋萍倒是开始理解它为什么受欢迎了。
就好像中国人好奇西餐一样,在肯德基之前,难道中国就没有西餐厅吗?当然不是。
不管海城还是京城,都有大名鼎鼎的西餐厅。里面的厨师也赫赫有名,材料更是精致。
但它们贵呀,又用的是外汇券,对普通老百姓来讲是标准的可望不可及。
肯德基就不一样,一张大团结看着挺奢侈的,但跟马克西姆一比起来,它又便宜的很,刚好满足了大家尝鲜的心理。
一行人点完餐,找了空位子坐下来。
李东方热情地邀请他们好好尝尝美国的中式快餐:“我吃过一回就不想再来吃第二回 了,但我有朋友过来打工,说熊猫看他的生意是真的好,每一家店的生意都好。我给你们总结了一下,一个是标准化。别看他们家菜都是现炒的,这种烧的流程跟大厨一点不同,一道菜用的都是复合调料,每个步骤放多少调料都是固定死的,所以他们家的菜永远都是一个味道。当然,与此同时,每道菜的味道都差不多。”
这可真是大实话,所有的菜都是酸酸甜甜,有点辣。勉强吃下去没问题,就是特别的怪。
李东方当初还幻想过隔三差五过来打个牙祭什么的,后来他发现这不现实,不如自力更生。他自己去商超买了鸡肉回去做出来的都比这个好吃。
“这是他家最厉害的地方,定位准确。虽然是中餐,但不是给华人华侨吃的中餐,而是给老美吃的,适应的都是老美的口味。我请那帮老美同学过来吃饭,他们就觉得特别高兴,觉得好吃。但我们这帮中国的留学生,无论来自大陆还是港澳台,都完全没办法接受。可这里的华裔又觉得挺好吃的。可见他们是完全按照美国人的口味来。就光这一点,足够让他们跟其他的中餐馆拉开距离。”
李东方认真道,“我觉得这点很重要,在美国肯定是美国人最多,做美国人的生意要比做华人的生意市场大的多。”
余成听得津津有味,深以为然:“的确应该这样。要把消费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